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保險欺詐力度越大,保險欺詐越猖狂?
正當反保險欺詐在全國保險行業縱深推進時,不時有保險欺詐行為被曝光。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江蘇路派出所接到轄區內保險公司的報案,稱近期公司部分保單異常,懷疑有人從中牟利。最終調查發現,經營所謂“薅羊毛”福利群的群主,利用下單信息收集群成員個人信息后販賣,恰好一個保險公司內部推廣經理借職務之便,與該“群主”達成協議,騙取保險推廣費。短短數月間,兩人非法獲利80余萬元。
借用刷單騙取保險公司推廣費,成為保險欺詐的另一種形式,也成為客戶個人信息泄露的重大隱患。
目前保險市場上的慣用做法是,保險公司為了提高保險產品的知名度和市場銷售量,會劃撥一部分推廣費,誰曾想,這也成為不法分子鎖定的目標。
01 保險詐騙再出新招
推廣費被“看上”
從這次案件看,主要還是保險公司內部人員與外部人員勾結,完成了詐騙行為。
具體來看,一保險公司為推廣業務,特推出了一款“新用戶僅需0.01元可保險7天”的保險產品。但在近期,保險公司發現了大量異常保單,且多為凌晨大量投保,投保地區為偏遠地區,客戶投保IP地址和支付賬號高度集中,手機號大量重復,于是工作人員懷疑有不法分子借機牟利并報警。隨后,民警對其進行調查,果然發現不少“貓膩”。
據悉,該保險公司通過正常招標與一家廣告公司達成推廣合作,推廣結算價格為每筆有效保單1.5元至2.5元,但該廣告公司將一部分推廣業務轉包給了另一家科技公司。通過調查發現,該科技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姜某,還是該保險公司的推廣經理。
姜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管某,讓其幫忙刷單,而作為日常經營大量所謂的“薅羊毛”福利群的管某,通過讓群內人員發送個人身份信息來獲取“新用戶福利”等進行返利,這一操作也讓管某掌握了大量個人身份信息。
在接到姜某的“刷單需求”后,管某便利用收集到的他人信息進行虛假投保,隨著投保人數的增加,兩人也成功騙取了保險公司的推廣費。公開信息顯示,短短數月時間內,兩人就非法獲利80余萬元。
目前,管某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已被長寧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姜某則因涉嫌職務侵占罪,已被移交至外省相關公司屬地警方。
這一案例的發生也讓行業為之一驚,根據以往的保險詐騙案例,多數不法分子看中的是高額的保險理賠金,誰曾想,保險公司的推廣費也被不法分子盯上,讓保險公司防不勝防。
02 險企“內鬼”頻出
傭金、激勵費用等成誘因
剖析這起詐騙案的背后,保險公司“內鬼”的存在,是促成詐騙案的關鍵。
其實,從過往多起保險詐騙案來看,很多都有保險公司內部人員的參與。近期,央視新聞就報道了兩起保險詐騙案,其中一起就有保險公司地方分公司銷售部主任的參與,而且,這一案例還揭開了這家壽險公司“雙傭金”的內幕。
具體來看,某壽險公司地方分公司發現近期新增的投保人出現了集體退保,這批退保訂單也恰恰都是通過公司銷售部主任付某招募的一批業務員簽訂的,而且保單的成交時間也很集中。
通過調查后發現,付某下屬管理著多個銷售團隊與業務員,在工作中他發現,公司為了鼓勵業務員積極拓展業務,增加客戶投保數量,對新進業務員采取“雙傭制度”,業務員不僅能拿到基礎傭金,完成保單后還有高額提成和補貼。此外,推薦新人入職有推薦獎,小組長還有管理津貼。
看到這么一塊“肥肉”,付某萌生招募大量新進員工,利用他們的身份簽署虛假保單,獲得高額傭金的想法。于是,他聯合公司總監李某從社會上招攬了一些人員到公司入職,這些人則是自己的親朋好友等。經過一系列暗箱操作,該團伙虛構保單1900余件,涉案金額達1200余萬元,造成這家壽險公司直接損失340萬元。
除此之外,此前還有多起“內外勾結”造成保險詐騙成功的案例。例如,日前徐州銅山法院審結的一起保險詐騙案件中,張某是某保險公司的老職員,從事保險業20年,對投保、審核、理賠等流程了如指掌。一次偶然機會,他發現由于數據信息資源不能及時共享,一個投保人可以在多家保險公司重復投保住院津貼,因而一次保險事故可以獲得不同保險公司的多次理賠。
看到利益點后,張某就先后誘導、介紹親戚、朋友等20余人一次性購買了10余家保險公司的意外傷害保險,然后造成受傷住院假象。據悉,張某伙同他人共騙取保險公司住院津貼等費用合計220余萬元。期間,張某還獲取違法所得20余萬元。
另有某壽險公司一支公司個險代理人,利用代理人身份,謊稱保險公司為回饋老客戶,特推出高息存款項目,先后從5人手中騙取122.2萬元用于還債,最終被終身禁業。
都說“日防夜防,家賊最難防”,保險公司“內鬼”也成為保險詐騙中最常出現的角色。
03 “反擊戰”拉開
嚴打行動仍在路上
近年來,保險業實現了快速發展,人們對保險的認識也逐漸加深,購買保險來規避風險,成為很多人的選擇。但同時,保險欺詐事件也層出不窮。據國際保險監管者協會測算,全球每年約有20%—30%的保險理賠涉嫌欺詐,另有國內相關研究報告指出,我國車險領域的欺詐滲透率約為20%。
保險欺詐事件頻發,保險公司深受其害。為了打擊違法犯罪,整治保險詐騙灰黑產,保險業反保險欺詐正在形成“監管引領、機構為主、行業聯防、各方協同”四位一體的工作體系。
在監管層面,4月11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起草《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征求意見稿)》,4月26日,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會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稽查局聯合召開保險詐騙犯罪專項打擊動員部署會,決定自2024年4月底至11月底,開展為期7個月的保險詐騙犯罪專項打擊。
行業協會層面,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關于保險行業積極開展反保險欺詐工作的倡議書》(簡稱《倡議書》),表示保險詐騙行為必須予以嚴厲打擊,絕不姑息。
機構層面,多家保險公司積極參與到保險反欺詐活動中,如平安人壽山西分公司集中組織內外勤學習反保險欺詐相關課程并進行通關測試;制作海報、折頁等宣傳物料,放置營業區、客服門店等醒目位置等;中華人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來加強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等。
不過,面對保險詐騙,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墩髑笠庖姼濉分赋觯kU機構應合理確定各項業務活動和管理活動的欺詐風險控制點,明確欺詐風險管理相關事項的審核部門和審批權限,執行標準統一的業務流程和管理流程,將欺詐風險管控覆蓋到各關鍵業務單元,強化承保端和理賠端風險信息核驗,提升理賠質效。
同時,《征求意見稿》強調,保險機構應加強誠信教育與誠信文化建設,健全人員選任和在崗履職檢查機制,加強員工行為管理,開展從業人員異常行為排查,嚴防內部人員欺詐。保險機構應審慎選擇保險中介業務合作對象或與業務相關的外包服務商,加強反欺詐監督。
從源頭切斷詐騙之根,或許才能堵截更多保險欺詐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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