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編報工作的補充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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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監發〔2003〕19號|2003-02-11發布|2003-02-11實施|失效/廢止
保監發〔2003〕19號
一、各公司應按照我會規定的統一格式填報各種報表,不得隨意增減報表項目或變更報表項目口徑。
二、對修訂后的《分紅保險業務盈余計算與分配表》(見附件一)新增編報要求如下:
(一)業務盈余=業務收入
保險業務支出
準備金提轉差。對于不分費差的分紅保險業務,保險業務支出中的手續費支出、傭金支出、營業費用、其他支出等費用項目的報表金額之和應等于產品設計時的預定費用金額。同時,公司應在報表附注中另外披露費用項目的實際金額及其與預定金額的差異,并按照實際金額編制分紅保險業務盈余計算與分配表的備考報表。
(二)公司可按照保監會的有關精算規定在分紅保險賬戶中提取分紅保險特別儲備。分紅保險特別儲備的提轉差等于提存數減去轉回數,其中提存數等于分紅保險業務資產負債表中特別儲備的年末數,轉回數等于分紅保險業務資產負債表中特別儲備的年初數。在任何時點,提存數和轉回數均不得為負數。在分紅業務盈余為負數時,分紅保險特別儲備的提存數不得大于轉回數。
(三)若分紅保險特別儲備轉回數等于零,或者雖然特別儲備轉回數大于零但保單紅利支出大于業務盈余與特別儲備轉回數之和,則所有者權益損失=業務盈余
分紅保險特別儲備提轉差
保單紅利支出;若特別儲備轉回數大于零且保單紅利支出小于業務盈余與特別儲備轉回數之和,則所有者權益損失設定為零。
(四)分紅保險業務盈余計算與分配表中的分紅保險特別儲備提轉差、保單紅利支出分別在公司(匯總)利潤表中的準備金提轉差和保戶紅利支出中反映。
(五)公司按照修訂前的分紅保險業務盈余計算與分配表的格式提存的紅利風險準備金,若大于零,則確認為分紅保險特別儲備,若小于零,則確認為所有者權益累計損失。
三、對修訂后的分紅保險業務資產負債表見(附件二)新增編報要求如下:
(一)即使分紅業務保費收入不足以抵補各項給付和經營費用而出現凈現金流量為負的情況,公司也應編報分紅保險業務資產負債表。若負債和盈余合計數小于零,公司只需填報負債與盈余方的項目。
(二)所有者權益累計損失的年末數等于年初數加上盈余計算與分配表中所有者權益損失的本年數。當所有者權益累計損失為非零余額時,分紅保險特別儲備的余額不得為正。
(三)盈余項下的“分紅保險特別儲備”在公司(匯總)資產負債表中的壽險責任準備金中反映。
四、本年報表的年初數(上年數)與上年報表的年末數(本年數)不一致的,請對不一致的項目逐項予以說明和解釋。
五、分紅保險利源分析表中的數量單位改為“萬元”。
六、各公司應向我會同時報送專題財務報告的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本。電子文本可以用郵寄磁盤或電子郵件(ac_jgc@circ.gov.cn)的方式報送,其中報表還應另外以EXCEL表格文件填報。
附件:(略)
1、分紅保險業務盈余計算與分配表
2、分紅保險業務資產負債表
二OO三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