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融監管總局發布《保險公司監管評級辦法》(以下簡稱《評級辦法》),有關司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評級辦法》制定的背景和過程是什么?
答: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4〕21號)要求,要“強化分級分類監管。健全保險機構監管評級制度,強化評級結果運用”。
金融監管總局立足當前保險業發展新形勢,系統總結了現行監管實踐經驗,研究起草了《評級辦法》。2024年6月—8月,通過書面發函、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在廣泛征求和采納監管系統、保險公司等各方意見基礎上,形成了《評級辦法》。
二、《評級辦法》適用于哪幾類保險機構?
答:《評級辦法》明確,監管部門對在我國境內設立的、開業滿一個完整會計年度以上的保險公司開展監管評級,包括保險集團(控股)公司、財產保險公司、人身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以及外國再保險公司分公司。對于當年新設立的保險公司,監管部門可以依據辦法開展試評級;對于正處于重組、被接管、實施市場退出等情況的保險公司,直接評為S級,不再參與當年監管評級流程。此外,《評級辦法》印發后,《人身保險公司監管評級辦法》中有關監管評級的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三、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開展監管評級,主要包括哪些程序?每年的時間安排如何?
答:《評級辦法》明確了保險公司監管評級程序,具體包括:年度評級方案制定、信息收集、初評、復評、審核、結果反饋與分析、動態調整、評價跟蹤與改進等。《評級辦法》規定,原則上當年的監管評級工作應于下一年3月底前完成。考慮到監管部門需要建立健全相關配套制度、開發信息系統,保險公司需要做好準備工作,在監管評級運行初期將適當延后完成時間,穩妥推進保險公司監管評級工作。
四、保險公司監管評級包括哪些評級要素?如何得到公司綜合得分?
答:《評級辦法》規定,保險公司監管評級要素包括公司治理、償付能力、負債質量、資產質量(含資產負債匹配)、信息科技、風險管理、經營狀況、消費者權益保護及其他,在對各評級要素綜合評價基礎上,得到其整體風險大小確定評級結果,以真實反映其風險水平。同時,考慮到不同類型公司在經營管理和風險特征上存在不同,允許設置差異化的評級要素。對于公司得分,按照百分制和權重法方式得到其綜合得分。在監管評級過程中,監管部門根據評分標準,對各評級要素的評級指標進行評價,得到單項要素的評分,再按照不同評級要素所占權重,加權后得到公司的綜合得分。
五、《評級辦法》的監管評級結果分為幾類?綜合得分和評級結果的對應關系是什么?
答:《評級辦法》規定不同類型公司的監管評級結果均為1—5級和S級,數字越大風險越大。監管評級綜合得分在90分(含)至100分為1級,75分(含)至90分為2級,60分(含)至75分為3級,45分(含)至60分為4級,45分以下為5級。其中,對于2級公司,根據得分進一步細分為A、B、C三檔;3級和4級公司細分為A、B兩檔。對于正處于重組、被接管、實施市場退出等情況的公司,直接列為S級。結合評級實踐和監管實際,《評級辦法》設置“一票否決”機制,即公司單項風險過大將下調評級結果。比如,若保險公司存在公司治理嚴重缺陷、償付能力不足、流動性風險較大等問題,評級結果應為4級及以下。
六、監管部門如何強化評級結果的運用?
答:按照高風險高強度原則,監管部門根據評級結果對公司實施分類監管,扶優限劣,將評級結果作為采取監管措施、日常監管中市場準入和現場檢查的重要依據。比如,評級結果為1級和2級的,可降低現場檢查頻率,并在機構和人員準入、產品開發、業務試點等方面給予支持。評級結果為3級的,區別情形采取提高非現場監管分析頻率、要求公司提交風險管理改進計劃等措施。評級結果為4級的,可以采取限制向股東分紅、限制增設分支機構、限制業務范圍等措施。評級結果為5級的,應制定實施風險處置方案,視情況依法安排重組、實行接管或實施市場退出。評級結果為S級的,應當依法加快推進重組、市場退出等工作。
陜西金融監管局:2024年轄內財險機構中已有10家實際出單低空經濟相關保單
強監管、防風險、促發展多個金融監管局繪就2025年施工圖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保險集團集中度風險監管指引》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保險集團集中度風險監管指引》答記者問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開展保險資金投資黃金業務試點的通知》
監管部門醞釀加強非車險“報行合一”嚴禁未經報備擅自修改或變相修改條款費率
金融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發布《關于深化改革加強監管促進新能源車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關于深化改革加強監管促進新能源車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
香港擬監管分紅保單,內地人將有“售后服務”
山東金融監管局:消費者要主動識別保險業務經營資質,自覺抵制無資質主體
華泰人壽高管變陣!友邦三員大將轉會鄭少瑋擬任總經理即將赴任業內預計華泰個險開啟“友邦化”
金融監管總局開年八大任務:報行合一、新能源車險、利差損一個都不能少
53歲楊明剛已任中國太平黨委委員,有望出任副總經理
非上市險企去年業績盤點:保險業務收入現正增長產壽險業績分化
春節前夕保險高管頻繁變陣
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災保險賠付及預賠工作
31人死亡!銀川燒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況,預估保險賠付超1400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試點的通知》
2024年新能源商業車險保費首次突破千億元
連交十年保險卻被拒賠?瑞眾保險回應:系未及時繳納保費所致目前已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