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社會保險費征管和“社保費改稅”課題研究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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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國稅辦發〔2006〕29號|2006-04-27發布|2006-04-27實施|現行有效
國稅辦發〔2006〕29號
國稅辦發〔2006〕29號
河北、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廣東、海南、重慶、云南、陜西、甘肅、青海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寧波、廈門市地方稅務局: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建立和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了“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分層次、廣覆蓋的社會保障體系”、“規范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和監管”等完善新時期社會保障體系的總體要求,為稅務機關進一步做好社保費征管工作指明了方向。2006年是“十一五”的開局之年,深入開展社保費征管和“社保費改稅”課題調查研究,是進一步推進稅務機關社保費征管工作,為開征社會保障稅創造條件的重要措施。為開展好今年的社保費征管和“社保費改稅”課題調研工作,更好地發揮稅務機關征管社保費的優勢,根據今年各地申請社會保險費征管和“社保費改稅”研究課題的情況,現將研究課題及分組安排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按照以下要求認真貫徹落實,扎實組織開展好課題調研工作。
一、分管社保費工作的局領導要親自領導和參與課題研究工作。各單位要組織專門的課題組,分管社保費工作的局領導任組長,相關處室的有關人員任課題組成員,也可以吸納有關專家和學者參加課題組的研究工作。課題牽頭單位分管社保費工作的局領導任課題總負責人。課題參與單位的課題組組建后,要將課題組組成人員名單、課題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報課題牽頭單位,各課題牽頭單位匯總后報總局(所得稅管理司)。
二、各課題牽頭單位要切實承擔起課題研究的組織協調工作。要在與各參與單位溝通協商的基礎上,確定課題研究思路,擬定調研和寫作提綱,落實主執筆人,明確課題參與單位的工作分工和各階段的工作任務,提出課題各部分研究、寫作的具體方法、格式、時間進度和其他要求,掌握和推進課題研究工作,保證按時高質量地組織完成好課題調研任務。
三、各課題參與單位要積極參與課題研究工作。要按照課題牽頭單位的統一安排和要求,積極配合整個課題的調研工作,在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按照分工和有關要求撰寫課題分報告,分別報總局(所得稅管理司)和課題牽頭單位。
四、保證課題研究質量和按時上報。各單位在調研和寫作過程中,要注意理論和實際相結合、當前和長遠相結合,認真總結和充分反映稅務機關社保費征管工作的新經驗。在課題研究過程中,各個參與單位發現當前社保費征管工作中的問題和提出的有關工作建議,要主動及時與課題組其他成員單位溝通聯系,共同研究和統一觀點。需要由總局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總局(所得稅管理司)反映。
各課題牽頭單位在匯集各參與單位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撰寫課題總報告,并上報總局(所得稅管理司)。各參與單位研究報告(含電子版)上報總局(所得稅管理司)的截止時間為2006年8月31日,各牽頭單位總報告(含電子版)上報總局(所得稅管理司)的截止時間為2006年9月30日。
附件:社會保險費征管和“社保費改稅”研究課題及分組名單(2006年度)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社會保險費征管和“社保費改稅”研究課題及分組名單
(2006年度)
一、完善稅務機關社會保險費征管體制和機制
研究重點:稅務機關征收社保費的優勢和實際成效;目前稅務機關社保費征管體制和機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結合做實個人賬戶,進一步創新稅務機關社保費征管體制和機制的意見;進一步規范社保費征管制度、征管程序和征繳服務的措施;推進“三費統征”和“五費統征”工作的思路和措施;需與財政和勞動保障等部門配合協作的具體內容和具體意見。
課題牽頭單位:湖北省地稅局
課題參加單位:河北省地稅局、黑龍江省地稅局、陜西省地稅局、青海省地稅局
課題聯系人:楊峰、鄭利海
二、實行稅費同征同管同查辦法
研究重點:社保費與所得稅同征同管同查的好處和困難;通過稅收管理促進社保費費源管理和費款征收的方法;加強社保費征管與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管理、企業所得稅管理相結合的具體辦法;稅收檢查、稽查與社保費檢查相結合的辦法;納稅服務和繳費服務相結合的辦法;稅收征管信息化與社保費征管信息化結合的辦法。
課題牽頭單位:廈門市地稅局
課題參加單位:甘肅省地稅局、江蘇省地稅局、陜西省地稅局、重慶市地稅局
課題聯系人:張磊、饒文開
三、加強社會保險費費源管理
研究重點:社保費費源管理的內容;當前社保費費源管理的問題和難點;進一步加強社保費費源管理的思路和措施;社保費費源管理制度的具體設計;利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和個人所得稅申報加強費源管理的具體措施;壯大社保費費源的途徑和辦法。
課題牽頭單位:黑龍江省地稅局
課題參加單位:湖北省地稅局、海南省地稅局、青海省地稅局
課題聯系人:張繼民、鄭利海
四、規范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
研究重點:我國社保費繳費基數的現狀;不同繳費基數的利弊比較;社保費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申報所得掛鉤辦法的利與弊;進一步規范社保費繳費基數的思路和具體意見。
課題牽頭單位:浙江省地稅局
課題參加單位:寧波市地稅局、廈門市地稅局
課題聯系人:楊峰、鄭利海
五、加強社保費欠費管理
研究重點:形成社保費欠費的具體原因;目前清理欠費工作和欠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處理欠費遵循的原則;評估欠費人繳費能力的方法、指標;清理欠費的手段和措施;建立社保費欠費管理制度的意見。
課題牽頭單位:重慶市地稅局
課題參加單位:云南省地稅局、福建省地稅局
課題聯系人:張繼民、岳光富
六、推進稅務機關社保費征管信息化建設
研究重點:當前稅務機關社保費征管信息化建設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和難點;社保費征管信息化建設與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共同推進的意見;進一步推進稅務機關社保費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思路;稅務機關社保費征管信息化建設業務需求的具體內容;推進社保費征管與有關部門聯網運行的問題和建議。
課題牽頭單位:遼寧省地稅局
課題參加單位:內蒙古區地稅局、廣東省地稅局
課題聯系人:楊峰、岳光富
七、建立科學的社保費征管質量和效率考核指標體系
研究重點:稅務機關社保費征管工作的特點;制定社保費征管質量和效率考核指標的原則;現行各項考核指標及其利弊;考核稅務機關社保費征管質量和效率的具體指標及指標的計算方法;開展稅務機關社保費征管質量和效率考核的具體方法和要求。
課題牽頭單位:安徽省地稅局
課題參加單位:遼寧省地稅局、浙江省地稅局
課題聯系人:張磊、鄭利海
八、落實和修訂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研究重點: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現行規定,征收社保費的稅務機關有哪些具體職權,行使規定職權時有哪些具體困難;《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的具體意見;推進《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修訂工作的具體措施和方法。
課題牽頭單位:福建省地稅局
課題參加單位:黑龍江省地稅局、云南省地稅局
課題聯系人:張繼民、鄭利海
九、社會保障稅的建立及稅制設計
研究重點:世界各國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的主要形式和途徑;我國當前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社會保險“費”和“稅”兩種籌措方式的利弊比較;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必須具備的前提條件;在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可行性及具體時間、步驟建議;社會保障稅稅制設計思路和稅制要素的具體規定;開征社會保障稅的配套措施。
課題牽頭單位:廣東省地稅局
課題參加單位:海南省地稅局、甘肅省地稅局
課題聯系人:張磊、饒文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