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業誠信建設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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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監發〔2005〕7號|2005-01-24發布|2005-01-24實施|失效/廢止
保監發〔2005〕7號
一、明確指導思想。保險業誠信建設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關于加強信用建設的有關要求,堅持“誠信為本、操守為重”,以創建“最誠信行業、最優質服務”為目標,統籌安排,分步推進,多方協調,上下結合,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力爭使保險業誠信建設走在全社會的前列。
二、勇于正視問題。保險業的誠信問題,存在于管理、經營的各個方面,突出表現為:設計保單時,用晦澀或所謂專業性的語言設置陷阱,待出險或給付時逃避保險責任;對客戶進行誤導宣傳,為獲取業務不擇手段;借助權力部門的力量,以聯合發文、會議紀要、口頭命令等方式發展業務;通過協議或借行業協會名義聯合限價、劃分市場進行壟斷經營;展業理賠兩張臉,通過拖延賠付、無理拒賠等手段侵害被保險人利益;有的從業人員利用保險業人才缺乏和管理上的漏洞,非正常地頻繁在公司間流動,并對原單位進行惡意詆毀或唆使鼓動老客戶退保,擾亂市場秩序,損害被保險人利益。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從被保險人反映最強烈、最影響保險業持續健康協調快速發展的問題入手,找準誠信建設的突破口。把誠信建設抓實,抓出成效。
三、提高思想認識。各單位要充分認識保險業的誠信建設是關系國家長治久安、行業健康發展和全體從業人員前途命運的重大問題。要真正認清不誠信的危害,一個工作人員、一個分支機構的不誠信行為會影響整個公司甚至影響整個行業的形象。要牢固樹立誠信經營利人利己、失信行為損人害己的觀念,從促進保險業持續協調快速健康發展的大局出發,扎扎實實地抓好各項工作,堅決杜絕唱高調、做表面文章等危害誠信建設的行為。
四、保險機構要把誠信經營作為生命線。各保險機構是開展保險業誠信建設的主體,要認真抓好全體從業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的誠信教育,打牢誠信經營的思想基礎;徹底清理本單位的保單,對于不明確、不規范、晦澀難懂的條款進行清理修訂,不給欺詐誤導可乘之機;把提高理賠質量作為規范經營和提高公司競爭力的核心內容來抓,徹底改變展業理賠兩張臉的不良社會形象;及時真實地提供有關人員和經營方面的信用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五、保險社團組織要做好基礎性工作。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和中國保險學會要緊密協作,開展保險業誠信建設的課題研究,編寫保險業誠信教育教材,并配合監管部門開展教育工作。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要指導各省級行業協會逐步建立營銷人員、中介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和保險公司的信用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并在此基礎上逐步實現全國聯網,為全面加強保險業誠信建設奠定基礎;要從廣大被保險人反映最強烈的機動車險、健康險理賠服務等方面入手,明確承諾理賠服務的時間、程序、標準等,逐步制定行業服務標準,向社會公開承諾,并通過簽訂自律公約等形式,在全行業普遍推行。在監管部門的指導下,省級行業協會要探索建立保險經營機構同投保人、被保險人合同糾紛的調解機制,為保險機構解決實際問題,為行業健康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六、保險監管機關要保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保監會將大力組織推進誠信教育,定期公布信訪投訴和行政處罰情況,并指導督促社團組織和保險機構制定行業服務標準和有關誠信建設的措施,使誠信建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保監局要根據總體規劃,制定本轄區誠信建設的具體措施,并結合日常監管、整頓和規范保險市場秩序等活動,加大對保險機構、從業人員失信行為的檢查處罰力度,保證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七、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單位要加強對保險業誠信建設的組織領導,認真分析本轄區、本單位的形勢和存在的問題,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建設性的工作計劃和有效的落實措施;要嚴格落實責任制,將誠信建設工作的成績、問題等納入管理、經營等各方面業績的考核范疇;要通過自查自糾、行業自律、行政監管等各種有效手段,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查處力度,努力創造誠信得益、失信受懲的良好發展環境;要自覺接受各級政府的領導,加強同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作,把保險業誠信建設納入當地社會信用建設的總體進程和規劃之中。
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