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編報2003年年度報告有關問題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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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監財會〔2004〕59號|2004-01-15發布|2004-01-15實施|失效/廢止
保監財會〔2004〕59號
一、你公司應嚴格按照《保險法》、《會計法》等法規的要求,高度重視并認真做好2003年年度報告的編報工作,確保年報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
二、年度報告應采用質地優良的紙張制作,幅面為A4紙,封面應載明公司法定名稱、“年度報告”字樣以及報告期年份,并可以加上公司的外文名稱以及公司的標志。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應在年度報告上簽字并加蓋公章。
三、年度報告正文包括以下內容:公司簡介、主要財務和業務指標、股本變動及股東情況、主要經營情況、年度內重大事項(包括重大投資、重大關聯交易、重大合同、重大訴訟等)、財務報告、審計報告、其他事項。
四、主要財務和業務指標包括:總資產、所有者權益、資產管理費收入、凈利潤、受托資金運用總額、受托資金投資收益等。
五、財務報告應包括財務報表及其附注。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受托資金來源與運用表、受托資金投資收益表。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自有資產和受托資產應分開管理、分別核算。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反映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自有資產部分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狀況;受托資金來源與運用表、受托資金投資收益表反映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受托資產部分的來源、運用及收益情況。在財政部未出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會計科目與報表之前,你公司應按照本通知所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受托資金來源與運用表、受托資金投資收益表的格式以及《企業會計制度》中的現金流量表格式編制財務報表。對接受壽險公司委托投資的分紅保險資金、投資連結保險資金及其他壽險資金,資產管理公司應分別進行投資和核算。
六、現對有關報表的部分項目說明如下:
(一)資產負債表
應收資產管理費(行次11),反映資產管理公司按照合同應向委托人收取的資產管理費。
應收紅利(行次13),反映資產管理公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而應收的基金分紅。
(二)利潤表
資產管理業務成本(行次4),反映資產管理公司提供保險資產管理服務而發生的實際成本。
營業費用(行次14),反映資產管理公司為組織和管理公司經營所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包括公司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公司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勞動保險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壞帳準備等。
財務費用(行次16),反映公司為籌集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利息收支、匯兌損益以及相關的手續費等,但公司為投資目的發生的利息收支等不在本項目反映,而應在投資收益項目中反映。
(三)受托資金來源與運用表
代扣代繳稅金(行次40),反映資產管理公司根據稅收法規作為代扣代繳義務人而應交的各項稅金及附加。
應付資產管理費(行次41),反映根據委托合同,委托人應向資產管理公司支付的資產管理費。
應付委托款(行次45),反映根據委托合同,資產管理公司實際收到的委托人委托投資的資金。應付委托款的增減,應以委托合同為依據進行會計處理。
應付委托人收益(行次48),反映資產管理公司受托投資而產生的累計投資收益。若為累計虧損,則用負數表示。資產管理公司向委托人返還資金,除了合同明確為歸還委托款外,均應視為支付委托人投資收益,借記“應付委托人收益”科目。
(四)受托資金投資收益表
證券買賣差價收入(行次2):反映賣出證券成交總額減去成本和相關費用后的差額。
七、公司應按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財務報表中重要項目的明細資料以及有助于理解和分析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八、你公司應在2004年3月31日前將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的2003年年度報告報送中國保監會。年報的紙質文本一式兩份,電子文本可以用磁盤或發送電子郵件(ac_jgc@circ.gov.cn)的方式報送,其中財務報表還應單獨以EXCEL表格文件填報。
九、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向保監會財務會計部和資金運用監管部反映。
附件: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受托資金來源與運用表、受托資金投資收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