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就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保險業和證券業擴展部分及公式鏈接庫(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 來源:
- 作者:
財政部|財辦會〔2016〕5號|2016-02-18發布|2016-02-18實施|現行有效
財辦會〔201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會計信息化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實施企業:
為滿足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以下簡稱通用分類標準)實施工作需要,我部在2015版通用分類標準的基礎上制定了保險業和證券業擴展部分以及公式鏈接庫,作為通用分類標準的補充,供實施通用分類標準的企業使用。為使保險業和證券業擴展部分更全面地反映保險和證券行業財務報告的需求,保證標準制定質量,現就《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保險業和證券業擴展部分及公式鏈接庫(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及其說明文件請訪問我部會計司網站(http://kjs.mof.gov.cn)下載。征求意見稿為XBRL(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格式的電子文件包,可以使用XBRL軟件查看。征求意見稿有2個說明文件,分別是《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保險業和證券業擴展部分元素清單》和《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保險業和證券業擴展部分及公式鏈接庫起草說明》。
現就征求意見稿組織征求意見,請于2016年3月31日前將意見書面反饋至我部會計司。請你單位重點對以下6個問題進行研究,提出針對性較強的反饋意見,也可對征求意見稿的其他任何內容提出反饋意見。反饋意見應說明理由,并提出改進建議。
問題1:
保險業擴展部分和證券業擴展部分的適用范圍是否恰當保險業擴展部分和證券業擴展部分是否分別已包含了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編制的年度財務報告中的多數共性披露事項元素定義是否恰當、準確
問題2:
在保險業和證券業擴展部分中,對于保險業和證券業可能相同的財務概念定義了相同的元素,這樣的定義是否恰當、準確
問題3:
對于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保險業擴展部分和證券業擴展部分是否能顯著降低擴展量對于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以外的其他使用者,兩個行業擴展部分是否能發揮降低擴展量的作用
問題4:
對于金融工具明細類型的披露,通用分類標準通用部分主要采用非維度的建模方式,但考慮到不同行業的披露習慣和詳盡程度上存在的差異,保險業和證券業擴展部分在盡量與通用部分保持相同建模的情況下,對信用風險等表格中債券類型的建模方式進行調整,從而滿足不同行業個性化的披露需求。這種處理方式是否恰當各單位對金融工具明細類型的建模方式是否有其他建議
問題5:
征求意見稿中建議保險業擴展部分的命名空間為:http://xbrl.mof.gov.cn/taxonomy/2015-03-31/cas/isa,命名空間前綴為:isa(insurance的縮寫);建議證券業擴展部分的命名空間為:http://xbrl.mof.gov.cn/taxonomy/2015-03-31/cas/scs,命名空間前綴為:scs(securities的縮寫)。考慮到本次增設的行業擴展部分基于2015版通用分類標準(版本時間為2015年3月31日)制定的,因此征求意見稿中將命名空間的版本日期也選定為2015-03-31。以上命名空間和前綴是否恰當
問題6:
公式鏈接庫的架構是否合理公式類型的設置是否恰當公式的內容設置是否完整、恰當
聯系人:財政部會計司準則一處
趙金光
聯系電話:010-68552089
傳真:010-68552530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南三巷3號
電子郵箱:zhaojinguang@mof.gov.cn
財政部辦公廳
2016年2月18日
附件:
3.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保險業和證券業擴展部分及公式鏈接庫起草說明
2.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保險業和證券業擴展部分元素清單
1.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保險業和證券業擴展部分及公式鏈接庫(征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