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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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民辦發〔1992〕25號|1992-09-15發布|1992-09-15實施|現行有效
民辦發〔1992〕25號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認真貫徹、堅決執行國務院的決定。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對于農村乃至全國的進一步改革開放、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體系,對于農村實現第二步戰略目標,落實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對于農村的長治久安都具有重要的保障和促進作用。這項工作是民政工作改革的重點和突破口,各級民政部門必須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進一步提高認識,解放思想,以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經驗交流會議精神為指導,克服畏難情緒,摒棄消極、觀望和依賴的思想,以積極、進取和敢闖敢干的精神,排除一切干擾,認真貫徹、堅決執行國務院一九九一年33號文件的決定,切實履行職責,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開展起來。
二、民政部門必須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作為一項主要任務來抓,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要抓住目前改革開放不斷深入發展和農村秋收的有利時機,加強領導,改進作風,克服困難,集中時間,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采取強有力的措施,盡快鋪開,重點搞好啟動運轉工作。今年的目標是:東部富裕地區和大中城市的試點縣區要全面啟動;中部地區大部分縣啟動;西部地區凡具有條件的試點縣(市、區)都要啟動。少數不具備啟動條件的試點縣(市、區)也要做好各項基礎工作,為明年的啟動做好準備。
三、進一步理順關系,做好宣傳、組織和發動工作。各級民政部門要積極主動地向黨委和政府匯報工作,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進一步理順關系,迅速打開局面。要充分利用各種媒介和途徑,全方位的做好宣傳、組織和發動工作,使各部門和社會各界了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性質和意義。重點要講清楚社會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的區別,為什么社會養老保險必須由政府部門負責,民政部門有哪些優勢等,以爭取各方面支持,共同努力,把這項事業推向前進。
四、當前工作的重點,是以縣為單位,提高投保鄉鎮、村的覆蓋面,提高農民的投保率。在工作中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根據《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所確定的基本原則,采取靈活措施,制定實施辦法。要充分運用有關政策,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推動這項工作的發展。
五、根據國家發展第三產業的方針政策,各地要搞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業的發展規劃,將其列入地方第三產業的發展規劃。
六、凡是已啟動的地方,要切實抓好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工作。基金的使用,要采取穩妥辦法,既要避免風險,又要保值增殖。不得直接投資和經營,要加快資金在收付過程中的運作速度,提高效率,減少和避免因資金滯留所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