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保險業進一步參與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的意見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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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監發〔2010〕82號|2010-09-06發布|2010-09-06實施|失效/廢止
保監發〔2010〕82號
一、深刻認識保險業深入參與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保險業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同時,我們必須看到,我國正處在一個發展快、矛盾多的歷史階段,國內因素和國際因素相互影響,地區間、城鄉間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距較大,大量的社會矛盾呈現出利益主體多元化、訴求復雜化、表現激烈化、相互關聯化等特征,社會管理難度增大,對統籌協調社會管理的要求越來越高。當前,保險業與經濟社會各個方面的聯系日益緊密,涉及保險業的矛盾糾紛也呈現多發勢頭。全行業必須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充分認識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工作。要下更大的決心,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在做好保險行業自身和諧穩定工作的同時,充分發揮保險業在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中的職能作用,服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不斷取得新進展。
二、誠信規范經營,維護穩定大局
各單位要立足自身工作,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補償功能,進一步健全市場化的損失補償機制,不斷改進和加強保險服務。要通過保險業的服務,降低災害事故疾病等給人民群眾造成的影響,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糾紛。
一是對于因災害、事故、疾病等造成被保險人損失,屬于保險責任的,應及時按照合同約定足額賠付。合同條款的爭議,應按有利于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來執行。
二是銷售保險產品應主動說明責任范圍和免責情形。理賠給付應規范準確、要求清晰、方便快捷。要密切關注客戶的意見,妥善處理咨詢和投訴。
三是對于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巨大財產損失的自然災害、生產事故和社會事件等,應按照各級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啟動應急響應機制,開設綠色通道,及時預先賠付,做好慰問安撫,幫助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盡快恢復生產生活。
三、發展責任保險,積極參與社會管理
各單位要靈活運用差別費率和價格杠桿,培育投保人的安全防范意識,引導社會各方遵紀守法,提高全社會防控風險的能力和水平。要利用保險機制豐富社會管理手段,提高社會管理效率,減少不安定因素,減輕公共管理壓力。
一是大力發展各類事關人民生產生活的責任保險。采取市場運作、政策引導、政府推動的方式,鞏固校園責任保險和旅行社責任保險試點成果,加快發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醫療事故責任保險,努力擴大環境污染、安全生產、產品質量、高危行業等領域責任保險覆蓋面。
二是進一步深入參與平安交通建設。建立和完善車險信息平臺,把車險費率與交通事故、交通違法行為掛鉤,促使駕駛人增強安全行車意識,養成良好駕駛習慣。積極推行城市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機制。繼續完善交強險制度,落實好救助基金管理辦法。
三是加強風險管理。要發揮保險風險管理的專業優勢,加強與氣象、衛生、防疫、安監等部門合作,做好風險的監測預警,強化和規范防災防損工作,有效預防安全生產事故,降低災害事故損失,提高全社會應對風險的能力。
四、加強重點領域的保險創新和服務
一是穩步推進涉農保險發展,維護農村穩定。積極穩妥拓展政策性農業保險區域覆蓋范圍和品種,鼓勵開展有地方特色的農業保險試點。探索小額保險發展模式,穩步推進農村地區計劃生育保險和失地農民保險。加強對農村基層干部的保險保障。穩步推進政策性農房保險。繼續推動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有關工作。
二是大力推進健康養老保險發展,穩定人民群眾的生活預期。深入貫徹落實新醫改政策,積極參與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在產品、數據、理賠等方面加強與社會保險銜接,努力滿足人民群眾“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需要。做好社會保險經營管理的經辦工作,降低政府管理成本。
三是加強流動人口保險保障。針對流動農民工的特點,研究開發保障適度、通俗易懂、靈活簡便的保險產品。逐步探索在農民工集中的建筑、礦產采掘等高危行業,以及商貿、餐飲、住宿等服務行業建立運用意外傷害保險和責任保險保障安全生產的新機制。
四是大力推進保險服務創新。鼓勵在做好標準化、規范化服務的基礎上,創新發展個性化和增值化保險服務。保險行業協會要制定出臺保險服務行業性標準。各保監局要做好保險服務監督檢查和總結分析工作。通過保險服務的改進提高,從源頭上化解保險矛盾糾紛。
五、探索直接參與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的方式方法
一是積極參與“大調解”工作。各保監局要加強與當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及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指導保險行業協會成立具有行業特色、專業性強的保險糾紛調解機構,完善制度機制,并及時加入當地“大調解”工作體系,努力在第一時間、第一地點化解保險矛盾糾紛。要加強行政調解,及時解決問題。加強與司法機關合作,推選業內專家參與涉及保險案件的司法調解。
二是參與平安志愿者隊伍建設。積極參與或專門組建專業志愿者隊伍,探索通過綜治專干等方式,參加城鄉社會治安防控。開展多種形式的志愿者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積極參與幫教幫扶,維護公共安全。
三是發展有利于社會管理創新的新業務。創新推進各種形式的治安保險,完善產品種類,提高保障水平,參與構建完善“防、打、保”相結合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積極為公安、檢察、法院、司法機關干警提供保險服務,做好保險保障。
六、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各單位要深刻認識加強社會建設和創新社會管理形勢的重要性和復雜性,加強組織領導,扎實推進各項工作。
一是一把手要親自抓、負總責。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把參與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經常聽取匯報,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要切實加大人財物的投入,確保有人干事、有錢辦事。要明確目標責任,細化分工,嚴格考核,確保工作任務落實到單位和個人。
二是加強研究,及時總結。要深入研究加強社會建設和創新社會管理的規律,找準保險業參與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的工作重點、難點和薄弱環節,積極推動理念、體制、機制、方法和手段創新。要及時總結推廣參與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的經驗做法,形成規范性的制度,建立長效機制。
三是注重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各單位要努力提高與新聞媒體打交道的能力和水平,積極營造創平安、保穩定、促和諧的良好輿論氛圍。對媒體反映的問題,要高度重視,認真處理,及時回復,切實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