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升級開發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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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監廳發〔2012〕13號|2012-03-13發布|2012-03-13實施|現行有效
保監廳發〔2012〕13號
保監廳發〔2012〕13號
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
為適應近年來保險監管的需要,進一步提高保險稽核效率、切實加強數據真實性檢查,我會在2009年保險稽核系統開發使用的基礎上,正在進行保險稽核系統升級工作,并將于2012年投入使用。為確保各公司能夠按照規定的數據格式和取數口徑準確提供相關電子稽核數據,做好現場檢查的數據準備工作,各公司應升級或開發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升級和開發要求
(一)已經按照我會保監廳發〔2009〕3號、24號文件(產險版)或保監廳發〔2009〕4號、26號文件(人身險版)要求完成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開發的公司,應按照本通知中《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產險/人身險版)數據模型修改及數據質量要求說明》(見附件一(二)/附件二(二)),完成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的升級工作。
(二)在2009年之后開業的且未開發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的公司,應按照本通知中《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產險/人身險版)數據模型和取數口徑說明及要求》(見附件一(一)/附件二(一)),完成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的開發工作。
(三)各公司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應支持任意檢查時間區間、任意檢查分支機構層級范圍(至少到地市中支)的數據提取要求。
二、數據格式要求
(一)各公司應提供符合要求的MDF格式數據庫文件(見附件三)。并按照本通知中《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產險/人身險版)數據質量檢查手冊》(見附件一(三)/附件二(三))及下發的稽核數據質量自查工具,對MDF數據庫文件進行自我檢查,確保公司接口程序符合規范要求,保證數據的一致性、完整性。
(二)產險(人身險)數據模型數據表中“分支機構代碼表”(“分支機構信息表”)中的字段“機構代碼”(“分支機構編碼”)采用《保險行業代碼編碼規范》行業標準(見附件四),各公司應在我會下發《保險公司法人機構前六位編碼》(見附件五)的基礎上進行編制后填入。
三、時間要求
(一)各公司應高度重視,加強組織,確保在2012年4月20日前完成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的升級或開發工作。
(二)各公司應于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接口程序的測試工作,并將測試通過報告(主要內容應包含附件一(三)/附件二(三)主要測試環節)提交保監會統計信息部備案,測試通過報告電子版同時發送至聯系人郵箱。對于逾期未提交測試報告而影響現場檢查進程的,公司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在2009年之后開業的且未開發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的公司,應認真填寫調查問卷表(見附件六),并將負責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升級開發和數據提取工作的部門級負責人和具體工作聯系人各1人(注明職務、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傳真、電子郵箱)有關信息于2012年3月底之前一起發送至統計信息部聯系人電子郵箱。
四、其他事項
(一)請各公司登陸“中國保監會統計信息系統”專用采集網地址http://10.254.1.1,在公告欄自行下載附件電子版文件及稽核數據質量校驗工具。
(二)在開發接口程序過程中如有業務或技術方面疑問,請及時與保監會相關工作人員聯系。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業務需求人員:
陜西保監局:高翔(保險稽核業務需求財產險部分)
聯系電話:029
稽查局:宣偉(保險稽核業務需求人身險部分)
聯系電話:010
統計信息部技術人員:張偉、李偉華
聯系電話:010
郵
箱:wei_zhang@circ.gov.cn
開發公司技術支持:王偉東
聯系電話:010
郵
箱:CircAudit@163.com
附件:一、保險稽核系統數據模型和取數口徑說明及要求(財產險部分)
(一)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產險版)數據模型和取數口徑說明及要求
(二)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產險版)數據模型修改及數據質量要求說明
(三)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產險版)數據質量檢查手冊
二、保險稽核系統數據模型和取數口徑說明及要求(人身險部分)
(一)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人身險版)數據模型和取數口徑說明及要求
(二)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人身險版)數據模型修改及數據質量要求說明
(三)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人身險版)數據質量檢查手冊
三、保險稽核系統接口數據庫要求
四、保險行業代碼編碼規范(含補充解釋)
五、保險公司法人機構前六位編碼
六、保險稽核系統接口程序開發問卷調查表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