設為首頁 加入收藏 幫助中心
因為保險合同上登記的姓名是曾用名,比戶籍存根中的正式姓名少了一字,客戶提出賠償請求時被保險公司斷然拒絕,怎么辦?關鍵時候,幸虧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和派出所出具了書面證明,問題才得以解決。近日,邗江某機械廠業主石軍在官司中勝訴,獲得近3萬元保險賠償。法官借此提醒投保人,填寫保險合同時一定要認真,防止因粗心大意痛失保險賠償;萬一書寫有誤,也可通過齊全的證明來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