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全國待業保險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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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已變更)|勞辦力字〔1988〕6號|1988-12-19發布|1988-12-19實施|失效/廢止
勞辦力字〔1988〕6號
現將《全國待業保險工作座談會紀要》印發給你們,請你們按照《紀要》的精神,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抓好待業保險工作。并將此項工作進展情況和經驗及時報我部勞動力管理和就業司。
附:全國待業保險工作座談會紀要
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勞動部勞動力管理和就業司在石家莊市召開了全國待業保險工作座談會,參加座談會的有全國二十八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十一個城市待業保險工作的負責同志,會議期間,與會同志對兩年來貫徹執行國務院《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的情況進行了總結,交流了經驗,并對目前存在的問題和今后的工作進行了研究。
一、待業保險工作的進展情況
一九八六年十月國務院頒布了《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建立了職工待業保險制度。兩年來,這項工作已基本走上正軌,并對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和勞動制度改革,促進勞動力合理流動起到了積極作用。
(一)建立和充實工作機構,完善管理辦法
全國大多數地區在地方勞動服務公司內設立了待業保險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人員,明確由他們直接承擔職工待業保險基金的籌集、發放和待業職工的管理工作,據二十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縣(區)以上待業保險專職工作人員已達八千多人。少數地區未設立專職機構,由勞動服務公司的財務、安置、培訓等處(科)分別承擔待業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待業職工的重新就業及轉業訓練等工作。目前,各地已基本形成待業保險管理網絡,并對工作人員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培訓。各地還根據國務院《暫行規定》精神,先后制定了實施細則,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各項管理辦法和管理制度,使職工待業保險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
(二)堅持足額收繳待業保險基金
各地在加強職工待業保險基金的籌集和管理工作中,堅持“足額收繳、及時入庫”。根據二十九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缺甘肅省)的初步統計,自一九八六年十月至一九八八年六月的二十個月中,全國共籌集了待業保險基金八點一億元,占應籌集金額八點三億元的97.4%。其中收繳率較高的是天津、河北、浙江、湖南、廣西、陜西、山西等省、市,均在99%以上;較低的是寧夏自治區,為79.3%,各地在這方面還創造了一些好經驗。如上海市統一了職工人數計算、基金交納基數計算方法和繳納日期,簡化了手續,方便了企業,石家莊市在企業建立了待業保險基金專管員制度,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加強對待業職工的管理
自一九八六年十月至一九八八年六月,全國共登記待業職工六點三萬人。其中,解除合同的占91%;違紀辭退的占9%,目前,待業職工最多的是上海,達到三萬多人次;其次是廣東、浙江,均在五千人次左右,這一期間,全國共發放待業救濟金三百一十三萬元,享受救濟的人員達到五點三八萬人次。對待業職工,各地都通過制定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加強組織管理和思想教育,杭州市在區、街建立專管員隊伍,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待業職工的管理教育工作,對保證社會安定團結和促進這部分人員盡快實現再就業起到了積極作用。
(四)科學預測,超前規劃和服務
各省、市普遍開展了待業職工情況預測,超前做好轉業訓練和生產自救的安排及相應的服務工作。如湖南省通過調查,預測了今后五年將出現的待業職工情況后,一方面協助虧損企業做好扭虧為盈工作,協助企業做好合同制工作續訂合同工作,以減少待業職工的出現;另一方面,加強待業職工轉業訓練和生產自救兩個基地的建設,為促進待業職工早日就業做好準備。又如,廣東省研究布置了待業職工的轉業訓練與生產自救問題,提出了轉業訓練基地與就業訓練中心相結合,生產自救基地與社會待業人員就業基地相結合的方針。
二、深化待業保險制度改革的意見
(一)待業保險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重點
與會同志一致認為,待業保險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配合勞動制度的改革和社會保險制度的完善,用提供生活救濟金和扶持生產資金的方法,促進待業職工的再就業,其工作重點是“管錢”和“管人”,即抓好待業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抓好待業職工的組織管理,并指導、幫助他們盡快實現再就業。
(二)職工待業保險的管理體制
與會同志一致同意勞動部關于職工待業保險基金管理體制的決定:在國務院未做出新規定之前,堅持按照《暫行規定》的原則辦。即:“待業職工和職工待業保險基金的管理,由當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勞動服務公司負責”?!奥毠ご龢I保險基金由企業開戶銀行代為扣繳,轉入所在市、縣主管職工待業救濟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待業保險基金專戶?!卑凑者@個原則,勞動部門的責任是收足、管嚴、用好基金,救濟失業人員的生活和安置他們就業,財政部門負責對基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各級待業保險機構應主動爭取財政部門的支持和配合,并接受監督檢查。
(三)加強基金管理、嚴格財經紀律
與會同志著重指出,管好、用好待業保險基金是各級勞動服務公司和待業保險機構的重要職責,必須從建立、健全法規著手,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使基金的管理做到法制化、制度化,杜絕工作中的漏洞。各級勞動服務公司要加強對基金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對待業保險機構的工作人員,特別是財務人員,要經常進行財經紀律教育,使其做到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四)運用多種手段,保證待業保險基金的收繳
與會同志認為,待業保險是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種強制性的社會保障,在統籌范圍內的所有單位,都要按照國務院的規定承擔社會義務,按期交納保險金。因此,應當在做好宣傳動員的基礎上,結合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做好基金收繳工作。
(五)待業保險基金保值和增值的原則
目前,各地所存的待業保險基金的儲備金,由于物價上漲而貶值,與會同志認為,為了減輕國家財政負擔,對這項基金應采取各種形式保值,并力爭增值。增值的方法應堅持安全、可靠的原則。不可用于購買股票、風險投資及長期項目投資;用于扶持短期可靠項目時,其接受單位必須由具有擔保能力的部門進行擔保,同時應履行法律手續。
(六)待業救濟金發放標準的確定
與會同志普遍反映,有的救濟金發放標準過低,無法保證待業職工的基本生活需要。會議提出,凡待業職工救濟金發放標準低于當地民政部門規定的社會救濟標準的,應按民政部門規定的社會救濟標準發放。
(七)關于超前提取轉業訓練和生產自救扶持費的問題
會議認為:兩項費用的提取,應嚴格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原則上要在保證確定項目的開支和留足儲備金的前提下,按預計結余基金數額的多少劃分不同檔次,允許提取的金額最多不得超過當年結余金額的50%。具體比例由各地勞動部門根據規劃和實際條件,與財政部門協商確定。同時,要制定嚴格的申報和審批制度,并確定具體的使用范圍;要加強檢查和監督,對違反制度提取和使用的,要及時糾正并嚴肅處理。
(八)重視對待業職工的組織和管理,加強轉業訓練,促進再就業的實現
與會同志認為,這方面工作應注意以下幾個原則:
1.對待業職工要通過待業登記、發放生活救濟金進行組織管理,大家建議,由勞動部制定全國統一的待業職工管理辦法,使待業職工的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
2.對待業職工的再就業,不能再沿用統包就業的老辦法,也應實行“三結合”的就業方針。要堅持“管而不包”的原則,引導待業職工到勞務市場通過競爭實現就業。
3.要根據待業職工的特點,發動培訓中心、企業和社會各方面對他們開展各種形式的轉業訓練。盡快提高他們的素質,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
4.應本著投資少、周期短、見效快的原則。選擇一些可靠的生產項目和企業進行扶持,并簽訂承擔安置待業職工責任的合同,使這些企業成為吸收待業職工的就業基地或生產自救基地。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