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銀保監會披露保險集團(控股)公司治理監管評估結果,其中6家保險集團評級結果為B級,4家評級結果為C級(合格),并指出仍存在諸多問題需要持續改進。
據悉,2020年保險集團本級公司治理監管評估參評機構共計10家,評估依照《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評估辦法(試行)》。10家保險集團包括中國人保集團、中國再保險集團、中國太平保險集團、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中國平安保險集團、泰康保險集團、中國人壽保險集團、中華聯合保險集團、陽光保險集團、華泰保險集團。
其中,前6家評級結果為B 級(較好),后4家評級結果為C 級(合格)。
銀保監會表示,總體來看,參評機構基本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了以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為主體的公司治理組織架構,公司治理機制逐步完善,公司治理運作持續規范,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逐漸養成。
不過,保險集團仍存在諸多問題需要持續改進。其中:
○ 部分公司行政化色彩濃厚,市場化機制不健全。
○ 股權管理不夠規范,股東股權糾紛仍然存在,股東行為約束亟需加強。
○ 未能充分發揮董事會核心作用,仍存在大股東過度干預、董事會職權違規授權或籠統授權等問題。
○ 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管控不到位,未建立健全全面風險合規管理體系,子公司之間防火墻不嚴。
○ 未建立有效的長期激勵約束機制,薪酬延期支付和股權期權激勵的雙向驅動未能實現。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做好評估后續工作,將評估結果與日常非現場監管相結合,持續加強風險監測,壓實主體責任,督促保險集團公司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公司治理有效性,爭做行業公司治理良好實踐的排頭兵。
除了對保險集團的治理評估外,1月22日銀保監會披露銀行保險機構治理評估結果時還明確表示,要繼續做好對銀行保險機構評估的后續工作。一是向參評機構反饋評估結果和整改要求,督促各機構認真落實整改。二是針對評估中發現的公司治理問題,分類采取監管措施。對于違法違規行為,給予嚴肅查處。三是在日常監管工作中,加強對評估結果的應用,充分發揮公司治理監管評估在提升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質效方面的積極作用。四是研究完善評估指標體系,進一步改進公司治理監管評估工作。
治理問題需要常抓常新。2021年1月26日召開的2021年中國銀保監會工作會議指出,要持續提升公司治理和內控管理水平。落實股東承諾制,加強股東穿透審查,依法規范大股東行為,持續清理違法違規股東,建立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常態化公開披露機制,加強關聯交易監管制度建設和系統建設,提升董事監事履職能力,完善董事會監事會運行規則,大力倡導合規文化建設等。
就在新年工作會議之后,銀保監會于1月29日發布了《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將對銀行與保險機構的董事監事履職評價、治理準則合二為一,明確監事會對董事監事履職評價工作承擔最終責任,明確董事監事的基本職責和具體義務,強調了差異化的履職要求,要求履職評價應當至少包括履行忠實義務、履行勤勉義務、履職專業性、履職獨立性與道德水準、履職合規性五個維度。
銀保監會同步披露的還有《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準則》),將成為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的綱領性制度。《準則》單設一章,首次在監管制度層面對國有機構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提出總體要求,同時明確民營機構要積極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吸收整合了現有銀行業監管規制與保險業監管規制的核心要義及相關表述。銀行業和保險業現有公司治理監管制度各有優勢與特點,《準則》吸收借鑒了兩類規制的優勢,統一了商業銀行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要求。
隨著商業銀行與保險機構監管的合作,監管標尺逐漸統一,而且根據新時期的新形勢,提出了更多的新要求。未來,銀行保險機構,要走穩、走快、走好,首先要走得合規。
銀行保險行業治理評估成績單
1月22日,銀保監會發布 2020年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評估結果,參評機構共計1792家,其中:商業銀行1605家,保險機構187家。評估采取現場與非現場相結合的方式,現場評估671家,占總參評機構比例的37.44%。公司治理監管評估主要從黨的領導、股東治理、董事會治理、監事會和高管層治理、風險內控、關聯交易治理、市場約束、其他利益相關者治理8個維度,合規性和有效性2個角度對參評機構進行綜合評估。
總體上看,評級結果主要集中在B級(較好)和C級(合格)。被評為C級(合格)的機構最多,共1026家,數量占比57.25%;其次是B級(較好),共374家,占比20.87%;兩者合計占比78.12%。被評為D級(較弱)的機構共209家,占比11.66%;被評為E級(差)的機構共182家,占比10.16%;被評為A級(優秀)的機構1家。
從評估成效來看,銀行保險機構股東行為的合規性有所提升,通過關聯交易進行不當利益輸送的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董事會、監事會、高管層等治理主體的運作效率有所提升,公司治理運作機制趨向規范。
不過,在評估過程中也發現一些典型的問題。例如,部分機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虛化弱化,股權結構不透明不合規、股東行為越位和錯位的現象在有些機構依然較為嚴重,董事會運作不規范,董事的獨立性和專業性欠缺,信息披露不充分,利益相關者權益保護不足等。
周評|從“雙11”到保險“開門紅”,正在告別“大進大出”式消費
保險業多位高管失聯,找尋背后的那些蛛絲馬跡!
玖亓周評|10萬億化債!財政刺激救短期,最終化債靠發展
時隔三年半,水滴擬赴港再上市!內情主導,還是外因倒逼?
探求專業養老險公司致力成為經營第三支柱“頭部”的方法論
三季度被股市“甜”到的險資,最近盯上哪些新“標的”?
玖亓周評|險企三季報的“高光”和波動
五大上市險企盈利暴增!“規模+盈利”能否可持續,半喜半憂!
玖亓周評|從比亞迪到小米,新能源車險會“變天”嗎?
小米入局北京法巴天星財險:折射國家態度、外資雄心、中資戰略!
華泰人壽高管變陣!友邦三員大將轉會鄭少瑋擬任總經理即將赴任業內預計華泰個險開啟“友邦化”
金融監管總局開年八大任務:報行合一、新能源車險、利差損一個都不能少
53歲楊明剛已任中國太平黨委委員,有望出任副總經理
非上市險企去年業績盤點:保險業務收入現正增長產壽險業績分化
春節前夕保險高管頻繁變陣
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災保險賠付及預賠工作
31人死亡!銀川燒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況,預估保險賠付超1400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試點的通知》
董事長變更后,中國人壽新添80后女總助
國內首家批發保險經紀公司來了,保險中介未來將走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