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國營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分析和會計報表匯總工作考核評比辦法》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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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商字〔1991〕188號|1991-06-11發布|1991-06-11實施|失效/廢止
財商字〔1991〕188號
一、評比考核的內容
(一)季度財務收支項目電報匯總表及財務收支情況分析
(二)年度會計決算報表匯總及財務收支情況的分析及說明
二、評分標準及打分辦法(共200分)
(一)季度財務收支項目電報匯總表及財務收支情況分析(共100分,每季25分)
1.報送時間(基數分6分,評分4分,共10分)
報送時間統一規定為每季度終了后5日內送到我部,遇法定假日可順延一天。按期報送得6分,提前一天加1分,最多加4分,延緩一天扣1分。
2.編報質量(15分)
(1)項目齊全,數字準確,字跡清楚的得5分,未達要求酌情扣分。
(2)財務分析10分。要求根據經濟發展和產業政策以及本季的信貸收支情況,按照具體項目與上年同期比較,分析對財務收支的影響;突出本季度的主要信貸和財務收支特點,影響利潤的主要因素,并提出挖掘內部潛力,增收節支的措施;在第三季度末要預計全年財務收支和利潤,以及上繳財政等主要經濟指標情況。
(二)年度會計報表匯總及財務收支分析說明(100分)
1.報送時間(基數分10分,活力10分,共計20分)
報送時間統一規定為次年4月底以前。報送日期以發出郵戳或專人報送財政部收到日期為準。按期報送的得10分,提前一天加1分,最多加10分,遲報一天扣1分,最多扣10分。
2.編報質量(80分)
(1)根據我部決算通知要求,數字準確、表式齊全、裝訂整齊、字跡清楚的各得5分,共計20分。未達要求的酌情扣分。
(2)各表數據準確,表內、表間勾稽關系完全相符的得30分。數字錯誤,包括計算錯誤、打印、復寫錯誤或勾稽關系不符的,每一處扣2分,引起連鎖反應的每處扣1分(在報表規定之日前自查出來的,減半扣分);
(3)財務分析說明(30分)
年度財務收支說明要求全面分析,突出重點,揭露矛盾,找出原因,說明問題,提出建議。其中包括本期信貸、財務的基本情況,對本年度會計決算編制中重要問題的說明。本期因存、貸規模、結構變化對營業收入、成本支出、綜合費用的影響,與上期比較分析;專項撥款(補助)和利潤留成資金使用及效果、應收應付及掛帳問題分析等。達不到要求者酌情扣分。
三、評比及獎勵
(一)由財政部商貿司和各總行、總公司財會部門組成評比小組,負責評比工作。
(二)按得分多少安排出名次,總分超過180分的單位給予表彰和鼓勵。
(三)中國投資銀行、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比照此辦法進行考核評比。
(四)各總行、總公司對基層行的考核評比辦法由總行、總公司結合本辦法自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