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保險行業負債經營的特殊性,監管對于資本金提出了嚴格的要求,也對股東、出資人設置了高門檻,將很多社會資本拒之門外。
縱觀保險業的各類違規行為,很多與經營環節有瓜葛。統計數據顯示,2021年一季度,銀保監及其派出機構對保險業共開出515張罰單,罰款總額高達7265.2萬元。
從違規行為看,不外乎與業務量掛鉤的“銷售誤導”、“欺騙投保人”,與財務數據相關的“弄虛作假”、 “未按規定使用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等,而這些問題已成為保險業難解的頑疾。
不過,有的也與高管任命、出資人等行為相關聯。部分險企在籌備開業中就埋下了隱患。近日,銀保監會發布一紙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眾惠相互曾經的不合規。
兩大問題被罰67萬
5月21日,銀保監會下發一張行政處罰決定書,直指眾惠相互的兩方面問題。
問題1:報送虛假材料
2016年9月29日,眾惠相互(籌)向原保監會提交開業請示及相關材料,其中《借款承諾書》《初始運營資金借款來源承諾書》等文件顯示,出借人上海烜裕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資金全部為自有資金,不屬于向他人借貸資金或他人委托資金。
但經查,上海烜裕繳存的初始運營資金9000萬元中有8264萬元為借款。直至2018年2月上海烜裕才分筆還清上述借款。而這項開業請示是由董事長簽發,且董事長還是上海烜裕的法定代表人,對于資金來源情況知曉。
問題2:財務負責人未取得任職資格
楊某作為眾惠相互財務負責人,于2017年6月22日簽署《眾惠相互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2月13日止期間開辦費報表及鑒證報告》,于2018年1月22日簽署了眾惠相互《償付能力季度報告(2017年第4季度)》。截至檢查日,楊某未取得監管機構核準的任職資格。
楊某在任職資格未被核準的情況下,作為財務負責人簽署文件;時任總經理俞某主管人事工作,在已知楊某任職資格未被核準的情況下,允許其作為財務負責人簽署文件。
就上述問題,眾惠相互提出了申辯。理由如下:
關于問題1,上海烜裕在2018年2月已經還清了繳存初始運營資金中的借款;相關借款情況未對眾惠相互發展及會員權益構成實質性影響和危害;相互保險社初始運營資金債權與股份制保險公司股權存在差異。除上述理由外,董事長還提出了上海烜裕借款的原因是眾惠相互籌備期間存在特殊困難。
關于問題2,當事人表示,其本人具有履職能力;履職過程中眾惠相互已向監管部門報送了任職資格核準申請,且監管部門已受理;在眾惠相互選定新任財務負責人人選并完成治理程序前,其本人繼續代簽字,不存在履職不適當情形。
從眾惠相互及相關負責人提出的申辯來看,監管認為這些并不能成為其做出違法違規行為的理由。即使公司在籌備期間面臨資金問題,或者“是否具有履職能力”,這些均不可成為違法違規的借口。
無規矩不成方圓。銀保監會決定給予眾惠相互及相關負責人67萬元的罰款及警告處罰。
監管穿透真實性
“向監管部門報送虛假材料”,在保險處罰原因中似乎司空見慣,大部分是因為財務數據不真實、虛列費用而被點名。但如今眾惠相互的這次“虛假”,卻將這次違規的性質提至另一個層面。
據悉,公司在籌建之初,都會有一定的初始運營資金,在保險業內多為注冊資本金。相互保險社也不例外。
一個公司的注冊資金代表著一個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注冊資金的多少反映出企業的償債能力,不同性質的企業所需要的注冊資本有所區別。
但注冊資本金不是隨便書寫的,需要有實打實的資本進入,尤其是在金融保險行業。除了要求股東出資人以實繳資金為準外,還需要具體持續繳費能力。
在保險業內,按照《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規定,投資保險公司需使用“來源合法的自有資金”。具體來看,自有資金應以凈資產為限,且禁止以保險公司有關借款、以保險公司存款或其他資產為擔保獲取的資金、不當利用保險公司的財務影響力或者與保險公司有不正當關聯關系取得的資金投資保險公司股權等。
監管對于自有資金的嚴格把關,其實也是對股東的把關,防范出資人缺乏資金實力而影響持續出資能力。
自2018年開始,銀保監會就已針對中小機構股東股權和關聯交易亂象等進行了多次整治。有資料顯示,在開展股權和關聯交易專項整治“回頭看”及“資本不實和股東不實”排查方面,2019年銀保監會就已排查了4600余家法人機構,查處股權違規問題3000多個,包括銀行和保險公司,未來將有更多的機構違規出資被“穿透”。
資本金的真實性不僅關乎企業的發展,更直接影響企業發展的穩定。為此,在資金的“篩選”方面,監管格外重視,這也是防范系統性風險的第一關。
高管任職心急惹禍
說到保險業內出現的違法違規,從目前保險市場看,時有發生。從監管層面,銀保監會及其分支機構對這些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也在不斷加強。
數據顯示,2021年一季度,有110家保險機構收到了監管的處罰。其中,財險26家,人身險26家,保險中介58家。從罰單數量和罰單金額看,財險公司收到罰單299張,罰款4790.6萬元;人身險公司收到罰單123張,罰款1639.3萬元;保險中介收到罰單91張,罰款834.3萬元。
不過,就違規行為看,保險業的違法多圍繞著銷售而發生,也有部分險企在公司治理、人事管理方面出現一些“Bug”。
人才是企業之本, 也是企業發展最重要的核心資源之一。于保險而言,對專業性人才的強烈需求,是很多險企目前的現狀。由此而產生的“聘任不合格人員”、“未經監管審批而實際履職”也成為很多險企踩雷的原因。
據悉,2020年銀保監會通報非銀行機構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要點時也專門指出了在公司治理方面,部分公司“董監高履職前未取得任職資格,兼任不相容職務,關鍵崗位長期空缺”等問題。
今年以來,除了眾惠相互外,人保健康、安華農險也因高管越界行使職責而受到處罰。
一系列的處罰警告險企,除了生財有道外,還需招財有道、用才有道。門檻考驗的是實力,更是態度,審批考核的不僅是資質,更是耐力。
這一切的特殊要求,都是因為險企經營是保險,管理風險的行為。
周評|從“雙11”到保險“開門紅”,正在告別“大進大出”式消費
保險業多位高管失聯,找尋背后的那些蛛絲馬跡!
玖亓周評|10萬億化債!財政刺激救短期,最終化債靠發展
時隔三年半,水滴擬赴港再上市!內情主導,還是外因倒逼?
探求專業養老險公司致力成為經營第三支柱“頭部”的方法論
三季度被股市“甜”到的險資,最近盯上哪些新“標的”?
玖亓周評|險企三季報的“高光”和波動
五大上市險企盈利暴增!“規模+盈利”能否可持續,半喜半憂!
玖亓周評|從比亞迪到小米,新能源車險會“變天”嗎?
小米入局北京法巴天星財險:折射國家態度、外資雄心、中資戰略!
華泰人壽高管變陣!友邦三員大將轉會鄭少瑋擬任總經理即將赴任業內預計華泰個險開啟“友邦化”
金融監管總局開年八大任務:報行合一、新能源車險、利差損一個都不能少
53歲楊明剛已任中國太平黨委委員,有望出任副總經理
非上市險企去年業績盤點:保險業務收入現正增長產壽險業績分化
春節前夕保險高管頻繁變陣
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災保險賠付及預賠工作
31人死亡!銀川燒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況,預估保險賠付超1400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試點的通知》
董事長變更后,中國人壽新添80后女總助
國內首家批發保險經紀公司來了,保險中介未來將走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