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上方圈中人壽險資源網,關注壽險課件下載站
償付能力,指的是“償付能力充足率”或簡稱“償付率”。
償付能力,簡單理解就是保險公司償還債務的能力。保單存在理賠的可能性,因此保單對于保險公司也算負債。
比如一家保險公司的償付率是225%,意思是這家公司在同一時間能對所有保單理賠2.25次。
這是一種極端情況下的假設,因為銀保監會出于對資金安全的考慮,需要估量在大型風險發生的時候,保險公司仍能有足夠的錢活下來,不至于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
在我國,保險公司的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50% ,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100%,算基本合格。
也就是說,“全部保單同一時間都來理賠,保險公司至少需要夠賠1次。”但若償付率不足100%,將被保監會列為“重點監管對象”,甚至下令整改。
保單賣的太好,以至于股東資本支持不了如此高速增長的負債;
部分保險公司為了搶占市場份額,把產品性價做的比較高,保費便宜或保障范圍更全面,導致產品比較暢銷,結果償付能力反而下降了。
如果保險公司發生了大量賠案、巨大額賠案、或公司資產投資風險太高,以至于利潤為負甚至大量虧損,不斷消耗資本導致實際資本降低。
在不長的國內保險歷史里,也確實發生過,有巨虧的保險公司,最終償付能力嚴重不足。
它并非一成不變,會受到保險公司的風控、經營管理、投資策略的影響而波動,不必過分擔憂。
目前保監會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實行的是“季度檢查”,時間間隔短,保險公司也要求在會在自己的官網以及投保單上做相應的信息披露。
一旦償付能力不足,監管一定會出手干預,要求整改,直到達到要求。
即便保險公司在某個時間點償付率太低,對于這個公司的穩健經營和理賠能力其實是沒有非常直接的必然關系,要透過表面看本質。
1、實繳資本金額高、審批要求高、保險牌照緊缺,資本市場一直認為保險公司是一塊香餑餑,不會長期缺資金。
2、保險公司業務涉及國計民生,國家會監管保險公司業務。
北京保監局提示消費者——做到“四看”,明明白白買保險:一看需求。人生不同階段,對于保險的需求也不同。一般來說,年輕時候偏重家庭經濟責任,如身故和傷殘的保障;中年時候偏重子女教育儲備和養老儲備,同時對于健康保障的需求也逐步增加;老年時候偏重養老、健康護理等。消費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家庭情況和所處的人生階段,選購合適的產品。
二看產品。不同的保險產品,其風險保障、儲蓄或投資功能側重不同。通常來說,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和定期壽險等保障成分相對較高;終身壽險、兩全保險和年金保險等,儲蓄的成分相對較高。盡管部分壽險產品偏重投資功能,但本質上屬于保險產品,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不宜將其與銀行存款、國債、基金等金融產品進行片面比較,更不要僅把它作為銀行存款的替代品。消費者應當根據需求來購買相應的保險產品。
三看收入。保障型產品可以用相對較低的保費獲得較高的保額,通常建議投保人將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設定為自身年收入的10~20倍;重大疾病險保險金額設定為5~10倍。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保費繳納方式分一次性繳費和分期繳費兩種,消費者應當考慮選取繳費方式合適的保險產品,一般來說,保費支出在年收入的5%~15%之間為宜。
四看條款。購買人身保險產品時,消費者不能片面聽信銷售人員的介紹或承諾,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尤其是保險產品的保障范圍和免責條款,清楚保險“保什么”和“不保什么”,依法履行義務和行使權利,充分享受到保險的風險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