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野蠻生長的互聯網保險市場,隨著嚴監管的來臨,正在加速進入下半場。
繼《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關于開展互聯網保險亂象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等規范性文件落地后,配套的監管舉措也在逐一跟進。
近日,『A智慧保』獲悉,銀保監會向各家險企下發最新通知,要求各家保險公司需就互聯網保險業務直銷渠道、中介渠道、業務地區分布和引流轉化等各層面的發展狀況進行詳細報送。并且,從報送頻率來看,既要求年度報送,還要求月度報送、不定期專項報送。
這意味著,未來互聯網保險業務將形成常態化、全方位的監管模式,有利于監管更好地從源頭治理市場亂象。另一方面,也勢必會給善于打擦邊球的機構帶來一定陣痛,倒逼相關經營主體及早做出轉型,實現規范發展。
月報送
互聯網保險迎常態化監管
『A智慧保』獲悉,為掌握保險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開展情況,推動互聯網保險業務發展,監管對各家險企下發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統計和報送工作的任務。
從統計內容看,有直銷渠道銷售情況、直銷渠道售后情況調查統計、中介渠道銷售情況、中介渠道售后情況調查統計,以及地區分布情況統計、引流轉化情況統計等內容。
從報告內容看,包括互聯網保險業務年度報告和專項報告。其中,互聯網保險業務年度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業務基本情況、營銷模式、相關機構(含技術支持、客戶服務機構)合作情況、網絡安全建設、消費者權益保護和投訴處理、信息系統運行和故障情況、合規經營和外部合規審計情況等,而互聯網保險業務專項報告則依據發展情況和監管需求,不定期開展專項報告報送工作。
從上述統計內容看,不僅涵蓋了財險、壽險兩大保險領域,更細分到直銷、中介渠道的銷售和售后狀況,以及地區分布和引流轉化等業務數據。可以說,這次在數據報送上的任務要求,是監管對全行業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全摸底。
值得一提的是,為了更清晰、更連貫地監測互聯網保險業務的發展,監管要求各險企每月12日前報送上月數據。其中,年度報告為年度報送任務,需要在每年4月30日前報送;專項報告則是不定期報送。
此外,數據報送測試期為2022年3月10日-31日,開始試報送2022年1月份的數據。2022年4月,將正式開始新版互聯網保險業務統計報表常態化報送。
這意味著,通過上述數據報送任務,互聯網保險業務也將開啟全方位、常態化的監管模式。
堵亂象
數據跟蹤成“治本”關鍵
或許,有人會問,為何要對互聯網保險業務進行大范圍數據報送,其實這是整頓市場亂象的動態監管。業務的發展,會有數據的產生,而這些數據背后,往往就掩藏著違規經營的操作手法。
據悉,2020年銀保監會曾針對一家人壽公司下發一份罰單,指出該公司存在虛假記載互聯網保險統計表的違規行為。
具體來看,在2017年3月20日-30日期間,該人壽公司通過線下填寫投保單、線下收繳保費、業務管理部手工錄單的方式銷售“多利寶終身壽險(投資連結型)”,涉及保費20097.3萬元。
而上述業務既未通過公司自營網絡平臺銷售,也未通過第三方網絡平臺銷售,但在業務投保單上“業務銷售渠道”卻記載為“網銷”,“代理人姓名”記載為“網絡銷售”,“代理人代碼”記載為“632W10100”(江蘇分公司的虛擬銷售代碼)。2017年4月11日,該人壽公司向監管機構上報“2017年3月壽險公司互聯網保險統計表”,將上述業務記載為“自營網絡平臺-保險公司”。
就是這一行為,該人壽公司被罰35萬元。
所以,為了杜絕以上類似行為,對互聯網保險業務數據進行跟蹤監測,或許才能有效治理亂象。
此外,近日,中國保險業協會發布的《關于啟用新版互聯網保險業務信息披露系統的通知》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互聯網保險業務自律管理,不斷完善互聯網保險業務信息披露工作,將于6月1日正式啟用新版互聯網保險業務信息披露系統。
新系統上線是《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的配套措施之一,將進一步促進互聯網保險有序合規健康發展。
強監管
告別野蠻生長成大勢所趨
談及互聯網保險,這個伴隨互聯網時代快速發展而來的產物,其實在中國保險發展過程中已存在十多年時間。
200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頒布,互聯網保險開始萌芽發展,至今已17年時間。2011年9月份,《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下發,讓中國互聯網保險業務走向了規范化、專業化。
如今,互聯網已成為保險業務發展的重要渠道之一。有數據顯示,2020年,從事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險企共134家,其中財險73家,人身險61家。從保費層面看,根據3月21日中國保險業協會發布的《2021年度人身險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經營情況分析報告》,2021年互聯網人身險規模保費達2916.7億元,同比增長38.2%,不難看出互聯網保險渠道強勁的增長勢頭。
事實上,隨著互聯網保險的快速發展,雖然很多險企在業務規模上實現了一些突破,但為了搶奪市場份額,諸多亂象也開始衍生。銷售誤導、強制搭售、費用虛高、違規經營、用戶信息泄露等,越來越多問題開始暴露。
基于此,監管也開始了對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規范與整改。
2015年10月
原保監會下發《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并規定實施有效期為三年。
2018年9月
銀保監會發布通知稱,正在加緊修訂互聯網保險的監管辦法,在新規出臺前,《暫行辦法》依舊有效。
2018年10月
銀保監會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草稿)》征求意見函。
2019年12月
銀保監會起草并下發《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
2020年7月
銀保監會下發《關于規范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
2020年9月
銀保監會就《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2020年12月
《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正式落地。
2021年10月
銀保監會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互聯網人身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強監管文件的密集落地,將使監管套利亂象無處遁形,互聯網保險逐漸告別野蠻生長模式,而此次監管啟動互聯網保險業務統計報表的常態化報送,也是從源頭進一步約束互聯網保險市場亂象,借定期數據匯報,讓互聯網保險市場在“陽光”下實現良性可持續發展。
周評|從“雙11”到保險“開門紅”,正在告別“大進大出”式消費
保險業多位高管失聯,找尋背后的那些蛛絲馬跡!
玖亓周評|10萬億化債!財政刺激救短期,最終化債靠發展
時隔三年半,水滴擬赴港再上市!內情主導,還是外因倒逼?
探求專業養老險公司致力成為經營第三支柱“頭部”的方法論
三季度被股市“甜”到的險資,最近盯上哪些新“標的”?
玖亓周評|險企三季報的“高光”和波動
五大上市險企盈利暴增!“規模+盈利”能否可持續,半喜半憂!
玖亓周評|從比亞迪到小米,新能源車險會“變天”嗎?
小米入局北京法巴天星財險:折射國家態度、外資雄心、中資戰略!
華泰人壽高管變陣!友邦三員大將轉會鄭少瑋擬任總經理即將赴任業內預計華泰個險開啟“友邦化”
金融監管總局開年八大任務:報行合一、新能源車險、利差損一個都不能少
53歲楊明剛已任中國太平黨委委員,有望出任副總經理
非上市險企去年業績盤點:保險業務收入現正增長產壽險業績分化
春節前夕保險高管頻繁變陣
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災保險賠付及預賠工作
31人死亡!銀川燒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況,預估保險賠付超1400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試點的通知》
董事長變更后,中國人壽新添80后女總助
國內首家批發保險經紀公司來了,保險中介未來將走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