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農業保險條例》做好農業保險工作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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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監發〔2013〕45號|2013-05-29發布|2013-05-29實施|現行有效
保監發〔2013〕45號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農業保險發展責任感和使命感
2013年是《條例》實施的第一年。貫徹落實好《條例》、做好農業保險工作,事關國家政策,事關農民利益,事關行業形象,意義非常重大。各保監局、各公司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貫徹落實《條例》、做好農業保險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充分認識《條例》對促進農業保險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意義。《條例》確定了農業保險發展目標,確立了“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和協同推進”的基本原則,明確了政府對農業保險的政策支持,強化了農業保險頂層設計,將對促進農業保險健康發展帶來深遠的影響。
(二)充分認識《條例》對促進農業保險規范經營的重要意義。《條例》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農業保險試點的成功經驗,建立了農業保險經營的基本規范,確立了經營主體基本行為準則,明確了相關政府部門和監管機構的職責,對規范農業保險活動有著重要的意義。
(三)充分認識《條例》對保護投保農戶權益的重要意義。《條例》明確了農業保險活動參與方的權利義務,通過對農業保險合同和保險機構經營規則的細化,進一步強化了對投保農戶合法權益的保護。
各保監局、各公司要增強工作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站在新起點、找準新問題、提出新思路,做到“知農時、懂農事、察農情、體農心”,認真貫徹好《條例》,切實落實好國家強農惠農富農政策。
二、認真學習領會好《條例》精神,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一)加強學習培訓,提高合規意識。各保監局、各公司要深刻領會《條例》精神,認真學習《條例》、《中國保監會關于加強農業保險條款和費率管理的通知》(保監發〔2013〕25號)、《中國保險會關于加強農業保險業務經營資格管理的通知》(保監發〔2013〕26號)等各項要求和規定。各保險公司要制定培訓計劃,加強全系統、特別是基層機構對《條例》及配套制度的學習和培訓,要強調執行力,堅決將《條例》的各項要求貫徹到農業保險活動中。
(二)完善制度建設,做好銜接工作。各保險公司要根據《條例》要求,對內控管理、條款費率、承保核保理賠規范等制度進行全面梳理,對不符合《條例》規定的,要及時修改,不斷完善制度建設,確保《條例》順利實施。
(三)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環境。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要通過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為農民所喜聞樂見的宣傳活動。宣傳工作要走向田間地頭和農業生產第一線,要注重實效。保險行業協會要組織行業力量,強化行業、主流媒體和社會各界對《條例》的認識,為《條例》的貫徹落實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三、努力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
(一)加強溝通協調,積極爭取政策支持。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要主動加強與地方政府及發改、財政、農業、林業、民政等部門的溝通聯系,調動各參與方的積極性,積極爭取地方政府落實國家保費補貼政策,增加地方補貼品種,加大地方財政補貼力度。
(二)進一步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深入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堅持以關系國計民生和國家糧食安全的農產品保險、主要畜產品保險和森林保險為發展重點,努力擴大保險覆蓋面。積極推動農作物制種、漁業、農機、農房保險和重點國有林區森林保險的保費補貼試點工作,拓展保險服務“三農”的新領域。
(三)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區域發展政策和產業發展政策。加大糧食主產區、中西部地區和農業生產大縣農業保險的推廣力度,配合國家種業、海洋漁業發展戰略以及“菜籃子”工程建設有關要求,開發相關險種,積極推進試點,切實將國家政策貫徹落實到位。
四、開辟農業保險服務新領域
(一)切實提高農業保險保障水平。鼓勵各公司結合各地實際,逐步提高農業保險保障水平。各保監局要加強指導,支持保險公司開展地方特色農產品和支柱農產品保險試點。
(二)鼓勵產品創新,滿足不同層次的保險保障需求。鼓勵各公司積極研究開發天氣指數保險、價格指數保險、產量保險、收入保險、農產品質量保險、農村小額信貸保證保險等新型產品,不斷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風險保障需要。對新型產品,保監會將開辟綠色通道,優先接受報備。
(三)推動農業保險產品科學化和通俗化。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要推動農業保險示范條款的制定工作,牽頭開發保障適度、保費低廉、保單通俗的農業保險產品。要加強數據積累,適時引入風險費率區劃等課題成果,科學厘定條款費率。
(四)完善農業保險基層服務體系建設。各公司要完善考核辦法,將資源投入向農業保險業務一線傾斜。要結合公司實際及不同地區特點,完善農業保險服務網絡,將服務網點建設向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第一線延伸。
五、提高農業保險風險防范水平
(一)完善風險預警機制。各公司要加強與氣象、農業、林業、民政、水利、畜牧獸醫等部門的合作,建立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機制,對風險隱患做到早分析、早預警,將風險防范端口前移。
(二)加強農業保險風險分散機制建設。各公司要按照國家財政部門的相關規定,足額計提巨災風險準備金,提高風險防范能力。要認真做好農業保險再保險安排,充分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再保險市場,轉移、分散農業大災風險。
(三)做好防災減災工作。各公司要加大對農業保險防災減災工作的投入,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完善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積極研發各類防災減災手段,加大新科技、新技術的應用,提高災害應對能力。要積極配合民政、農業、林業等部門開展防災減災工作,發揮合力,提高農民防災減災意識和抵御風險的能力。
(四)加強農業保險理賠管理,提高農戶對理賠服務的滿意度。各公司要完善內控制度,進一步規范農業保險經營行為,確保依法合規經營。要按照“主動、迅速、科學、合理”的原則加強農業保險理賠管理工作,提高理賠服務水平,確保賠款及時、足額支付給受災農戶。
六、加大監管力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一)各公司要嚴格遵守各項監管要求和財經紀律。不得有通過虛假承保、虛假理賠等手段套取國家財政補貼的行為,不得有不嚴格執行已報備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行為,不得有平均賠付、封頂賠付、拖賠和無理拒賠等損害投保農戶合法權益的行為。
(二)各保監局要以規范農業保險市場秩序和維護投保農戶合法權益為重點,不斷加強對農業保險業務的監管。要將“五公開、三到戶”落實情況、承保理賠環節是否遵守相關要求、是否存在侵害投保農戶合法權益的行為以及農業保險條款費率執行情況作為監管重點,加大農業保險業務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力度,認真查處農業保險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要積極回應、處理涉農保險的信訪投訴,堅決維護投保農戶的合法權益。
各保監局、各公司要高度重視2013年的農業保險工作,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完善制度,加大力度,做好做實農業保險這一民心工程、民生工程。要注重對工作經驗和典型案例的總結,關注農業保險發展過程中的新問題、新情況、新成果,并及時將信息報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
中國保監會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