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崔老師不斷在強調訴責險的閉環風控的模式,就是從承保到理賠的全流程法務風控。
近期,發生了很多訴責險索賠訴訟案件,凡是需要外聘律師辦理訴訟案件的公司,忽然發現訴責險中的潛在風險--索賠中的法律費用的支出。
也因此導致最近的訴責險市場開始退燒,進入冷靜和理智,開始重新洗牌。
一個機智的小伙伴,就跟崔老師提了這樣一個問題:
如果我們承保前端的風控做的足夠好,是否就可以避免后端的律師費的支出?
崔老師今天就給大家探討下這個話題。
一、承保端的風控目標是努力的方向
(一)保全錯誤標準存在模糊性和復雜性
要回答上述問題,我們需要先了解下,后端的訴訟是如何產生的,也就是產生的原因是什么。
首先是因為訴責險產品的設計,每一個索賠都是一個訴訟案件。
那么,到底是如何觸發索賠訴訟的?理論上,應該是保全錯誤。那到底如何判斷保全錯誤?
大部分都是從表面上直觀上來判斷,就是投保人/保全申請人輸了保全涉及的前訴訴訟。
當然這也不絕對,我們就遇到過投保人贏了前訴訴訟,被保全人仍然起訴保全錯誤的案例。
那么,保全申請人輸了前訴,是不是就一定保全錯誤?答案是不一定。最高法院公報案例里明確講明了這一點。
最高法院2018年第9期的公報案例認為:“申請保全錯誤,須以申請人主觀存在過錯為要件,不能僅以申請人的訴訟請求未得到支持為充分條件。”
那么,申請人的主觀過錯如何判斷就是個技術活,別說一般老百姓無法掌握,法官之間都經常存在分歧意見。
在訴責拾趣:一例夫妻之間的保全錯誤賠償訴訟的評析及啟示一文中,我講到,北京高院的判決與最高法院的判決標準相左。充分說明認定保全錯誤的復雜性。
那么很多被保全人提出保全錯誤的賠償訴訟,就很容易理解了。
(二)承保審核人的主觀影響
再回到我們小伙伴的問題。
小伙伴的意思是說,既然保全錯誤了才會觸發理賠訴訟,我們就盡量在承保端做好案件的篩選工作,盡量設法去掉根據我們的經驗認為保全錯誤的高風險案件,將我們認為保全錯誤風險不高的案件承保下來。
道理是沒錯,但到操作層面,就會存在很多問題。
其實我們很難保證我們能把百分百勝訴的保全不錯誤的案件篩選出來。
首先,承保審核預判案件的結果需要豐富的訴訟實踐經驗。
先不說案件類型五花八門,案件的材料復雜多樣,我們每個法務人員的知識和經驗都有一定局限性,有時很難做到百分百正確。正因為如此,崔老師所在的公司才確立了專家小組會商大額案件的模式。
其次,司法實踐中存在很多程序理由的敗訴案件。
崔老師接觸到的,有過時效、原告印章為非備案印章、被告印章為他人私刻(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常常掛靠會大量存在)、合同被認定無效等等導致敗訴的案件,甚至原告撤訴的,這里有一多半不會被認定保全錯誤。
但我們承保做識別的時候,如果全部排除,難度極高,其實也沒有必要。
(三)司法實踐的復雜多變和司法環境導致的敗訴
比如有的案件,一審法院判決原告勝訴,二審法院改判原告敗訴。按說這可都是法院,都是法律教育背景的專業人士,怎么會出現相左的判決?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司法實踐比較復雜,想在承保端做到“百密”,難度系數非常高,我們只能從概率角度,去把大部分高風險案件篩除掉,但沒有辦法做到百分百。
(四)被保全人的態度的復雜多變和難以掌控
那么,如果保全申請人敗訴了,被保全人有幾種態度呢?
1、也認為保全錯誤了,但是懶得去提起保全錯誤賠償訴訟,因為成本太高耗不起;
2、認為保全錯誤了,提出保全錯誤的訴訟。
3、不一定認為保全錯誤,但是要提出保全錯誤的訴訟,作為一種對抗保全申請人的訴訟策略;
比如這樣一個案件,前訴原告提出起訴,訴訟金額5000萬元,最終法院審理,判決被告支付2000萬元。另有3000萬元未支持。被告不服判決結果,但是沒有辦法,就提出保全錯誤的賠償訴訟,申請法院將其應付給前訴原告的案款進行凍結,不支付給前訴的保全申請人。以逼迫前訴的原告作出讓步。
這種訴訟其實是前訴的訴訟策略和延續。
4、不一定認為保全錯誤,但遷怒于保險公司。
比如我們有個案件,保全并未成功,但是被保全人就提出保全錯誤的賠償訴訟,一審法院判決駁回其訴請了,仍不服,提出上訴。
5、還有極端案件,前訴原告勝訴了,被保全人也認為保全錯誤。
有的小伙伴估計會問?為什么會是這樣?世界如此復雜。
首先有的是認知問題,畢竟保全錯誤的標準在不同法官掌握的都不一致,更何況一般老百姓。
其次,司法實踐中,很多并不是認知問題,而是當事人戰斗的需要。
看到這里,大家應該明白了,目標作為努力的方向,最終能否到達目標不一定。
二、發生索賠訴訟需要積極全力應對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想完全避免后端的理賠訴訟,基本上不可能的。
那么,機智的小伙伴又問了一個問題:
既然我們風控做的好,我們確信該案保全不錯誤,被保全人提出保全錯誤的賠償訴訟,我們采取不應訴的消極態度對待是否可行?這樣我們不就可以省掉聘請律師的費用了嗎?
我要為這個小伙伴幾乎完美的設想鼓個掌。
但其實是不可行的。
原因之一仍然是第一個問題,保全錯誤的認定,除了標準存在大家認知的不一致,還有就是需要法官結合案情進行綜合判斷。
先說第一個問題。
很多法官還是停留在保全申請人打輸官司就是保全錯誤的認知上,需要我們保險公司去給法官進行保全錯誤標準的介紹和普及。
小伙伴估計會問,既然最高法院公報案例已經將標準說的明明白白了,基層法院不應該按最高法院的標準執行嗎?
說這話的一定是不了解司法實踐的復雜性。有的法官善于學習,也有的法官太忙沒時間學習,導致真的不了解;還有的法官雖了解但假裝不了解。
如果我們不參與訴訟,恰巧法官的認知就認為前訴輸了就是保全錯誤,我們鐵定輸官司。即使我們參與訴訟,有時法官都未必能聽進去我們的觀點,何況我們不參與訴訟。
訴訟的俗稱叫“打官司”,什么叫打?用“打”字來表述訴訟的過程,非常形象,就是雙方有來有往,你打過來我打回去。如果一方打對方不還擊,對方就會吃虧。說白了打官司的過程就是雙方互動和博弈的一個過程。
有一句話叫“兼聽則明,偏聽則暗”,最近的當當夫妻的互撕,相信大家會深有體會。對這句話估計法官體會就更深了。聽原告說的時候,發現原告很占理,但聽被告說的時候,就會發現被告也很有道理。
對方提出訴訟,作為我們被告保險公司不參與訴訟,法院就只能聽取對方的一面之辭,有可能法官做出的判決不失偏頗,但大概率極有可能做出對我們不利的判決。
幾萬的索賠可以消極對待,輸了大不了賠了,幾十萬、幾百萬、幾千萬及幾億的呢?相信沒有公司會等閑視之。
三、結論
前端風控的目標是盡力將保全錯誤的案件排除掉,但不能保證百分之百正確無誤;后端無論何種原因形成的保全錯誤賠償訴訟,保險公司均需要全力應對,不容消極應付。只有這樣才能做好訴責險的全流程的風控工作。
訴責險風險評估:第一次訴訟未交訴訟費撤訴了,再次訴訟保全風險高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突破合同相對性的起訴及保全,引發了訴責險的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基于重復的訴訟請求的保全,引發了訴責險的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內部印章管理混亂錯誤起訴,引發的訴責險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被推翻的工程造價鑒定報告,引發了訴責險的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起訴索賠稅款變更為返還發票,會構成保全錯誤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購買事故車后提起3倍車款賠償訴訟,會構成保全錯誤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推翻生效調解協議的財產保全,會構成保全錯誤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甲方訴乙方賠償工程質量維修金兩次撤訴,被判保全錯誤賠償損失!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甲方訴乙方返回超付工程款的財產保全,被判賠償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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