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銀保監局,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保障基金公司、銀保信公司、中保投資公司、上海保交所,保險業協會、保險學會、精算師協會、保險資管業協會:
為深入推進保險業標準化改革,確保“十四五”期間保險標準化工作的有序推進,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保險分技術委員會制定了《中國保險業標準化“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按照《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保險分技術委員會章程》規定,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中國銀保監會
2022年5月11日
(此件發至銀保監分局與地方法人保險機構)
中國保險業標準化“十四五”規劃
標準是保險業健康發展的技術支撐,是保險業基礎性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保險業標準化是促進保險業有效發揮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作用的重要保障。“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為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奠定新時代保險業標準化工作基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金融標準化“十四五”發展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回顧與面臨的形勢
(一)發展回顧
“十三五”期間,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驅動,服務大局、立足長遠,統籌推進、突出重點”的原則,保險業科學謀劃、多措并舉,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不斷強化保險標準化工作,保險標準化工作機制日趨完善,標準體系更加健全,標準化意識不斷提升,實施成效顯著。政府部門發布保險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18項,市場自主公開保險團體標準48項,覆蓋保險業務、客戶服務、信息技術、數據交換等諸多領域,標準化的基礎性、規范性和引領性地位顯著增強,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可和保險業的高度肯定,為支持保險業發展改革發揮了重要作用。
1.標準對保險業穩健發展的基礎支撐作用凸顯。積極開展保險業核心業務、重要服務和關鍵技術領域基礎標準建設,《保險術語》于2018年成為保險業第一個國家標準,是保險行業內部溝通和外部交流的規范性、通用性語言,對保險業穩健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產險單證》《財產保險業務要素數據規范》《人身保險業務要素數據規范》等標準對財產保險、人身保險的條款、格式、數據作出通用約定,增強了保險業務的規范性,促進了保險數據要素的運用。《保險消費投訴處理規范》納入國家標準立項,對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具有重大意義。
2.標準支持保險業服務社會民生的作用不斷加強。針對新業務、新產品、新服務在保險行業的應用,發布《電子保單業務規范》《基于遙感技術的農業保險精確承保和快速理賠規范》《保險業車聯網基礎數據元目錄》等標準,對提升保險效率、降低保險成本、便利保險消費者都發揮了重要作用。加強農業保險、巨災保險、健康保險領域標準建設,加大信息技術及基礎設施領域標準建設力度,加強客戶服務和消費者保護等領域標準供給。截至“十三五”末期,在建國家標準3項,在建行業標準35項,為保險業規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基礎支撐。
3.保險業多層次標準體系協同發展。緊密結合行業發展需求與技術創新趨勢,建立更加符合監管要求和市場需求的多層次標準體系,形成政府標準、市場標準協同發展的新格局,制定了一批滿足市場需求、快速響應技術創新的團體標準。鼓勵企業在積極采用現有保險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發展和業務需要,自主制定、實施企業標準,一批保險公司成為企業標準“領跑者”。
4.保險業標準化工作機制日趨完善。為規范保險業標準制修訂工作,提高標準制定的效率和質量,制定《保險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細化明確了保險范圍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立項、制定、修訂、審查、報批的具體要求和工作流程,對保險標準化工作涉及的各個環節和程序進行規范和要求,推動標準化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優化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保險分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險分委會)組成單位和人員結構,完善保險分委會章程,開展新一屆保險分委會換屆工作,保險業標準化工作管理水平邁上新臺階。
5.保險業標準化意識大幅提升。保險業對標準化工作高度重視,加強宣傳培訓,全行業“學標準、懂標準、用標準”的氛圍已經初步形成。通過鼓勵保險機構積極參加企業標準“領跑者”活動、開展培訓宣傳等形式,多措并舉推動保險標準貫徹實施,拓展了保險標準應用的廣度和深度,在保證保險產品質量、規范保險管理服務、提升保險管理水平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總體看,“十三五”期間保險行業標準化工作成效顯著,但與保險業日益增長的標準化需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行業發展催生標準新需求,標準供給有一定的滯后;二是標準體系結構有待進一步優化完善;三是部分標準修訂效率較低,標齡過長,與實際工作脫節;四是標準實施監督及信息反饋機制尚不完善;五是整體標準化意識有待進一步強化。
(二)面臨形勢
隨著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機遇和挑戰并存。立足新發展階段,保險業標準化工作要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支撐和保障保險業服務新發展格局,聚焦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等重大任務,以高質量標準服務和支持保險業高質量發展。
1.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要求。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是高質量發展的內涵要求。保險業標準化工作要深刻把握保險業貫徹新發展理念帶來的新變化,以標準化引領和支持保險業創新發展,推動建立保險業內外部協調發展的良好生態,助力保險業服務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推動保險業制度型開放,提升保險業國際競爭力,促進保險業共享發展。
2.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要求。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對保險業提出新要求,也對保險業標準化工作提出新目標。保險業標準化要深刻把握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大背景,支持保險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保險業加大供給能力、優化供給結構,提供更加豐富的保險產品、更加優質的保險服務,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擴大普惠型保險覆蓋范圍,充分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加快保險業與國際接軌,提升保險業國際競爭力,更好地支持“一帶一路”等重大戰略。
3.防控金融風險的要求。防范風險是保險業永恒的主題。當前我國保險業面臨的內外部形勢仍然嚴峻復雜,行業自身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結構性問題逐步凸顯,部分重點公司、重點領域面臨的困難與風險不容忽視。提升風險防控能力,需要樹立預防為主的意識,做到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建立全面、主動、長期的風險管理模式。保險標準化工作要緊密圍繞防控風險這一主題,積極服務監管,著力促進風險管理體系的規范化、風險信息共享交換的便利化、風險識別評估預警的智能化,促進保險業整體風險管理能力的提升。
4.保險業數字化轉型的需要。數字化轉型是保險業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途徑。隨著數字化轉型的深入推進,保險業在治理、文化、業務、技術等方面面臨著全方位改革與創新的挑戰。保險業既要主動抓住數字化轉型帶來的重大機遇,也要面對保險業務價值鏈重塑帶來的沖擊和挑戰。數字化轉型過程中要更加注重發揮標準的作用,用標準引領和規范創新,用標準暢通和加強協作,用標準沉淀和共享成果,促進數字化轉型發揮更大效用。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發展目標
(三)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聚焦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等重大任務,創新保險業標準化工作機制,優化保險業標準體系架構,增強保險業標準化治理效能,以高標準助力保險業高質量發展。
(四)基本原則
1.堅持創新驅動。全面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和改革要求,創新保險業標準化工作機制,構建政府與市場并重的保險業標準供給模式,建立標準需求和標準供給良性互動的工作格局,優化保險業標準化組織架構和組織方式,完善保險業標準化工作流程,提升保險業標準化工作效率,保障標準質量。
2.堅持問題導向。緊密結合人民群眾需求和經濟發展需要,聚焦保險業發展改革戰略目標和重要任務,增強保險標準需求獲取的及時性和精準性,加強急需緊缺標準、支柱性標準、關鍵技術標準和公益性標準研制工作,持續優化保險業標準體系,實現保險標準化發展向質量效益型轉變。
3.堅持開放共享。對標國際高標準,推動保險標準化工作由國內驅動向國內國際相互促進轉變,提升保險標準化參與者的多樣性,增強保險標準化工作活力,加強標準的宣傳貫徹和應用實施,使標準成為行業經驗成果共享的重要載體。
4.堅持統籌發展。加強頂層設計和全局籌劃,推動保險標準與保險法律法規的有機銜接,理順政府標準與市場標準的關系,兼顧發展和安全,助力防控金融風險。
(五)發展目標
到2025年,保險標準化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保險標準化組織的多樣性和專業性顯著提升,保險標準體系結構優化健全。保險標準質量水平明顯提高,標準化普及推廣效果良好,標準實施成效顯著。保險從業人員標準化意識和素養顯著提升。保險領域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能力增強,支撐保險業發展的標準化基礎更加堅實。具體目標包括:
1.保險標準體系更加優化健全。建立結構清晰、覆蓋全面、效用突出的保險標準體系,形成保險標準體系動態優化的工作模式。保險標準化機制進一步完善。政府和市場并重的保險標準供給體系完全建立,形成覆蓋保險各領域的標準化專業工作組和專家隊伍,實現標準需求和供給的良性互動。
2.保險標準供給進一步加大。在保險業核心業務、重要服務和關鍵技術領域加大標準制定力度,保險標準的科學性、先進性、實用性顯著提升,強化保險標準對法律法規的銜接支持。
3.保險標準的應用成效更加顯著。推動建設保險業標準化示范機構,積極培育保險業企業標準“領跑者”,一批標準實施的典型經驗得到總結和推廣。
4.保險業標準化意識顯著增強。加強保險標準宣傳推廣,建立保險標準培訓機制,培養一批保險標準化專家,保險業從業人員學標準、用標準、做標準的意識顯著增強。
5.保險標準化國際交流與合作深化推進。保險標準化國際交流渠道進一步拓展,國內保險標準與國際規則和國際標準銜接更加緊密。
三、標準化助力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
(六)推動農業保險標準建設
圍繞鄉村振興戰略,積極支持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動態開展農業保險標準需求調查和項目規劃,規范農業保險服務流程,針對農業保險在承保、理賠等環節與自然資源密切相關的特點,結合物聯網、遙感、北斗導航、無人機等技術應用,制定相應的技術標準,提升保險服務“三農”質效。
(七)促進科技保險和知識產權保險標準供給
加強科技保險、知識產權保險等領域的標準研究,促進科技、專利和保險的銜接,助力保險支持戰略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和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促進保險標準和科技標準的銜接,以標準化為科技保險和知識產權保險在風險計量、產品設計、損失估量等領域提供參考,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八)加快完善綠色保險相關標準建設
助力保險業服務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支持保險業探索開發環境氣候領域等創新性綠色保險產品,加快研究服務新能源發展、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應用、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業務領域的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標準,有效銜接各類環境權益市場相關標準。探索綠色保險統計、保險資金綠色運用、綠色保險業務評價等標準建設,更好推動完善我國綠色金融標準體系。
(九)加快保險資產管理標準化建設
制定保險資管產品的要素標準、產品分類標準,促進銀行、證券、保險等各類行業資管業務統一標準。夯實保險資管數據基礎,推動業務數據、風險數據、信息披露等領域標準化。統籌建立保險資管統計標準。建設資管標準人才隊伍,強化保險資管標準化能力。
四、標準化支持保險業服務社會民生
(十)加強養老和健康保險領域標準建設
支持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建設,制定養老保險產品和服務標準,促進保險機構開發滿足消費者需求的多樣化養老保險產品。進一步規范行業共用的與醫療、疾病、意外相關的分類、代碼、術語、數據交換格式標準,支持保險機構為人民群眾提供覆蓋全生命周期的、滿足不同收入群體需要的健康保險產品。推動健康管理、長期護理、養老服務的標準化,促進保險和民政養老制度的有效銜接。推動制定商業保險與醫療、社保部門的數據共享和交換標準,促進普惠型保險的健康發展。
(十一)推動責任保險和保證保險領域標準建設
積極開展責任保險和保證保險領域的標準建設,支持保險機構在污染治理、安全生產、校園安全、醫療糾紛、建筑質量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領域發揮輔助社會治理的作用,與環境、衛生、教育、應急等領域標準化組織加強協作,加強保險標準與相關領域標準的聯動。
(十二)加強巨災保險標準建設
制定巨災分類和巨災保險產品規范,推進共保體、政保合作、巨災債券等巨災保險機制標準建設,統籌制定巨災風險責任累積管理和單一標的責任累積管理標準,增強再保險市場機構間的服務水平,優化風險防范機制,提升應對巨災的社會保障能力。
五、標準化提升保險業風險管控能力
(十三)加強對保險業風險的監管支持能力建設
以深入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防范化解保險業風險為主線,統籌研究加強保險業風險監管相關標準,推動保險業風險監管的基礎數據標準建設,完善保險業監管數據體系建設,加強數字監管、智慧監管能力建設,推進保險業風險監管智能化水平持續提升。
(十四)推動保險業風險管理標準化建設
開展保險業風險管理標準體系研究,推動保險業風險管理術語、數據、指標、分類等基礎標準建設。結合行業最佳實踐和國際標準,提煉探索行業風險管理通用參考框架,規范風險管理流程,加強數據和經驗模型共享,促進保險業風險管理能力提升。
(十五)加強保險反欺詐標準建設
制定針對不同欺詐手段的檢測技術規范,增強快速檢測能力,減少欺詐造成的損失。制定反欺詐模型描述規范,促進反欺詐模型在行業共享使用、共同訓練,提升模型的精準性和智能性,增強欺詐識別能力。促進行業對欺詐事件相關信息和數據的積累、共享,增強行業欺詐預警及響應能力,遏制組團騙保、惡意退保等欺詐行為。
(十六)加強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標準建設
研究覆蓋事前事中事后的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標準體系。配合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雙錄”等監管要求,制定細化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保障政策執行的規范性和一致性。制定保險服務標準,進一步規范保險服務行為,提升行業整體服務質量和水平。制定保險消費投訴標準,規范工作程序。圍繞保險消費者教育制定相關標準,促進消費者了解保險知識,樹立正確保險意識,科學理性選擇保險。
六、標準化促進保險業數字化轉型
(十七)加大保險科技技術標準供給
在保險科技領域加強行業標準供給,在大數據、人工智能、云服務、區塊鏈、下一代互聯網、智慧健康、物聯網等領域制定相關應用標準,以標準凝聚行業共識、積累行業經驗、規范引領保險科技創新。加強跨行業生態標準建設,促進保險業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與第三方合作機構、數據服務提供商、其他行業產業合作,發揮更大的協同效應。同步加強網絡和數據安全及個人隱私保護領域行業標準建設,兼顧發展和安全。推動信息科技基礎能力標準建設,夯實發展基礎。
(十八)推動保險中介行業標準化工作
研究制定保險中介業務數據和信息交互標準,促進中介業務數據質量提升,規范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間的業務信息交互。推動金融領域各類機構、人員、產品及業務標準在保險中介行業落地應用、規范實施。
(十九)加強保險業基礎通用標準建設
進一步規范保險單證中的術語、表述和格式,擴展保險單證電子化標準,規范客戶數據定義和格式。研究制定保險投保、核保、理賠、服務等重要業務流程規范及流程數據標準。制定保險數據分類分級標準,拓展保險業數據和信息交換技術標準,促進數據的安全保護和交流共享。
七、優化保險標準化工作機制
(二十)加強保險業標準化技術組織建設
優化保險分委會構成,加強保險分委會秘書處建設,提高工作能力和運行效率。建立專項工作組,提升標準制定效率,增強標準制定的專業性,加大標準供給能力。建立保險業標準化人才隊伍以及保險標準化專家庫。不斷完善保險分委會信息平臺建設,推動保險業標準化信息交換與資源共享,推進行業標準公開,全面提升保險業標準化信息服務能力。
(二十一)完善保險標準化工作機制
修訂完善《保險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優化保險標準制定修訂全周期流程,提升標準制修訂和審批效率,提升標準質量。建立保險業標準監督評估體系,建立標準質量監督考核機制,制定保險標準實施效果評估工作細則,組織對重要標準實施情況追溯、監督和糾錯,開展標準實施效果評估,建立標準實施與標準建設的互動反饋機制。
(二十二)推動保險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
充分考慮行業發展新趨勢新方向,動態優化保險業標準體系框架,優化完善推薦性標準布局,逐步形成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保險業標準體系。不斷提高保險業標準間的協調性,提高與其他相關產業標準和國際標準的銜接度,加強保險業標準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協調配套。加大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制定力度,鼓勵企業制定嚴于行業標準和團體標準、具有競爭力的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
(二十三)推動保險標準落地實施
加大保險標準宣貫力度,重要標準發布后編制實施方案和釋義,利用媒體、網絡、會議等平臺,開展多層次、多角度的宣傳、培訓、研討和解讀,推進行業標準公開。對涉及行業公共利益、關系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標準,通過政策引導、示范試點、實施效果評估、監督糾錯等方式,積極推動標準落地。增強標準對監管的支持能力,促進標準實施與行業監管的聯動。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作用,利用行業自律等手段,推動標準應用。發揮保險機構主體作用,鼓勵保險機構積極采用行業標準和團體標準,建立完善企業標準體系,大力推動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落實。
(二十四)夯實保險標準化理論和工作基礎
深入開展標準化理論與應用研究,加強標準化科研課題的組織實施,從制度環境、發展戰略、運行規律、實施模式、作用機理、組成要素、質量評估等方面,開展保險標準化基礎理論和通用方法研究。鼓勵有條件的保險機構設立標準化管理部門,促進保險基礎研究、標準制定、應用實施的協調互動。引導鼓勵科研院所和專業人員參與保險標準化研究和標準建設。
(二十五)持續推進保險標準國際化
研究制定我國保險業參與國際標準化戰略、政策和策略,確定參與的重點領域、重點方向和可行路徑。在互聯網保險等我國優勢領域、再保險等跨國業務領域,積極研究將我國標準上升為國際標準、區域標準的可能性。加強國際標準跟蹤研究,積極參與保險領域標準化國際交流合作。
八、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強組織領導
各保險機構進一步增強對標準化工作的認識,明確責任,切實加強保險標準化工作的統籌協調與組織領導,充分發揮標準化在保險業發展中的技術支撐作用,將保險標準化工作置于優先發展的位置。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加快推進保險標準化工作的政策措施,形成領導重視、統一部署、定期檢查、及時通報的工作機制,切實提高保險標準化工作的組織保障水平。
(二十七)加強資源保障
推動各保險機構加強資源保障力度,強化保險標準資源保障,配備標準化專兼職工作人員,加大對規劃落實的經費投入,重點支持工作機制創新、標準體系建設、重點標準研制、標準宣貫實施、標準化試點建設等內容。
(二十八)加強人才培養
加大標準化培訓力度,提高保險業從業人員標準化意識和能力水平。完善保險標準化培訓機制,加強行業標準化學習交流,研發設置保險標準化課程,推廣普及保險標準化知識。
(二十九)加強監督評估
完善規劃實施動態管理機制,對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做好實施情況的跟蹤、評估和反饋工作,確保規劃各項工作目標的完成。培育標準化示范單位和企業標準“領跑者”,對標準化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機構和個人予以獎勵。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銀行業保險業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管理的通知
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保險公司縣域機構統計制度
金融機構涉刑案件管理辦法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健全人身保險產品定價機制的通知
金融機構合規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加強和改進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
保險資產風險分類辦法(征求意見稿)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上海國際再保險中心建設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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