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時使用了本人或案外人的財產做保全擔保,法院已作出保全裁定書。在案件未審理結束前,擔保財產權利人欲處置擔保財產,如何處理?以下訴責險投保案例為你支招!
一、案情回顧:
2014年2月1日,劉某中、張某蘭向陳某玉借款120萬元,約定月息20%,未約定還款期限。劉某杰以及劉某中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某縣某石料廠作為擔保人,對上述借款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015年3月份,劉某中、張某蘭支付過一期利息后,其后的利息后未再支付。上述借款經陳某玉多次催要未果。
因此2017年7月6日,陳某玉作為原告,以借款人劉某中、張某蘭及擔保人劉某杰和某縣某石料廠為被告,起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償還借款及利息共計200萬元。
為防止被告訴訟期間轉移財產逃避生效判決的履行,陳某玉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申請保全各被告名下的房產、賬戶等價值200萬元的財產。
根據法律規定陳某玉須提供保全擔保,其即提供了朋友王某鵬和吉某南的兩套房產做保全擔保。
2017年7月9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查封了原告用以擔保的王某鵬和吉某南的兩套房產。
近期因房價上漲,王某鵬和吉某南計劃出售擔保的房產,因此陳某玉申請解封已被法院查封的擔保房產。
但因本案法院尚未作出一審判決,擔保房產無法解封。其即咨詢保險公司,欲投保訴責險置換原擔保房產。
保險公司經審查陳某玉的證據資料后,做出承保的決定,為其出具訴責險保單保函交法院置換了王某鵬和吉某南的擔保房產
二、案件分析點評:
(一)關于本案的事實問題
本案系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原告提供了借據、擔保書等證據。本案雖借款時間在2014年,但因雙方并未約定還款期限,根據《合同法》第62條第4款規定,原告可以隨時要求被告還款,原告的主張符合法律規定,案情并無特別之處。
(二)關于本案的程序問題
本案的特別之處在于本案原告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時,使用了案外人的房產做了保全擔保,且法院已做出保全裁定書,即整個保全行為已經完成。
近期因擔保房產的所有權人計劃處置被查封的擔保房產,故原告擬投保訴責險替換原擔保房產。
保險公司經審查原告的案件資料后,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未過訴訟時效,原告勝訴概率高,保全錯誤風險低,故做出承保的決定。
(三)置換擔保財產的注意事項
1、起保時間:
須注意因訴責險的起保時間產品條款約定為“自保全裁定之日起”,一般項目投保在前,法院裁定在后;
而此類置換案件法院作出保全裁定時間早于原告投保時間,即裁定在前,投保在后,故須在保單中對保單的保險期間予以特別約定如下:本保險的保險期間自出單之日起,至訴訟財產保全損害之債訴訟時效屆滿時終止。
2、注意區別原告申請置換原擔保財產的擔保與被告解封保全的擔保
本案原告投保訴責險用以置換原告申請財產保全的擔保財產,投保的目的是為了擔保保全錯誤造成的損失,經審查案件風險后可能會做出承保的決定;
而被告解封的擔保是為了置換被告被查封的財產,此擔保的目的和被告被查封的財產的目的相同,均是為了確保將來被告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來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
因此解除財產保全的擔保是一種真正的擔保,不屬訴責險的承保范圍,故絕對不承保。
三、投保提供資料:
1、起訴狀;2、保全申請書;3、法院已經做出的保全裁定書;4、證據資料: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判決書等;5、其他。
四、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
《合同法》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訴責險風險評估:第一次訴訟未交訴訟費撤訴了,再次訴訟保全風險高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突破合同相對性的起訴及保全,引發了訴責險的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基于重復的訴訟請求的保全,引發了訴責險的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內部印章管理混亂錯誤起訴,引發的訴責險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被推翻的工程造價鑒定報告,引發了訴責險的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起訴索賠稅款變更為返還發票,會構成保全錯誤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購買事故車后提起3倍車款賠償訴訟,會構成保全錯誤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推翻生效調解協議的財產保全,會構成保全錯誤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甲方訴乙方賠償工程質量維修金兩次撤訴,被判保全錯誤賠償損失!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甲方訴乙方返回超付工程款的財產保全,被判賠償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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