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的最新進展,9名施暴者均已被抓獲歸案,我們大家可以放心了。就這個突發的惡性事件到目前的進展,崔老師我有幾點思考分享給讀者朋友們:
一、店家不作為原因何在?
昨天崔老師我發了一篇文章和一期視頻,分析了事發現場各方的法律責任,質疑為什么最有責任保護顧客安全的店家,在事發時消極不作為。
唐山燒烤店現場:誰最應該挺身而出?
昨天,唐山機場路蛋糕店店主在網上實名舉報被黑惡勢力敲詐勒索及被砸蛋糕店;其他陸續有當地店主也在發視頻實名舉報被一團伙非法拘禁及敲詐勒索的事情。
如果是同一伙人所為,就可以理解為什么事發時燒烤店店主消極不作為。雖然仍然不能贏得原諒。
二、唐山的案件為什么由廊坊警方異地偵辦?
目前此案河北GONGAN廳已經交由廊坊JING方異地偵辦。結合網上各個店主的舉報,看來此案涉黑的猜測不虛;如果此案涉黑,一定涉及保護傘問題。
上頭為了徹底鏟除毒瘤,安排異地偵辦案件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崔老師作為一名資深的法律人,根據職業敏感和經驗判斷,相信目前9名施暴者被抓,只是案件的冰山一角,隨著案件的偵辦進展,拔出蘿卜帶出泥是早晚的事情,讓我們大家拭目以待!
三、此九名施暴者愚蠢之極,多行不義必自斃
(一)九名施暴者非常愚蠢
這九名施暴者可以說愚蠢之極,體現在:
第一,沒有認識到大形勢大環境的變化。
目前國家處于疫情恢復時期,國家的當務之急是恢復經濟。恢復經濟的手段就是拉動消費。這9名愚蠢的施暴者,居然公然去燒烤店對女性施暴,對經濟恢復產生了極其不利的影響。
第二,作案后企圖逃跑逃避懲罰。
殊不知目前無處不在的攝像頭,遍布各地的疫情期間的核酸檢測、健康寶掃碼,又能逃到哪里去呢。網絡上新聞,疫情讓多名逃跑多年的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網就是明證。
(二)九名施暴者行為產生的惡劣影響
第一,讓廣大的消費者產生了不安全心理,不敢去放心消費;
這一點不用多說,相信大家都感同身受,不然此事件的關注度不會這么高。
第二,對店家經營產生了不良影響。
現在好不容易在逐漸走出Y情的陰霾,中小店主們戰戰兢兢嘗試恢復營業,這伙人膽大妄為的公然挑釁法制底限的行為,無疑對店主們開店營業的熱情兜頭潑了一瓢冷水。
昨天崔老師我發的視頻,主張店家有責任保護消費者及其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多名粉絲估計是開店的店主都在紛紛留言質疑,按你的說法,誰還敢開店,甚至有人說,有的店因此案選擇了關門歇業。
愚蠢的人做出了逆天的犯罪行為,接下來肯定要遭到嚴厲的懲罰。
四、讓背后的保護傘瑟瑟發抖吧
按照目前多名店主網上的實名舉報,一伙兒黑惡勢力在唐山橫行已久。根據蛋糕店店主的說法,行為非常惡劣。為什么沒有引起相關人員及相關部門的重視,說明背后一定有保護傘。
現在國家懲治貪腐的決心非常堅決,這種情況下還為這些社會渣滓提供保護,真的是誤判形勢。
昨天在抖音上刷到一個視頻,一名公職人員說,因為他在某個施暴者的抖音下留過言,被網民認為跟施暴者一伙兒,他說他跟他們沒有任何關系。其實,我想說,如果沒有任何牽扯,這個時候就不要跳出來引火燒身了。
五、再談經營者對第三者的安全保障義務
(一)經營者對消費者、潛在消費者及其他第三人負有法定的安全保障義務
很多店主在昨天的視頻下留言,表達不認可店家對第三者的安全保障義務的說法。看來有必要跟大家再普及下法律常識:
《民法典》第1198條規定: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經營場所的經營管理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造成他人損害,要承擔侵權責任。如果損害由第三人造成,由第三人承擔,經營管理者承擔補充責任;承擔后有權向侵權的加害人追償。
具體到唐山燒烤店的打人案,目前9名施暴者均已落網,受害者的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各種損失,自然首先由施暴者賠償;如果施暴者無力賠償,受害人可以找店家索賠。只不過店家賠償后,可以向施暴者追償。如果施暴者無錢賠償,追償也是一句落不到實處的空話。
(二)經營者如何防范自己的風險?
很多經營者說,遇到唐山燒烤店的事情,如果自己去阻止,店就開不下去了。
其實,不阻止,店就能開下去嗎?另外,阻止也是一種積極的主觀努力,不代表一定能成功阻止。但無論如何,在自己的店里發生暴行時,不能躲在后面做縮頭烏龜,一定要采取報警、設法阻止等積極行動,去保護受害人,而不能先選擇自保。
開店本身就面臨著各種風險,有人來店里鬧事就是其中的風險之一。如果有人鬧事,店主就躲起來消極應對,說明店主不具備開店的能力。俗話說沒有金剛鉆,不攬瓷器活,說的就是這個理。
那么開店如何防范這類風險?
多安裝攝像頭、實時報警系統,制定應對各類風險的預案,在惡性事件有苗頭時,就要設法阻止事態的進一步惡化。
最后,關于店主對第三者的法律責任,再轉載一個法院的判決,希望對店主有幫助。
六、同類案例的判決
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2018)陜0104民初6185號民事判決書
2016年6月某日晚,原告張某峰及隨同人員程某某、賀某等酒后去被告談笑歌舞廳消費,消費期間,原告張某峰突然稱其口袋內三千元被人偷走,遂與被告談笑歌舞廳工作人員發生言語沖突,期間原告在張某峰將談笑歌舞廳桌子碰翻,隨后張某峰被不明人員毆打,張某峰隨同人員報警。
派出所出警后,對原告張某峰、程某某進行了詢問。
原告張某峰受傷后前往醫院進行治療,被診斷為:閉合性胸部損傷;右側第4-5肋骨骨折,右側胸腔積液;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左側腦室后角高密度灶,發生各項費用2萬余元。
張某峰被毆打事件發生后,因無法確定實際侵權人,故刑事案件未能偵破。原告張某峰遂于2018年7月16日向本院提起訴訟,認為被告談笑歌舞廳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要求被告談笑歌舞廳對其進行民事賠償。
另查,陳某某張某峰被毆打并報警、派出所出警之后,向派出所報警稱,談笑歌舞廳有人喝酒滋事與其他客人發生肢體沖突,損壞了歌舞廳內的桌椅、酒水,兩名客人受傷離去,談笑歌舞廳向受傷客人支付1000元傷口包扎費,但沒有留下該兩名客人的聯系方式。
在被問及談笑歌舞廳內是否有監控設備時,陳某某稱其歌舞廳配備有監控設備,但因為當天早上停電,下午4點來電,故監控設備沒有開啟。
本院認為,公民的健康權利受法律保護。
原告張某峰前往被告談笑歌舞廳消費,被告談笑歌舞廳應當承擔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保障原告在消費期間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被告作為娛樂場所,違反國務院《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五條“歌舞娛樂場所應當按照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在營業場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裝筆錄電視監控設備,并應當保證閉路電視監控設備在營業期間正常運轉,不得中斷。
歌舞娛樂場所應當將閉路電視監控設備在營業期間正常運行,不得中斷。歌舞娛樂場所應當將閉路電視監控錄像資料留存30日備查,不得刪改或者挪作他用”的規定,
因原告張某峰在被告歌舞廳消費期間,被不明人員打傷,歌舞廳無法向原告張某峰及公安機關提供監控錄像資料以查明案情,歌舞廳應當承擔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糾紛產生時,原告張某峰本人也有部分責任,本院認定原告張某峰應當承擔其中30%責任,被告談笑歌舞廳承擔其余70%的責任。
原告損失共計29386.97元,由被告談笑歌舞廳承擔20570.88元,其余8816.09元由原告張某峰自行承擔。
訴責險風險評估:第一次訴訟未交訴訟費撤訴了,再次訴訟保全風險高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突破合同相對性的起訴及保全,引發了訴責險的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基于重復的訴訟請求的保全,引發了訴責險的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內部印章管理混亂錯誤起訴,引發的訴責險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被推翻的工程造價鑒定報告,引發了訴責險的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起訴索賠稅款變更為返還發票,會構成保全錯誤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購買事故車后提起3倍車款賠償訴訟,會構成保全錯誤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推翻生效調解協議的財產保全,會構成保全錯誤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甲方訴乙方賠償工程質量維修金兩次撤訴,被判保全錯誤賠償損失!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甲方訴乙方返回超付工程款的財產保全,被判賠償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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