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糧食主產省農業大災保險試點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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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辦財〔2017〕38號|2017-05-25發布|2017-05-25實施|現行有效
農辦財〔2017〕38號
農辦財〔2017〕38號
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四川?。ㄗ灾螀^)農業廳(委):
貫徹落實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和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財政部會同農業部、保監會研究制定了《糧食主產省農業大災保險試點工作方案》,并印發了《關于在糧食主產省開展大災保險試點的通知》(財金〔2017〕43號),明確提出在13個糧食主產省選擇200個產糧大縣,面向適度規模經營農戶開展農業大災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2017年和2018年,試點保險標的首先選擇關系國計民生和糧食安全的水稻、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為了推動試點工作順利實施、取得實效,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試點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國農業保險快速發展,對農業農村穩定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隨著形勢發展變化,農業保險產品和服務不適應的問題也逐步顯現,農民特別是規模經營農戶的風險保障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滿足,成為制約農業保險發展的重要因素。在糧食主產省開展大災保險試點,是滿足農業規模經營風險保障需求、增強農業保險內在吸引力的重要措施,將為完善農業保險制度,加快建立多層次、高保障農業保險產品體系積累重要經驗。各試點省農業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全程參與、密切跟蹤,將大災保險試點作為創新農業救災機制,完善農業保險體系,助力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措施來抓,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二、積極參與試點工作組織實施
在糧食主產省開展大災保險試點事關糧食產業發展和農民切身利益,各試點省農業部門要積極主動與財政部門溝通銜接,主動參與試點方案的制定,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配合做好組織實施工作。一是協助選擇試點縣。優先將具有較好保險工作基礎、生產經營以適度規模經營農戶為主、具有較強代表性的產糧大縣列入試點范圍,確保試點可復制、易推廣。二是合理確定適度規模經營農戶標準。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中辦發2014〕61號)有關精神,充分考慮當地自然經濟條件、農村勞動力轉移情況、農業機械化水平等實際情況,將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等適度規模經營主體作為重點扶持對象,引導農業生產向規?;?、集約化發展。三是參與制定試點實施方案,努力推動提高農業保險保額、增加保險責任、降低產品費率。面向試點縣全體農戶的三大主糧作物農業保險產品,應按規定覆蓋直接物化成本,做到愿保盡保;面向適度規模經營農戶的專屬農業大災保險產品,應合理確定地租水平,保障水平應覆蓋“直接物化成本+地租”,嚴格投保理賠程序,提高保險賠付金額。四是充分發揮農業部門和優勢,配合做好政策宣傳引導。運用農村承包土地確權登記信息,完善農村承包土地流轉手續,協助保險機構更好地開展投保理賠相關工作。
三、因地制宜探索創新農業保險產品和模式
各試點省農業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因地制宜探索創新符合適度規模經營農戶需求、投保理賠程序便捷的具體保險模式,包括保險產品、投保理賠、組織保障等。要將農業大災保險試點與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業務有效拓展相結合,與扶持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財政補助政策相銜接,進一步拓展農業保險功能,充分發揮政策合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及時跟蹤了解和總結試點經驗,推動完善相關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各試點省依托農業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系統,實現對象精準、補貼精準、理賠精準和流程全記錄。
試點有關情況,請及時反饋我部財務司。
農業部辦公廳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