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工作的指導意見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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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2〕124號|2002-09-29發布|2002-09-29實施|現行有效
國稅發〔2002〕124號
一、
充分認識做好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實踐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發展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應對加入WTO后新形勢的必然要求。建立穩定、可靠的社會保障基金籌措機制,是建立和完善有中國特色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兩個確?!钡氖滓疤帷R虼?,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做得好壞,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深化改革、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稅務機關肩負著籌集國家財政資金、調節社會收入分配、支持改革開放、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職能,經過多年實踐,積累了大量和豐富的征管經驗,培養和鍛煉出一支作風過硬、業務精熟、能打硬仗的干部隊伍。同時,由于熟悉和了解企業生產經營、工資水平、人員變化、財務收支等情況,使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具有明顯優勢,有利于保證和加大社會保險費征收力度。另一方面,稅務機關通過征收社會保險費,擴大了收入規模,更多地參與同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有利于提高自身的地位,發揮更大的積極作用。征收社會保險費是稅務機關義不容辭的職責和義務,是稅務機關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為國分憂的具體體現。因此,各級稅務機關一定要充分認識到征收社會保險費的重要意義。已經負責征收社會保險費的稅務機關,要認真履行國務院和地方政府賦予的職責,不辱使命,把這項工作做為一項政治任務,切實抓緊、抓好。尚未承擔社會保險費征收任務的稅務機關,要以積極的態度創造條件,爭取早日接手這項工作,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推動改草深入,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進一步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兩個確?!弊龀鰬械呢暙I。
二、
切實加強對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的領導
對于稅務機關,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是一項全新的業務,雖然與稅收征管有一些共同的方面,但也有較多的不同之處,特別在起步階段,面臨著諸多矛盾和困難。因此,能否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管工作,關鍵在于領導重視與否。事實證明,凡是領導重視的地方,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就開展得比較好,工作成效較大,存在問題較少;反之,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矛盾較為突出,工作難看起色。各級稅務機關的領導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心和歷史使命感,從關乎今后長遠發展的戰略高度,重視并支持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管理工作。實行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地區,要將其納入稅務部門重要議事日程,從組織機構、人員、經費上給予充分保證,切實把這項工作做好。各級稅務機關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主要領導要深入實際和基層,研究和解決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征管方案并落到實處,為做好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創造良好和必要的環境與條件。
三、
積極做好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宣傳工作
征收社會保險費涉及千家萬戶,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同時,又與各個部門聯系緊密。因此,大力加強宣傳工作是做好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
(一)各級稅務機關要主動向當地黨政領導反映和宣傳。已經接手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的地區,要通過有分析、有數據、有對比、有說服力的宣傳,積極向各級黨政領導反映稅務機關征收管理的優勢、取得的成績、征管工作的艱辛以及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提出進一步做好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以獲得黨政領導的肯定和支持。尚未接手這項工作的地區,要通過積極宣傳,使黨政領導認識到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優勢和效果,促使其盡快把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交給稅務機關。
(二)要向社會廣為宣傳,使社會各方面了解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的艱辛、成效以及做好工作的態度和決心,從而讓社會關心、了解和支持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工作。
(三)要向廣大繳費人進行宣傳。通過各種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宣傳,使繳費人知曉繳納社會保險費與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熟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規定、程序和方法,了解稅務機關是征收社會保險費的主體,認識到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重要意義,從而營造出良好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氛圍,減少稅務機關征收管理工作的阻力和壓力。
為此,各地每年至少要整理出兩篇以上宣傳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成效和經驗的報道材料,通過報刊、雜志、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介刊播,加大宣傳力度。
四、堅決貫徹落實依法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原則
依法行政是稅務機關在實際工作中貫徹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必然要求。稅務機關依法行政的具體表現形式是依法治稅和依法征費。因此,依法征費、規范執法,是各級稅務機關在社會保險費征管工作中必須始終堅持的原則。首先,在社會保險費各項征收管理工作中,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其次,規范征費行為。通過制定和完善有關征收管理制度及辦法,使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和檢查等各項工作有章可循,使其逐步規范化。再次,要嚴格執法,依法征費,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費”。在組織社會保險費收入和清繳欠費過程中,正確和有效地運用加收滯納金、處罰等手段,維護法律、法規嚴肅性。
五、大力加強和推進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設
科技加管理是今年稅收工作的主題。近年來,國家稅務總局黨組一直強調要融會貫通地做好“依法治稅、從嚴治隊和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其中,科技加管理是“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的重要保證。只有做好“科技加管理”,大力加強和推進信息化建設,才能更好地實現“依法治稅”和“從嚴治隊”。在社會保險費征管工作中,同樣要做好這三篇文章。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實踐充分證明,加強和推進社會保險費征管信息化建設,有利于克服稅務部門人員少、任務重的矛盾,規范社會保險費各項征管工作,對于提高社會保險費征管質量和效率,科學、合理地確定繳費基數和收入計劃,擴大征繳覆蓋面,加強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勞動保障、財政、銀行等有關部門之間的工作聯系,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和作用。因此,各級稅務機關一定要把社會保險費征管信息化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抓緊、抓好。在充分利用目前稅務機關信息化建設成果的基礎上,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大力加強和推進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避免重復和浪費。
六、主動加強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
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勞動保障、財政、銀行等多個部門,任何一個部門工作沒有銜接好,都會對征管全局產生不利影響,降低征管效率和質量。只有部門間形成整體合力,理順工作關系,減少推諉扯皮,才能做好各項征管工作。當前,尤其要做好征管銜接工作,處理好征收數據資料的交換、整理工作,力求準確、高效,為提高征收質量奠定良好的基礎。因此,各級稅務機關要增強全局觀念,識大體,顧大局,講團結,求諒解,重協作,在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中,主動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實事求是地說明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爭取理解和支持,確保社會保險費各項征管工作的順利開展。
七、突出征管工作重點抓好管理
根據目前社會保險費工作分工情況,稅務機關的主要職責和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政策,做好各項征收管理工作。為此,各級稅務機關要抓住社會保險費征管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爭取年年有所突破。只有強化征收管理,才能使上勁、使好勁。從各地反映的情況看,當前工作要著重解決好以下問題:
(一)積極推動社會保險費集中、統一征收
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社會保險費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以下稱“三費”)集中、統一征收。征收主體只能是稅務機關,或者只能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目前有些地區由兩個機構共同征收社會保險費,不利于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的開展。這些地區的稅務機關要積極向當地政府反映,求得理解和支持,盡快實現“三費”集中、統一征收,有條件的地區也可實行“五費”統收。
(二)加強社會保險費費源管理
稅務機關要全面掌握和了解社會保險費費源分布情況,摸清有效費源和重點費源,做到心中有數。要建立重點費源大戶檔案,將繳費數額較大的企業作為重點監控戶管理,隨時掌握其費源變化情況。同時,利用稅務機關熟悉企業財務狀況以及具有較強的征管力量等優勢,結合稅收征管、稽查以及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定期對繳費人數、繳費基數等申報資料進行檢查核實,確保費源真實。
(三)加強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核實工作
繳費基數的確定既關系到社會保險費征收工作的全局,也關系到繳費人的切身利益。因此,稅務機關應緊密結合征收管理做好這項工作。目前要著重解決繳費基數不實的問題,認真核實參保戶數和參保人數,凡與繳費基數相關的項目,如繳費人數、繳費工資總額等,都應嚴格、仔細核定,確保真實和準確。
(四)積極參與做好社會保險費征收計劃的制定工作
目前一些地方稅務機關尚未參與制定社會保險費征收計劃,從而給征收工作帶來被動。為此,稅務機關要發揮熟悉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相關情況等優勢,求得地方黨政領導的理解和支持,學習和借鑒浙江、廣東、福建等地的經驗,積極參與并做好征收計劃的制定工作。要對參保戶數、繳費單位、費率、繳費人數等情況進行認真、仔細核對,發現問題要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以取得共識,實事求是地制定社會保險費征收計劃。
(五)加大社會保險費清欠力度
各級稅務機關根據當地政府規定負責清理欠費的,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清欠力度。要根據實際情況,對欠費實行分類管理,先清新欠,再清陳欠,把由于繳費人消亡等原因造成的死欠情況與有關部門溝通,協商解決辦法,采取有效處理措施。對欠費大戶,尤其是欠繳千萬元以上的企業作為清欠重點,實行監控督繳制度。要根據清欠對象的實際繳費能力,督促企業制定補繳欠費計劃,按月督繳,定期公布欠費情況和追繳情況。
八、加強社會保險費調查研究工作
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是一項新的工作,時間較短,實際困難和問題較多,特別是社會保險費的征收和管理脫節,各地社會保險費政策不統一、征管不規范,部門之間需要做大量協調工作等,影響了稅務機關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為此,各級稅務機關要根據當前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抓住主要矛盾,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完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意見和建議。同時,要善于向有關地區學習,汲取好的經驗和做法,為我所用,取長補短,共同提高,不斷探索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的新路子。
國家稅務總局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