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為崔春霞原創的保險合同糾紛案例分析文章,刊登在2019年11月28日的《中國銀行保險報》。以下為全文。
導讀:
保險有四大原則,分別是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利益原則、損失補償原則及近因原則。那么,最大誠信原則在保險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到底如何體現?
如果企財險投保中,投保人將屬于保險合同責任免除條款中約定的不予承保的財產進行投保,保險公司接受投保后出具了保險單。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能以保險標的屬于免責條款范圍而拒賠嗎?請看以下案例:
一、案由:塑料大棚受損,保險公司拒賠
某農業公司在某地的生產基地,建有數千平米的蔬菜水果大棚。
2017年12月,農業公司就生產基地所有的大棚、育苗棚、集散棚等財產,向某保險公司投保總保險金額1600萬元的財產綜合險,保險期間一年。
保險責任為,在保險期間內,由于火災、爆炸、雷擊、暴雨、洪水、暴風、龍卷風、冰雹、臺風、颶風、暴雪、冰凌、突發性滑坡等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在責任免除條款中同時約定,廣告牌、天線、霓虹燈、太陽能裝置等建筑物外部附屬設施,存放于露天或簡易建筑物內部的保險標的以及簡易建筑本身,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另外,投保時農業公司提供了載明蔬菜大棚數量、位置、編號及價值的明細清單,作為保險合同的附件。保險公司除向農業公司出具保單外,還在明細清單上加蓋了公章。
在保險合同簽訂后的第七天至第九天,保險財產所在的當地發生暴雪、冰凍的自然災害。農業公司的蔬菜大棚等財產損失慘重。
農業公司即向保險公司報損。保險公司勘察事故現場后認為,受損大棚屬于保險合同的責任免除條款中約定的簡易建筑,不屬于保險責任賠償范圍,因此發出拒賠通知書。
農業公司收到拒賠通知書后,即以保險公司為被告,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在保險單的賠償范圍內,賠償各項損失1200萬元。
二、審理: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800萬元
訴訟中,雙方的爭議焦點集中在以下兩點:
1.受損的蔬菜大棚是否為簡易建筑物?
根據保險合同條款釋義,約定的簡易建筑包括:適用竹木、蘆席、篷布、茅草、油毛氈、塑料膜、尼龍布、玻璃鋼瓦等材料為頂或墻體的建筑物。
因本案受損的蔬菜大棚的棚頂均為塑料膜,故標的符合合同約定的簡易建筑的特征。
2.投保人是否清楚受損的蔬菜大棚屬于合同約定的除外責任?保險公司是否向投保人盡到了明確說明義務?
受損的蔬菜大棚確實屬于保險合同中除外責任條款約定的簡易建筑。那么,投保人在投保前是否清楚?
庭審中,保險公司認為投保人清楚簡易建筑屬于除外責任,并提供了投保人簽收的投保單,以證明保險公司就責任免除條款盡到了明確說明義務。
農業公司表示,投保前并不清楚。
法院經審理認為:雖然農業公司在投保單上簽字了,但是,保險公司的財產綜合險條款中,關于簡易建筑免賠的約定,違背了農業公司簽訂保險合同的初衷,且屬于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格式條款,應屬無效條款。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保險公司明知被保險財產屬于簡易建筑,仍進行承保,應視為對條款中的釋義部分進行了變更。
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農業公司的合理損失800萬元。
三、分析:應恪守最大誠信原則
那么本案法院的判決有沒有道理呢?
我國《保險法》第5條規定,保險合同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這就是保險法四大原則之一的最大誠信原則的法律淵源。
最大誠信原則的含義為,保險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內,應依法向對方提供足以影響對方做出訂約及履約決定的全部實質性重要事實,同時信守合同訂立的約定與承諾。也就是最大誠信原則體現在保險合同訂立和履行的全過程中。
本案中,農業公司就名下的蔬菜大棚等財產向保險公司投保企財險。生活實踐中大棚屬于臨時性建筑,也就是條款中約定的簡易建筑物。農業公司投保露天蔬菜大棚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在自然災害對財產造成損失后能獲得賠償,以減少損失。如果農業公司清楚該蔬菜大棚屬于簡易建筑,保險公司不賠,就不會向保險公司投保。
也就是本案雖保險公司提供了投保單,證明向投保人履行了明確說明義務,但法院根據常理推斷,農業公司投保前對免責條款并不明知;因為如果明知,就不會選擇投保,故推斷,保險公司就此未盡到明確說明義務。
反過來,保險公司對此是明知的。《保險法》第16條規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本案中,投保人提供了詳細的投保標的蔬菜大棚清單作為投保單的附件,保險公司仍然同意承保出具保單,并在標的明細清單上加蓋公章,說明保險公司對投保標的為簡易建筑應是明知的。
如果保險公司明知投保的標的物為簡易建筑,仍然接受投保,投保后再以此理由拒賠,就違反了最大誠信原則。
四、結論:杜絕“寬承保,嚴理賠”
本案發生的原因,保險公司寬承保,嚴理賠是禍根。本案無論對保險人還是投保人均有借鑒意義。
(一)投保人投保前應全面了解保險責任及除外責任等
作為投保人,欲投保某個險種規避風險,應該對保險產品的內容進行全面而詳盡地了解。僅僅了解保險責任是不夠的,還要充分了解責任免除的內容。遇到不明白的問題,一定要向保險公司的相關人員進行充分咨詢。
(二)保險公司承保前要對標的風險充分評估,一旦做出承保決定,就信守承諾按約賠付
作為保險公司,在承保前要通過風險查勘等手段,充分評估保險標的的風險后再慎重作出承保的決定。一旦作出承保的決定,就要信守承諾,按合同約定履行。絕不能承保時很寬松,出險后再嚴格審查,才想到保險標的屬于除外責任而拒賠。最終釀成糾紛被法院判決敗訴。
這樣做,不但損害了公司的形象,且破壞了保險行業的公信力。
保險的最大誠信原則,不是一句空話,要切切實實體現在保險合同簽訂和履行的全過程。
訴責險風險評估:第一次訴訟未交訴訟費撤訴了,再次訴訟保全風險高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突破合同相對性的起訴及保全,引發了訴責險的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基于重復的訴訟請求的保全,引發了訴責險的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內部印章管理混亂錯誤起訴,引發的訴責險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被推翻的工程造價鑒定報告,引發了訴責險的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起訴索賠稅款變更為返還發票,會構成保全錯誤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購買事故車后提起3倍車款賠償訴訟,會構成保全錯誤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推翻生效調解協議的財產保全,會構成保全錯誤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甲方訴乙方賠償工程質量維修金兩次撤訴,被判保全錯誤賠償損失!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甲方訴乙方返回超付工程款的財產保全,被判賠償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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