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印發(fā)《保險公司證券回購和基金投資業(yè)務會計處理規(guī)定》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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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會字〔1999〕48號|1997-12-27發(fā)布|1997-12-27實施|失效/廢止
財會字〔1999〕48號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中國再保險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有限公司、
中國平安保險有限公司、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華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險公司、大眾保險公司、華安保險有限公司、永安財
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團保險公司,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
廳(局):
為了規(guī)范保險公司證券回購和基金投資業(yè)務的會計核算,我們制定了《保險公司
證券回購和基金投資業(yè)務會計處理規(guī)定》,現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執(zhí)行中有何
問題,請及時函告我部。
附件:保險公司證券回購和基金投資業(yè)務會計處理規(guī)定
一、證券回購業(yè)務
(一)會計科目
1.增設"1151買入返售證券"科目
(1)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規(guī)定進行證券回購業(yè)務買入的證券。
買入返售證券業(yè)務,是指公司與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其他成員以合同或協議的方
式,按一定的價格買入證券,到期日再按合同或協議規(guī)定的價格賣出該批證券,以獲
取買入價與賣出價差價收入的業(yè)務。
(2)公司通過國家規(guī)定的場所買入某種證券成交時,按實際支付的款項,借記
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返售到期的買入返售證券成交時,按實際收到的款項,
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所返售證券的賬面價值,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買入
返售證券收入"科目。
(3)本科目應按買入返售證券的種類設置明細賬。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公司已經買入但尚未到期返售證券占用的金額。
2.增設"2147賣出回購證券款"科目
(1)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規(guī)定進行證券回購業(yè)務賣出證券取得的款項。
賣出回購證券業(yè)務,是指公司與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其他成員以合同或協議的方
式,按一定的價格賣出證券,到期日再按合同或協議規(guī)定的價格買回該批證券,以獲
得一定時期內資金使用權的業(yè)務。
(2)公司通過國家規(guī)定的場所賣出某種證券成交時,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
"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購回到期的賣出回購證券時,按所購回證券的賬面價
值,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款項與所購回證券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賣出回購
證券支出"科目,按實際支付的款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應按賣出回購證券的種類設置明細賬。
(4)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公司賣出尚未回購的證券價款。
3.增設"4304買入返售證券收入"科目
(1)本科目核算公司買入返售證券取得的收入。
(2)公司返售到期的買入返售證券成交時,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
科目,按所返售證券的賬面價值,貸記"買入返售證券"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買入返售證券的種類設置明細賬。
(4)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4.增設"4463賣出回購證券支出"科目
(1)本科目核算公司賣出回購證券發(fā)生的支出。
(2)公司購回到期的賣出回購證券時,按所購回證券的賬面價值,借記"賣出
回購證券款"科目,按實際支付的款項與所購回證券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本科目,
按實際支付的款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應按賣出回購證券的種類設置明細賬。
(4)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二)會計報表
1.資產負債表
(1)在"存出保證金"項目之下"其他應收款"項目之上增設"買入返售證券"項目,
反映公司已經買入但尚未到期返售證券占用的金額。本項目應根據"買入返售證券"科
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在"應交稅金"項目之下"其他應付款"項目之上增設"賣出回購證券款"項目,
反映公司按規(guī)定進行證券回購業(yè)務賣出證券取得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賣出回購證券
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項目作上述調整后,報表行次也作相應調整。
2.利潤表
(1)在"利息收入"項目之下"其他收入"項目之上增設"買入返售證券收入"項目,
反映公司買入返售證券取得的收入。本項目應根據"買入返售證券收入"科目貸方發(fā)生
額分析填列。
(2)在"利息支出"(人壽保險公司在"保戶利差支出")項目之下"其他支出"項
目之上增設"賣出回購證券支出"項目,反映公司賣出回購證券發(fā)生的支出。本項目應
根據"賣出回購證券支出"科目借方發(fā)生額分析填列。
(3)項目作上述調整后,報表行次也作相應調整。
3.現金流量表
(1)在"貸款所支付的現金"項目之下"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
之上增設"買入返售證券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買入返售證券支付的現金。
(2)在"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所收到的現金"項目之下"收到的其他與投資
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之上增設"返售證券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返售證券收到
的現金。
(3)在"拆入資金凈額"項目之下"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之上
增設"賣出回購證券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賣出回購證券收到的現金。
(4)在"減少注冊資本所支付的現金"項目之下"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
現金"項目之上增設"回購證券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回購證券支付的現金。
二、基金投資業(yè)務
(一)會計科目
1."短期投資"科目
(1)公司從事短期基金投資業(yè)務應在本科目核算。
(2)公司購入的各種基金,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科目;如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發(fā)放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應單獨核算,按
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包含的已宣告發(fā)放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借記本科目,按已宣
告發(fā)放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
"銀行存款"科目。
(3)公司收到發(fā)放的現金股利,借記"銀行存款"科目,屬于已記入"其他應收款"
科目的,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屬于基金持有期間實現的現金股利,貸記"短期投資"
科目。
公司出售基金,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短期投資的實際成
本,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2.增設"1102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科目
(1)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2)公司對短期投資應采用成本與市價孰低計價。
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應將基金、債券等短期投資的市價與其成本進行比較,如
市價低于成本的,按其差額,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本科目;如已計提跌價準備
的短期投資的市價以后又回升,按回升增加的數額(其增加數應以補足以前入賬的減
少數為限),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公司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資時,按實際成本轉賬,不同時調整已計提的跌價準備,
待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時再予以調整。
(3)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公司已計提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二)資產負債表
1.在"短期投資"項目之下"拆出資金"項目之上增設"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項目,反
映公司已計提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本項目應根據"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科目的期末余
額填列。
2.項目作上述調整后,報表行次也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