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新華局中局(2006)
- 2020年04月18日
-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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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春天”。
這年6月26日,國務院出臺《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國十條”,解決了困擾保險已久的根本性問題,打開中國保險業向上的天空。
不過,距離真正騰飛之前,國內保險業仍需向下夯實基礎。
平安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歷時5年,投入數十億元,可以容納1.2萬人的平安上海后援中心,于2006年投入應用,負責平安遍布全國的3000多家分支機構的包括信息錄入、財務、核保、理賠、服務等在內的后援業務。而控制風險,降低成本,提高服務效率成為該中心應有之義。
該中心亦是目前全國第一家大型綜合性后援中心,總體規模位居亞洲首位,成為平安金融的核心競爭力之一。
這一年,保險投資獲得巨大突破。
多家商業股權被保險公司收入囊中。中國人壽入股廣東發展銀行,中國平安成功競購深圳商業銀行,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等新上市銀行股也被巨額保險資金染指。
2006年1~6月份,保險資金半年的投資收益率達到2.5%,比去年同期增長0.86%,這也是近幾年來保險資金在半年度投資中取得的最高收益。其中,債券類投資收益超過2%,基金投資收益超過9%,股票投資收益超過10%。
7月1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正式施行,我國首個強制性責任險上路“行駛”。翌年,這一強制保險制度將引起軒然大波,被市場質疑“暴利”無比,演變為第三次保險產品危機。
借“交強險”的東風,保險行業協會統一了商業保險的條款。從2003年之前的統一條款和統一價格,到2003年費率市場化之后的“百花齊放”,再到2006年回歸至相對統一的A、B、C三個條款,車險經歷了一個螺旋式的輪回。
其間伴隨著的是從整體盈利到“全行業虧損”——青紅未褪的費率市場化讓保險行業體味了“由治而亂”的苦澀。
峰回路轉。作為中國財產險市場的第一大險種,車險即將經歷第二次大轉折。大亂之后能否大治?這成為新車險留給市場的一個巨大懸念。
8月14日,保監會發布了我國首部規范健康保險經營行為的法規——《健康保險管理辦法》,并于9月1日起施行,同時叫停了“返還型健康險”。不過,借健康險之名,銷售理財險的“擦邊球”沒有禁絕,甚至在2008年大行其道。
2006年,一篇名為《在中國千萬不要買大病保險》的網絡文章和深圳多個投保人對重疾險的集體訴訟,引發了關于重疾險“保死不保生”的爭論,并迅速席卷全國。重疾險成為繼平安投連之后,又一個挨磚頭的險種。最后,監管部門不得不出面為重疾險“正名”,并啟動了重疾險行業標準定義的制定工作。
至年底,12月11日,中銀保險在北京推出國內首款“白話版”車險條款,采用通俗易懂的“白話”來描述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有望開啟保險行業“白話文運動”。不過,這樣的努力,似乎口惠而實不至。
這一年,保監會嘗試通過制度規范——《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對全國近150萬保險營銷員進行全程動態監管,從而改良國內沿用了14年的保險營銷模式。但是,這一改造計劃絕非一朝一夕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