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下發《保險業務計算機2000年問題應急方案指導意見》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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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監發〔1999〕152號|1999-09-09發布|1999-09-09實施|現行有效
保監發〔1999〕152號
現將《保險業務計算機2000年問題應急方案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公司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并制定或修改本公司相應的計算機2000年問題業務應急方案。
特此通知
保險業務計算機2000年問題應急方案指導意見
為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計算機2000年問題給保險公司安全經營帶業的損失,特提出《關于保險業務計算機2000年問題應急方案指導意見》,分為財產保險及再保險和人身保險兩部分,望參照該指導意見制定或修改本公司計算機2000年問題業務應急方案。
一、財產險及再保險業務計算機2000年問題應急方案指導意見
(一)建立業務應急領導小組
各保險公司成立的計算機2000年問題領導小組應負責財產保險業務計算機2000年問題的應急工作。在計算機2000年問題領導小組中應有計算機應用程度較高險種的部門領導或專家及再保險有關人員擔任其成員,必要時可聘請有關權威專家擔任顧問。
(二)加強事先的防范措施
1.各保險公司應督促保戶積極解決自身的計算機2000年問題。
2.各保險公司應嚴格按照保監會文件要求,在保單上加批計算機2000年問題除外責任條款。
3.各保險公司應對計算機2000年問題可能對保險標的造成的損失高度重視,對“特殊日”應尤其關注,并相應建立領導值班制度。
4.各保險公司應在“特殊日”前,通知被保險人,采取一定的預防措施。
5.各保險公司對于大的保險標的,有再保險分保安排的業務,要事先和分保接受人商定在2000年前后的繁感日期出險時,對于損失責任認定問題達成一致。
6.各保險公司有接受分入業務的,也要與分出人就計算機2000年問題的損失鑒定問題事先達成一致,不得任意擴大分入責任,接計算機2000年風險。
(三)判定出險后應急方案
1.在2000年1月1日及各“特殊日”前后出險的,應迅速做出反應,并就損失鑒定問題初步進行判定。
2.出險業務有分出安排的,應立即通知分保接受人,并按事先的約定處理核賠及攤回賠款等事宜。
3.如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對損失是否屬于計算機2000年問題有爭議的,應先提請專家鑒定小組鑒定;如爭議仍不能解決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4.各保險公司接受的再保險分入業務,在“特殊日”前后出險的,要按事先的約定,仔細進行核賠工作。
二、關于人身保險業務計算機2000年問題應急方案指導意見
(一)建立業務應急領導小組
各保險公司成立的計算機2000年問題領導小組應負責人身保險業務計算機2000年問題的應急工作。在計算機2000年問題領導小組中應有人身保險業務部門和信息技術部門的負責人及有關人員擔任成員,必要時可聘請專家擔任顧問。
(二)作好預防措施
1.進一步作好計算機2000年問題的測試工作和新系統的更換。對人身保險業務計算機處理系統的各個環節都應進行深入測試,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早處理,從而最大程度地減少計算機2000年問題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
2.對計算機2000年問題的“特殊日”,應建立領導和有關技術人員的值班制度。
3.在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特殊日”前備份所有數據和程序。
4.盡量將關鍵的應用安排在“特殊日”之外進行。
5.若經測試,計算機2000年問題尚未解決,則自1999年12月起實行手工記賬。
6.各業務崗位應制定突發事件發生后的手工處理應急細則,并要求有關業務人員熟練掌握。
7.預先準備部分手工處理業務的空白憑證,以方便問題出現后進行手工處理。
(三)制定詳細的應急措施
1.業務處理系統如果在“特殊日”出現問題,可將系統時間調整至2000年前,最大程度保證業務查詢功能的運作。
2.在發生功能障礙時,充實手工處理力量,保證承保、續期收費、保全和給付等業務環節的正常運轉。
3.對手工處理的業務應作好原始單證及數據的整理工作,待系統修復后,應將手工處理的業務及相關數據及時補錄入業務系統。
各保險公司如對上保險業務計算機2000年問題應急方案指導意見有建議或意見,請與下列人員聯系。
保監會計算機2000年問題行業協調小組:
夏輝電話:(010)66073968
財產保險監管部劉升電話:(010)66033816
人身保險監管部蔡宇電話:(010)66018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