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銜接工作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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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已撤銷),民政部,財政部|勞社部發〔1999〕13號|1999-04-29發布|1999-04-29實施|現行有效
勞社部發〔1999〕13號
一、進一步鞏固和完善三條保障線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協調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有關政策,指導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三三制”原則,足額籌措基本生活保障資金,對進中心并按規定簽訂協議的下崗職工按時足額發放基本生活費,按規定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費。要按照《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將城鎮所有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納入失業保險覆蓋范圍,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按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
各級民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1997]29號)要求,盡快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未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方,須在1999年10月底之前建立這項制度。要認真核定保障對象,把下崗職工、失業人員、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作為工作重點,采取切實措施把符合條件的貧困居民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使其及時得到救濟。中央直屬企業困難職工家庭,符合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納入保障范圍。
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勞動保障、民政部門規范三條保障線資金申請和籌集工作的運作程序。對于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中應由財政承擔的部分,要及時安排到位;應由企業和社會承擔的部分,要督促其認真落實,確有困難的,由同級財政嚴格審查后予以保證。地方財政確有困難的,中央財政將通過轉移支付的方式給予一定的支持。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應由財政承擔部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資金,每年年底前由勞動保障、民政部門分別提出下一年度用款計劃,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列入財政預算,按規定程序撥付。
二、切實做好三條保障線的相互銜接
各地勞動保障、民政、財政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按照互相銜接、拉開距離、分清層次、整體配套的原則,科學制定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失業保險金標準要低于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要低于失業保險金標準。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在再就業服務中心期滿未實現再就業的,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原企業要及時為其出具相關證明,告知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名單自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下崗職工應持相關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要按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滿仍未實現再就業,需要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供有關證明,并將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滿人員名單提前1個月通報民政部門。民政部門要對此類人員進行專門登記,對符合條件者及時給予救濟。
對按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建立了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城鎮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實施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時,參照上述辦法執行。沒有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城鎮集體企業的下崗職工,需要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由企業出具相關證明,向當地民政部門或職工所在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下崗職工、失業人員、企業離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在領取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養老金、職工工資期間,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勞動保障部門要定期將本地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發放情況通報同級民政部門。民政部門要將本地職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情況,以及因未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或養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情況,及時反饋給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
三、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資金管理和監督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要納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嚴禁用于再就業服務中心管理費開支,保證資金真正用于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失業保險基金要納入單獨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保證基金專款專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要納入財政社會救濟專項資金支出科目,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各級勞動保障、民政和財政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制定的財政、財務法規,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發現問題要立即糾正,及時解決,對違規違紀問題要追究有關單位和當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落實
各級勞動保障、民政和財政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把做好三條保障線的銜接工作作為今年的工作重點,精心組織,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意見,認真組織落實。要加大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政策宣傳力度,將政策宣傳到企業、街道,宣傳到下崗職工、離退休人員和失業人員中去。對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溝通,協商研究解決,共同做好困難職工的生活保障工作,促進社會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