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編報2010年社會保險基金決算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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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社〔2010〕第278號|2010-11-22發布|2010-11-22實施|現行有效
財社〔2010〕第278號
一、社會保險基金決算編制的指導思想
2010年是全面實現“十一五”規劃目標、為“十二五”發展打好基礎的重要一年,也是建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制度的元年,國民經濟繼續保持平穩較快發展,經濟形勢好于上年,社會保險體系建設不斷推進,社會保險覆蓋范圍繼續擴大。但受宏觀經濟運行的影響,保持經濟社會穩定的社會保障政策繼續延長,社會保險基金減收增支因素較多,基金收支壓力仍然較大。
綜合分析今年宏觀經濟和社會保險制度運行情況,2010年社會保險基金決算編制的指導思想是: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嚴格按照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和會計制度要求,科學規范編制2010年社會保險基金決算。
二、社會保險基金決算編制的要求
(一)社會保險基金決算編報范圍包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等社會保險基金,其他內容作為補充資料反映。
(二)在編制基金決算前,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稅務機關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之間要嚴格核對賬目,核對無誤后方可編制,確保基金決算報表數據和會計核算數據的一致。最終報出的數據須經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同確認。
(三)嚴格按照統一基金決算報表要求及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如實編制、匯總和報送報表,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不得自行取舍和遺漏。
(四)對決算匯審中發現的問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調整,應按規定程序由填制單位本著賬表一致的原則重新填報。
(五)結合2010年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深入分析2010年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撰寫社會保險基金決算報告說明,為領導決策提供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
三、社會保險基金決算編制的組織實施
各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統籌安排,認真組織,合理調配工作力量,確保順利完成2010年社會保險基金決算工作。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各司其職,密切合作,分口把關,共同完成社會保險基金決算的編報、匯總、審核等工作。
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有關規定編制社會保險基金決算草案,經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匯總,財政部門審核后,由財政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聯合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統籌地區財政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審批后的社會保險基金決算分別報上一級財政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省級財政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保險基金決算草案聯合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后,分別報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下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時報送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四、社會保險基金決算報送的時間要求
(一)2011年2月28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社會保險基金決算草案全套報表數據(電子數據和文本)分別報送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上述內容報送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二)2011年3月31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政府批準后的社會保險基金決算分別報送兩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上述內容報送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各地區、各部門在2010年基金決算報表的編制和報送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規劃財務司)聯系。
聯系電話:
財政部社會保障司
010—68553105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規劃財務司
010—84233619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