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下發《2000年度匯總會計報表[保險企業類]》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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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統〔2000〕6號|2000-09-21發布|2000-09-21實施|失效/廢止
財統〔2000〕6號
一、本套報表適用于各類國有獨資、控股的保險公司、擔保公司,以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和經國家保險業務監管部門批準在境內設立的外商獨資保險公司等。
二、本套報表填報基本單位為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核算的保險公司,其中:實行一級法人體制的保險公司按公司所轄匯總數據填報本套報表,并以省級(或二級)分公司為單位分戶錄入“省級(或二級)分公司主要指標表”及報表封面信息。
三、對于填報2000年度匯總會計報表的保險公司所附屬的從事非保險業務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應分別編制、匯總和上報企業類、建設單位決算類等報表。
四、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的集團型保險公司,還應按母公司的報表類型編制、上報保險企業類合并會計報表。
五、有境外機構或分公司的保險企業,應將境外機構或分公司的數據并入總公司會計報表范圍內,并以境外機構或分公司為單位分戶錄入“省級(或二級)分公司主要指標表”和報表封面信息。
六、各保險企業應在全面做好年終決算工作的基礎上,按照《2000年度匯總會計報表[保險企業類]》格式和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認真做好報表錄入、審核、匯總等工作,保證報表數據的真實、完整、合法。
七、各保險企業應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認真組織做好《2000年度匯總會計報表[保險企業類]》的上報工作。財務關系隸屬財政部的各保險公司應于2001年4月20日前,將匯總報表(以“萬元”為金額單位)、全部數據軟盤或光盤(含分戶及匯總數據)一式三份上報財政部(分別報統計評價司一份、金融司兩份)。財務關系隸屬地方各級財政部門的中國太平洋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平安保險有限公司、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泰康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保險公司、大眾保險公司、華安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應將本保險公司年度匯總報表、數據軟盤(或光盤)在審核、整理無誤的基礎上,上報同級地方財政部門。各地區應于2001年4月20日前將所轄保險公司年度匯總報表(以“萬元”為金額單位)全部數據軟盤或光盤(含匯總及分戶數據)在審核、匯總、整理后上報財政部(分別報統計評價司一份、金融司兩份)。分報的內容具體包括:保險公司匯總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及財務狀況說明書一式三份,匯總數據軟盤和分戶有關數據軟盤(或光盤)一式三份;保險公司境外單位匯總會計報表及財務狀況說明書一式三份。
八、各保險公司、各地區上報財政部的匯總報表須以“萬元”為金額單位(由計算機自動生成),基層分戶錄入以“元”(保留兩位小數)為金額單位。
九、《2000年度匯總會計報表[保險企業類]》的數據處理軟件將另行下發。
各保險公司在報表編制和上報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財政部統計評價司聯系。
附件:一、2000年度匯總會計報表[保險企業類](略)
二、《2000年度匯總會計報表[保險企業類]》編制說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