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兩個問題可以歸結為一個,就是擔心子女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后所擁有的保單安全性的問題,尤其是家長為孩子購買的保單,更是希望通過一定的操作確保子女的財富(含保單)的安全。
如果需要細分的話,我個人認為可以按照總保費來區分,一般是100萬(或300萬)為一個界限,子女在婚前購買的保單是否視為個人財產,在我的前面的文章里有過論述(感興趣的朋友可以戳此鏈接:婚前購買的年金,是否視為個人財產?)這里就不再過多贅述。而我們今天要討論的是投保人都是父母,被保險人是子女的情況。
先說說總保費100萬(或300萬)以下如何處理?
父母在子女婚前為其購買。無論婚前還是婚后購買,這份保單都屬于子女個人,如果發生婚變,其配偶也無權分割保單。
父母在子女婚后為其購買。保費是由父母提供,需要父母與子女簽訂《單方保費贈與協議》(如果被公證更保險),并注明這張保單的歸屬,這時的保單也無須被分割。
其二總保費100萬(或300萬)以上的處理?
相對簡便的辦法也可以通過贈與協議的方式來實現,但如果對于大金額的保單,還是需要找一個更穩妥的方式來處理。這么做除了能實現安全性問題,還能解決企業與家族財富的區分。
那就是使用保險金信托,注意一定是保險金信托而不是普通信托工具,原因有二,其一門檻相對比較低,再者不會出現暴雷的情況出現。那為啥我又說保費要做區分,原因是不同的保司所對接的信托起點不一樣,我們目前所看到最低門檻的是總保費100萬,市面上更多的是總保費300萬起。
而保險金信托里我又主要推薦信托2.0(當然如果注重傳承,1.0是非常不錯的選擇)。在信托計劃中投保人是信托公司,通過提早規劃可以實現規避婚姻、債務等風險,設立起需要根據要求支付相應的保費(可以分期也可以躉交)或者預存進入信托賬戶,同時也可以把已完成交費的保險放入信托中來包含資產的安全,不受其他債務等因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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