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綜改以釜底抽薪的決心,從根本上壓降了市場費用空間。”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曾表示。
一場最為徹底的車險綜合改革讓車險保費降了、賠付率升了,費用率也下來了,但那句“除車險公司不賺錢,其他車險鏈條上都賺錢”的談笑,依舊存在。而背后的原因,還是離不開車險手續費中的“水分”。
近日,某省車險市場規范檢查的一份方案流向市場。除了常規的保費收入真實性、車險費率規范性檢查外,『A智慧保』更關注銷售費用支出合規性的檢查內容。
尤其是在與中介機構合作時,關于保險中介服務費的稅由誰承擔:中介機構,還是保險公司?這背后隱藏著怎樣的“貓膩”?或許,這次對“誰要承擔中介服務費稅費”有了進一步明確,將引發一系列市場連鎖反應。
車險手續費“擠水分”
險企禁止為中介“貼稅”
文件顯示,關于銷售費用支付合規性的檢查主要集中于車險手續費支付標準、支付方式、支付對象、支付渠道等是否符合規定。
具體來看,監管表示,車險手續費的核算基礎是不含增值稅的簽單保費。而且,在新車業務中,中介機構需向保險機構開具保險中介服務增值稅發票,并自行承擔稅費,保險公司不得為其貼稅;中介個人需由保險公司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保險公司同樣不得為其貼稅。
非新車業務方面,其凈結費用上限=保單跟單手續費率/(1+增值稅率)×(1-個人所得稅率),保單跟單手續費率為各自公司總公司向銀保監會報備標準。
以某總公司向銀保監會報備跟單手續費上限20%為例,其非新車業務凈結費用上限= 20%/(1+6%)(1-10%)≈17%;其他公司以此類推。
除了關于手續費的支付、核算外,監管也將通過翻閱手續費的支出科目明細清單及相關記賬憑證,逐單檢查手續費的支付比例和方式是否規范。特別是檢查向中介代理機構支付手續費的方式,是否通過銀行轉賬;是否附有中介機構開具的合規發票。
另外,了解被檢查公司對業務員、業務部門的績效與費用管理方式,并通過查閱“業務宣傳費” “差旅費”“防預費”“車輛使用費”“修理費”“電子設備運轉費”“公雜費”等會計科目,核查是否存在虛列費用,突破報送的手續費用上限。同時,關注是否存在關聯交易,涉及同一銷售合計突破規定上限的情況;保險公司是否為銷售車險保單的第三方機構(如車商)支付員工薪酬。
雖然從以上調查內容看,多是此前監管曾不斷強調的內容,目的就是為了整治車險市場費用亂象。但從具體檢查細節看,或許透露出很多交易中的“潛規則”。
尤其是關于稅費的問題,在此前監管規范車險手續費的情況下,或是一些中介機構,乃至保險公司用來逃避監管的一種方式,此項檢查對于該“灰色收入”或將暴露在陽光之下。
規范手續費運作
進一步填補制度空白
這次發出的車險市場檢查規范,或能給其他地區的檢查“打個樣”。畢竟,從行業操作看,一位負責車險的人士透露,借稅費來變相提高手續費的情況并不少見。尤其是在監管規定費用率上限后,可能會更嚴重。
『A智慧保』查閱相關監管文件發現,《保險中介服務統一發票》中規定:
保險公司只能向合法的保險中介機構支付手續費(傭金)、公估費、勞務費等業務收入。保險中介機構取得上述收入后應及時向保險公司開具《統一發票》,不得開具其他發票及自制收據憑證。保險公司以收到的《統一發票》作為支付費用的憑證。
保險中介機構在開具《統一發票》時,應根據提供的保險中介服務的具體內容同時向保險公司報送“業務結算表”,并逐筆列明該“業務結算表”中的各個項目,包括:客戶名稱、險種、保單編號、代收或代繳的保費、收費時間和解付時間、手續費、傭金或公估費的計算方法及金額等內容。“業務結算表”由保險公司或保險中介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計。
也就是說,對于稅費誰承擔,并沒有明確規定。而此次規定,有了更進一步的說明。
不過,上述車險負責人表示,車險洽談費用會直接明確保費是否含稅、手續費發票是專票還是普票(抵扣率)。管控稅費之前行業沒有這么管,現在應該也是極小范圍的小概率事件。
當然,該人士表示,不光車險有類似情況,其他險種有時候也會遇到。舉個例子,比如一個產品正常市場傭金為25%,那險企給渠道支付的就是25%,渠道收到后需要自己去繳納自己的稅費,但是有的渠道就提出來想凈剩余25%,那這樣倒算出來,險企可能就得給26%-27%,相當于變相提高了傭金。
附加費用率25%
合理還有壓價空間
其實,談及車險手續費,對于險企,尤其是中小險企來說,可能是一個“痛”。畢竟,在業務發展的壓力下,面對更加激勵的競爭環境,很多險企用“割自己的肉”的方式來獲得更多的業務。在這樣的方式下,讓更多缺少更多渠道的中小險企更受傷。
好在車險綜改啟動后,車險市場迎來了不一樣的發展。在“降價、提質、增保”的目標下,車險經營有了明顯改善。截至9月底,車輛平均繳保費2763元,較2020年改革前降低21%,變動幅度較大,87%的消費者保費支出下降。
單從手續費方面看,也有了很大改善。數據顯示,截至9月底,全國車險綜合費用率為27.8%,同比下降13.5個百分點。其中,車險手續費率8.4%,同比下降7.2個百分點;車險業務及管理費用率19.8%,同比下降7.1個百分點。
實施滿一年的車險綜改,可以說剔去了很多行業中生長的“倒刺”,讓車險經營更合情,也更合規。尤其是對于手續費方面,根據監管要求科學設定手續費比例上限,商車險產品設定附加費用率的上限由35%下調為25%,這樣明確的規定,其實從保險公司層面看,算是一大利好。
畢竟,作為影響公司承保效益的手續費,合理支出越少,可能所剩下的效益就越多。但從中介機構角度看,這樣的規定,或許動了自身的“奶酪”。
于是,市場有聲音傳出“車險綜改制定25%的附加費用率過于嚴苛”。而為了獲得更多的中介服務費,很多機構或許會另尋出路,例如通過讓保險公司“貼稅”的方式來增加實際到手的數額;或者手續費的計算中含有了簽單保費的增值稅等。
但從監管的態度看,“25%的附加費用率是合理的,也是充足的”“它有繼續壓價的可能”,足以體現監管要對手續費過高“動刀”的決心。
對于下一步要做什么,在監管召開的車險綜改一周年電視會議中已有明確,即“堅定不移持之以恒地將車險綜合改革引向深入”,其中也包含對手續費的進一步壓實。
地方監管存差異
未來仍有提升空間
一次會議比一次嚴。面對監管整治車險市場的決心,地方監管同樣亦步亦趨。
自銀保監會拉開車險綜改大幕后,地方監管機構也在根據當地情況進行部署、規劃。除了按照車險綜改整體思路來執行外,對轄內的車險業務檢查、車險違規處罰等都加強了力度。
據悉,自車險綜改后,多家財險公司的分支機構被停新業務,其中不乏頭部險企。另外,由于各地風險結構和經濟情況差異較大,為使風險和價格更加匹配,銀保監會也允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當地的自主定價系數和監管標準。
從目前看,各地方的車險綜改也有一定成效,但根據相關監管人員在車險綜改一周年總結會上的總結看,仍存在問題。
例如,部分地區制定的自主定價系數、政策指標和回溯標準仍然較為單一,未充分考慮業務結構差異,對中小公司的差異化監管力度較重;部分公司為符合監管指標機械地調整自主定價系數,甚至為了拼湊自主定價系數,刻意加大承保高折扣、高風險的業務,或者是承保對自身數據偏離度較大的業務。
信息披露不夠,只有部分地區定期公開機構自主定價系數執行工作,多數地區會對出現重大偏離的公司進行風險提示,或者是僅公開市場整體情況,不利于下面機構準確把握市場情況,及時對標對表,調整自身經營策略。
此外,就各地監管檢查處罰等監管措施,銀保監會指出部分地方監管局監管力度不夠,不愿管、不會管、不真管的問題和現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另有業內人士告訴『A智慧保』,各個地方對車險費用管控的措施松緊度差異也存在。以此次車險市場規范檢查來講,并不是所有省份都會如此進行。
未來,關于車險費用管理將會因地制宜,靈活調整。『A智慧保』了解到,南方一保險大省協會正在制定新的費用管理規定,下一步將在行業征求意見。
如果這一措施被廣泛實施,于行業來講,或許會在很大程度上再次擠壓手續費“水分”。
于險企,尤其是中小險企來講,其成本再一次被壓縮,可盈利的空間得到放大,是一件利好之事。對中介機構而言,則無疑是被切下一塊肥肉。
面對車險綜改強監管,背后各種貓膩的生存空間正在被擠壓。
周評|從“雙11”到保險“開門紅”,正在告別“大進大出”式消費
保險業多位高管失聯,找尋背后的那些蛛絲馬跡!
玖亓周評|10萬億化債!財政刺激救短期,最終化債靠發展
時隔三年半,水滴擬赴港再上市!內情主導,還是外因倒逼?
探求專業養老險公司致力成為經營第三支柱“頭部”的方法論
三季度被股市“甜”到的險資,最近盯上哪些新“標的”?
玖亓周評|險企三季報的“高光”和波動
五大上市險企盈利暴增!“規模+盈利”能否可持續,半喜半憂!
玖亓周評|從比亞迪到小米,新能源車險會“變天”嗎?
小米入局北京法巴天星財險:折射國家態度、外資雄心、中資戰略!
華泰人壽高管變陣!友邦三員大將轉會鄭少瑋擬任總經理即將赴任業內預計華泰個險開啟“友邦化”
金融監管總局開年八大任務:報行合一、新能源車險、利差損一個都不能少
53歲楊明剛已任中國太平黨委委員,有望出任副總經理
非上市險企去年業績盤點:保險業務收入現正增長產壽險業績分化
春節前夕保險高管頻繁變陣
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災保險賠付及預賠工作
31人死亡!銀川燒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況,預估保險賠付超1400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試點的通知》
董事長變更后,中國人壽新添80后女總助
國內首家批發保險經紀公司來了,保險中介未來將走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