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編報規則問題解答第1號》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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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監財會〔2009〕399號|2009-05-12發布|2009-05-12實施|現行有效
保監財會〔2009〕399號
為便于各公司做好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的編報工作,我會制定了《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編報規則問題解答第1號》。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向我會財務會計部報告。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編報規則問題解答第1號
問:2007年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以下簡稱“專題財務報告”)中的期初可比數是否需要追溯調整在計算累計營業利潤時,2006年以前的營業利潤是否需要按照新企業會計準則追溯調整共同費用的分攤是否也要按現行向保監會備案的分攤辦法進行追溯調整
答:各公司應當按照以下原則填報2007年度專題財務報告中的期初可比數:
(1)各公司應當對期初可比數進行追溯調整;
(2)如果追溯調整確有困難,可以不對金融資產、共同費用分攤等事項進行追溯調整,但是,確定2007年分紅保險利潤表的累計營業利潤時,應當按照《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編報規則》(以下簡稱“《編報規則》”)的規定,計算2007年以前年度的營業利潤,包括:不得扣減分紅保險特別儲備;
對于不分費差的公司,應當將預定費用調整為實際費用,以確保2007年分紅保險利潤表的“累計營業利潤”反映實際營業利潤的累計金額。
問:《編報規則》規定,分紅保險利潤表和分紅保險資產負債狀況表,應當反映保險公司會計年度內由于宣告保單紅利分配方案而應當支付的保單紅利。這里的“宣告日”是指哪個時點
答:宣告日是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經過公司決策程序,使得紅利分配方案產生法律效力,構成公司法定義務的日期,并不必須是公司正式對外宣告紅利分配方案的日期。公司應當在專題財務報告“分紅保險保單紅利分配方案”部分明確披露公司紅利分配宣告日的時點。
問:《編報規則》規定,保險公司以增額紅利方式支付保單紅利,應當在分紅保險利潤表的“當期宣告支付給保戶的保單紅利”項目中列報會計年度內由于宣告發放增額紅利而需要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增加的保單保額對應的凈保費。那么,如果增額紅利計入當年保戶紅利支出,第二年的責任準備金提轉差是否應當扣除增額紅利對應的準備金提轉差
答:《編報規則》中的增額紅利是指保額分紅方式下支付的保單紅利,并非現金分紅方式下的繳清增額紅利。
公司在編制專題財務報告時,應當將當期由于宣告發放增額紅利而需要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增加的保單保額所對應的凈保費計入分紅保險利潤表的“當期宣告支付給保戶的保單紅利”項目。在次年的保單周年日將對應的責任準備金提轉差計入“提取保險責任準備金”項目。
問:宣告分配的紅利與實際發放的紅利之間的差額在分紅保險利潤表中如何反映
答:(1)公司在宣告紅利分配方案時,由于無法準確估計未來保單年度內的退保率等因素,導致宣告分配的紅利和實際發放的紅利之間存在差額,屬于會計估計變更,原則上應當按照《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差錯更正》準則進行處理。
(2)《編報規則》明確規定:分紅保險利潤表中的“期末累計宣告支付給保戶的保單紅利”項目,反映歷年已經宣告的保單紅利分配方案而累計計算的應當支付的保單紅利,包括實際已經支付的和尚未支付的部分。即“期末累計宣告支付給保戶的保單紅利”項目對已發放的紅利應按實際發放數而非宣告數列報,因此,不需在分紅保險利潤表中直接反映宣告分配的紅利與實際發放的紅利之間的會計估計差異。
問:根據《編報規則》,注冊會計師應當對“保單紅利分配結果是否符合公司的保單紅利分配方案”發表審計意見,這里的保單紅利分配結果是否是指公司實際支付的紅利
答:保單紅利分配結果是否符合公司的保單紅利分配方案,是指公司是否按照宣告的紅利分配方案分配紅利,而不是指公司實際支付的紅利金額是否等于公司宣告的紅利金額。
問:向分紅險分攤的共同費用是否需要在分紅保險資產負債狀況表中反映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相關的遞延稅項如何反映
答:(1)分紅保險資產負債狀況表不是完整和嚴格定義的資產負債表,與利潤表之間沒有勾稽關系,向分紅險分攤的共同費用應在分紅保險利潤表中反映,但可以不在分紅保險資產負債狀況表中反映。
(2)分紅保險不是單獨的納稅主體,在分紅保險利潤表中不考慮所得稅費用和遞延稅項的影響。
問:如果某公司2008年6月30日宣告2007年度紅利分配方案(在2007年專題財務報告報出日之后),2009年4月1日宣告2008年度紅利分配方案(在2008年專題財務報告報出日之前),則2008年專題財務報告中是否需要確認上述兩個宣告的紅利方案如果報告期內無宣告的紅利分配方案,應如何處理
答:(1)在同一個報告期內宣告的紅利分配方案,均應在該報告期的專題財務報告中反映。上述提到的2008年6月30日宣告的紅利分配方案和2009年4月1日宣告的紅利分配方案均應在2008年專題財務報告中反映,并應分別披露兩個紅利分配方案的相關信息。
(2)如果報告期內無宣告的紅利分配方案,則應在專題財務報告的“分紅保險保單紅利分配方案”部分明確說明報告期內無宣告的紅利分配方案。
問:根據保監會關于保險公司投資基礎設施的有關規定,保險公司運用分紅險資金購買的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在分紅保險資產負債狀況表中哪個項目反映
答:在編制分紅保險資產負債狀況表時,保險公司購買的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應當在“其他投資資產”項目中反映,并在報表附注中披露明細信息。
問:如果公司既有不分費差分紅產品,又有全差分紅產品,全差分紅產品是否需要在不分費差的分紅保險業務盈余計算與分配備考表中反映
答:不分費差的分紅保險業務盈余計算與分配備考表僅反映不分費差的分紅產品的業務盈余和分配情況,全差分紅產品不需要在該備考表中反映。
問:《關于修訂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編報規則的通知》(保監發〔2009〕5號)要求,2008年和2007年的專題財務報告同時報送,是否可以合并為一份報告報送
答:2007年和2008年的專題財務報告必須分開單獨報送,不能合并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