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中保險理賠服務工作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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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監發〔2008〕15號|2008-02-20發布|2008-02-20實施|現行有效
保監發〔2008〕15號
一、要及時、快捷地做好保險理賠服務工作
各保險公司要切實加強對保險理賠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公司資源,按照“主動、迅速、準確、合理”的要求,認真部署和督促落實理賠服務措施,真正做到組織到位、責任到人、措施有力。
在政策上,要針對本次災情的特點和各受災地區的受災情況,簡化理賠程序,切實提高理賠效率。一要根據基層一線保險機構的理賠案件數量、結案進度狀況,可采取理賠服務綠色通道、適當調整理賠權限、簡化理賠手續等辦法,加快結案進度。二要做好理賠服務中的條款解釋說明,避免因理解歧義而影響理賠工作。三要想群眾之所想,急災區之所急,切實做到服務及時、到位,對受災地區的保險賠案,只要與災害有直接關系并在合理范圍內,要及時賠付,并采取快捷方式直接將賠款送到客戶手中。
在人力上,要向查勘定損、防災防損業務一線傾斜,向受災嚴重的地區和農業、交通、電力、通訊行業,以及受損嚴重的大企業配備懂技術、專業水平高的業務人員及早定損理賠。
在物力上,要優先保證查勘定損、防災防損部門和人員的業務需要,做好相應交通工具、勘查設備和應急物品保障。
在資金上,要保證受災地區分支機構的賠款資金充足,根據受災企業恢復重建進度情況,分期分批安排恢復重建保險賠款。
二、要進一步加強合作、促進行業資源共享
此次災害中受損企業地域分布廣,受損標的類型多,查勘定損專業程度高,理賠工作量大。各保險公司要針對大面積災后理賠定損專業人員緊缺,同一項目涉及多家公司共保或異地承保的實際情況,建立查勘定損專家資源共享機制,加強行業內團結協作,充分調動和有效利用各種人力、物力,提高保險理賠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三、要進一步加強再保與直保公司的協調配合
各再保險公司要積極主動協助直保公司做好災后理賠工作,要主動排查分保合同,對涉及本次災害的分保合同的,主動與直保公司加強溝通協調,了解相關賠付情況,及時做好資金的準備工作,確保第一時間向直保公司支付或預付再保險賠款;要充分發揮再保險專業優勢,及時向分出公司提供人力、技術等支持,提高再保險損失攤分效率。
各直保公司要及時將與分保相關的賠案信息提早通報各分入公司,在不能確定詳細準確數額時,也要提前發出預先損失通知書,將預估數在第一時間告知分入公司,方便分入公司及時掌握損失發生情況、提取準備金并快速安排損失攤分賠款資金。
各總公司應針對本公司實際情況,組織未受災地區的保險機構認真做好受災嚴重險種的理賠查勘定損人員的業務培訓,制定統一理賠標準,積極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在總公司的統一指揮下,采取適當的形式加強對受災地區的督導督查。
四、要進一步強化對保險理賠工作的監督指導
各保監局尤其是受災地區保監局要積極指導轄內各保險公司加強和改善理賠服務,特別是對農業、交通、電力、通訊行業以及大企業共保預付賠款的指導協調,確保保險理賠及時到位。要避免出現各家保險公司之間在相同保險標的、同類災害中,理賠流程不規范、賠付標準不一致的現象。
各保監局在協調、督導當地保險機構開展保險理賠工作時,發現當地保險機構存在困難,需要其總公司給予進一步支持的,應及時予以協調,或報請中國保監會予以協調。
五、要加大與地方政府的溝通協調力度
各單位要強化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主動與受災地區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及時匯報和報告保險業參與抗災救災的有關情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將保險納入本地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規劃,配合當地政府開展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積極開展災后次生災害的應急處理工作,努力幫助受災企業和人民群眾排憂解難。
各保監局尤其是受災地區保監局要結合此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造成損失的實際,進一步加強與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提供保險專業意見和建議,借此機會動員各方面力量推動保險覆蓋面的擴大,尤其是涉及“三農”、基礎設施建設、基礎產業投資等重點領域的保險業務發展,不斷擴大保險覆蓋面和提高保險服務能力。
六、要積極做好新聞宣傳工作
要加強與有關新聞媒體的聯系溝通,積極介紹保險業抗災救災和理賠服務情況,大力宣傳保險業抗災救災的先進典型,進一步提高各級黨委政府對保險的理解和認識,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的風險和保險意識,為保險業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發展氛圍和環境。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