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對《關于〈保險公司管理規定〉有關具體執行問題的通知》意見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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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監廳函〔2010〕81號|2010-03-04發布|2010-03-04實施|現行有效
保監廳函〔2010〕81號
一、營銷服務部監管
(一)自《規定》施行之日起,對營銷服務部的監管,適用《規定》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有關規定。保險公司可以根據業務發展需要,按照《規定》第十五條至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向當地保監局申請設立營銷服務部。
(二)擔任營銷服務部負責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三年以上保險從業經歷或者五年以上經濟工作從業經歷;
2、不具有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擔任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禁止性情形;
3、與保險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是保險公司正式員工;
4、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保險公司在《規定》要求的分支機構整改期間變更營銷服務部負責人的,新任營銷服務部負責人應當符合上述條件。
(三)營銷服務部負責人任職管理適用報告制。保險公司任命營銷服務部負責人,應當自任命決定作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以內向當地保監局報告,提交下列書面材料一式三份:
1、營銷服務部負責人任職報告表;
2、任命決定;
3、新任營銷服務部負責人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的簽名蓋章頁復印件;
4、新任營銷服務部負責人的學歷證書、身份證、護照等證件的復印件;
5、中國保監會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保險公司申請設立營銷服務部的,需同時向當地保監局提交上述材料。
(四)保險公司不得違反本通知規定的任職條件擅自任命營銷服務部負責人,違反任職條件任命的,該任命無效,保監局應當責令保險公司限期改正。
營銷服務部負責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以外,保監局可以視情形建議保險公司更換該負責人。
(五)《規定》施行前已經設立的營銷服務部,可以繼續沿用原《保險營銷服務許可證》。原《保險營銷服務許可證》期限屆滿應予延續或者依法變更的,向當地保監局申領《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
二、省級分公司審批
中資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設立由中國保監會審批,中資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設立時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由中國保監會核準。
三、分支機構改建
(一)《規定》施行以后,保險公司分支機構擬進行改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備完善的分支機構管理制度;
2、具有合法的營業場所,安全、消防設施符合要求;
3、建立了必要的組織機構和完善的業務、財務、風險控制、資產管理、反洗錢等管理制度;
4、建立了與經營管理活動相適應的信息系統;
5、具有符合任職條件的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或者主要負責人;
6、對員工進行了上崗培訓;
7、對改建可能造成的影響已進行充分評估,并有合理可行的應對措施;
8、擬改建為上級分支機構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9、擬改建為上級分支機構的,申請人以及當地已設立的省級分公司最近2年內無受金融監管機構重大行政處罰的記錄,該省、自治區、直轄市已設立的其他分支機構最近6個月內無受重大保險行政處罰的記錄;
10、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改建應當提出改建申請,提交下列書面材料一式三份:
1、改建申請書;
2、申請人分支機構管理制度;
3、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或者主要負責人簡歷及有關證明;
4、擬設機構營業場所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5、計算機設備配置、應用系統及網絡建設情況報告;
6、業務、財務、風險控制、資產管理、反洗錢等制度;
7、機構設置和從業人員情況報告,包括員工上崗培訓情況報告等;
8、按照擬設地規定提交有關消防證明,無需進行消防驗收或者備案的,提交申請人作出的已采取必要措施確保消防安全的書面承諾;
9、改建報告,包括改建原因及情況,改建對保險業務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影響及處理方案;
10、擬改建為上級分支機構的,提交申請人以及省級分公司最近2年無受金融監管機構重大行政處罰的聲明;
11、中國保監會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中資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申請改建為省級分公司的,向中國保監會提出申請;申請改建為省級分公司以外其他分支機構的,向當地保監局提出申請。
外資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申請改建為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或者營業部的,向中國保監會提出申請;申請改建為營銷服務部的,向當地保監局提出申請。
中國保監會或者當地保監局自收到完整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書面決定。批準改建的,頒發《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不予批準改建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四)在2011年10月1日以前,《規定》施行前已經設立的營銷服務部、營業部為了符合《規定》的整改要求申請改建為支公司、中心支公司的,其改建條件、程序適用《關于貫徹實施有關問題的通知》(文號待定)的有關規定。
四、重大行政處罰
《規定》規定的重大行政處罰,是指下列行政處罰:
(一)保險公司受到停業整頓、吊銷業務許可證的保險行政處罰;
(二)保險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營銷服務部負責人受到保險業市場禁入的保險行政處罰;
(三)保險公司受到其他金融監管機構300萬元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四)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附件: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負責人任職報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