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貴陽XX公司 于 2016 年通過慧擇網在 XX 保險公司投保太平企業無憂團體意外保險,被告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出具電子保單,保險期間為 2016 年 8 月 4 日至 2017 年 8 月 3 日,被保險人人數為 29 人(不含王道生),每人保險金額 60 萬元。2017 年 3 月 9 日,被告出具批單增加王XX等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適用相關保險條款,其中規定投保人可在保險期間屆滿或之前按規定交納續期保費使合同延續一年。在 2017 年 8 月該保險單即將到期時,原告于 8 月 2 日按意愿支付續期保費至慧擇網,但因未提交有效營業執照致系統未成功承保,8 月 3 日原告提交有效證件后被告生成新保單,保險期限自 2017 年 8 月 6 日至 2018 年 8 月 5 日且含王XX。而在 2017 年 8 月 4 日 11 時許,王XX在工作中摔傷入院治療,后王XX與原告簽訂協議,原告賠償王XX 8 萬元并取得王XX對被告的保險金主張權轉讓。
XX 保險公司認為,雖然原告有續保意圖并支付了保費,但在 2017 年 8 月 2 日支付保費時由于未能提交有效營業執照,系統未能成功承保,且新生成的保單保險期限自 2017 年 8 月 6 日開始,王XX受傷時間 2017 年 8 月 4 日并不在新保單的保險期間內。保險公司認為保險合同的承保是有嚴格流程和條件的,在未滿足所有條件達成有效承保前,不能認定保險責任已經開始。并且指出原告的續保行為未完全符合合同約定的續保成功的要件,不能簡單地以支付保費就認定保險合同已經延續并生效,所以對于王XX此次受傷不應承擔保險金賠付責任。
原告在 2016 年投保的保險合同約定在屆滿或之前交納續期保費則合同延續一年,原告在 2017 年 8 月 2 日保險合同尚未到期時選擇續保并交納了保險費,被告接受了該費用,這表明雙方已達成保險的意思表示,保險合同關系成立且生效。按照合同約定,在原告交納保險費用時,保險期間應從 2017 年 8 月 3 日起延續一年,所以王XX受傷時處于保險期間內,被告應承擔賠付責任。現王XX將保險權益轉讓給原告,原告有權主張保險賠償金,但對于原告主張的其他無證據且于法無據的費用不予支持。
在本案中,關鍵在于對保險合同續保條款的理解與認定。原告雖續保過程存在波折,但在合同到期前有續保意愿并付費,被告接受費用的行為意義重大。從保險法的基本原則來看,應傾向于保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只要雙方有續保合意且履行了主要義務,保險合同應認定延續。保險公司僅以未成功承保流程中的瑕疵拒賠不夠合理。對于企業投保續保,應重視資料準備與流程銜接,避免類似爭議。同時,保險權益轉讓需符合法律規定,本案中原告取得權益轉讓后主張權利,法院對其合理部分予以支持,也為類似保險權益轉讓糾紛提供了參考范例。
診斷直腸腺癌住院,保險公司以曾患有冠心病拒賠怎么辦?#漳州保險理賠律師
施工作業時從高處墜落死亡,保險公司能以死亡原因無法確認為由拒賠合理嗎?#龍巖保險理賠律師
保險公司以無法明確被投保人屬于在職人員拒賠是否合理?#安徽保險理賠律師
摔傷后確診癲癇,保險公司以屬于非意外事件拒賠該怎么辦?#合肥保險理賠律師
保險公司以投保時職業不符拒賠該怎么辦?#蕪湖保險理賠律師
保險公司拒賠伴有精神病性癥狀的重度抑郁發作合理嗎?#蚌埠保險理賠律師
多次因骨質疏松、骨折等疾病住院治療,保險公司認為被投保人是因遺傳性疾病住院治療拒賠怎么辦?#淮南保險理賠律師
工傷鑒定為傷殘八級,保險公司以鑒定結果存在偏差為由拒賠合理嗎?#馬鞍山保險理賠律師
公司已支付了工傷保險待遇,還能理賠團體意外險嗎?#雅安保險理賠律師
被投保人確診多種疾病索賠,保險公司以被投保人未如實告知導致合同已解除拒賠怎么辦?#巴中保險理賠律師
華泰人壽高管變陣!友邦三員大將轉會鄭少瑋擬任總經理即將赴任業內預計華泰個險開啟“友邦化”
金融監管總局開年八大任務:報行合一、新能源車險、利差損一個都不能少
53歲楊明剛已任中國太平黨委委員,有望出任副總經理
非上市險企去年業績盤點:保險業務收入現正增長產壽險業績分化
春節前夕保險高管頻繁變陣
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災保險賠付及預賠工作
31人死亡!銀川燒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況,預估保險賠付超1400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試點的通知》
2024年新能源商業車險保費首次突破千億元
連交十年保險卻被拒賠?瑞眾保險回應:系未及時繳納保費所致目前已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