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非車轉型全記錄”專欄,分享一個讀者實際承保的充電樁責任險的承保案例。
一、業務來源:某科技公司,提供充電樁的運維服務,為新建的充電樁購買責任險;
二、提供材料:營業執照,場站地址,場站名稱和場站照片;
三、標的情況:某產業園區地下車庫新建充電站,共30個車位;
四、保險公司:某大型財險公司;
五、投保人、被保險人:為上述科技公司,約定保險標的地址為該快充中心所在詳細地址;
六、保額和保費:累計賠償限額200萬,每次事故賠償限額80萬,每次事故免賠額為1000元或損失金額的10%,兩者以高者為準。30個充電槍,一個充電槍年保費為50元,共計保費1500元;
六、免賠:每次事故免賠500或損失金額的10%;涉及車輛劃痕相關責任設置每次事故賠償限額8000元;
七、保險時間:一年;
八、主險條款:公眾責任險(略)
九、特約:
(一)附加險條款內容
1、廣告及裝飾裝置責任條款
茲經雙方同意,鑒于被保險人已繳付了附加保險費,本保險擴展承保被保險人因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經營場所內或其他列明場所布置的廣告、霓虹燈、裝飾物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時應負的賠償責任。被保險人應保證指派合格人員對上述裝置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本保險單所載其他條件不變。
2、停車場責任條款
保險責任: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地點范圍內停車場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包括車輛的失竊)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責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二)酒后開車或無有效駕駛證:
(三)受本車貨物撞擊:
(四)自然磨損、朽蝕、輪胎自身爆裂或車輛本身故障:
(五)因停車場缺乏應有保衛人員和安全防范措施
3、自然災害擴展條款(每次及累計事故責任限額3萬元)
在保險期間內,在保險單列明的承保區域內,因暴雨、洪水、山崩、雪災、泥石流、突發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下沉等自然災害造成被保險人所有或管理的場所發生坍塌或損毀,導致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也負責賠償。每次及累計事故責任限額3萬元
4、人身侵害責任保險
茲經雙方同意,鑒于投保人已支付了附加保險費,本保險擴展承保被保險人因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地點范圍內由于下列情況造成第三者人身侵害時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1)錯誤逮捕、拘留或監禁或誣告:
(2)侮辱、誹謗或侵犯私人權利:
(3)非法侵入、驅逐或其它侵犯私人權利行為。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法規將是保險人承擔任何責任的先決條件。
5、急救費用條款
茲經雙方同意,鑒于投保人已支付了附加保險費,本保險擴展承保被保險人因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營業場所內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時應支付的合理急救費用。本保險單所載其他條件不變。
6、雇員及合伙人條款
茲經雙方同意,被保險人的雇員及合伙人應視為包括在“被保險人名稱”之中,但他們應遵守及履行本保險的條款及條件。
7、火災、爆炸責任保險
茲經雙方同意,鑒于投保人已支付了附加保險費,本保險擴展承保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地點范圍內因火災或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時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8、交叉責任條款
茲經雙方同意,鑒于被保險人已支付了附加保險費,本保險保障將適用于保險單明細表列明的每一個被保險人,如同保險人對每一個被保險人簽發獨立的保險單。
9、建筑物改變條款
茲經雙方同意,鑒于投保人已支付了附加保險費,本保險擴展承保被保險人因改變、維修或裝修建筑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時應負的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應采取一切措施以防止在維修或裝修過程中發生意外。
10、救火費用條款
茲經雙方同意,鑒于投保人已支付了附加保險費,本保險擴展承保被保險人因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營業場所發生火災時,所花費的必需的、合理的費用。
11、提供物品及服務條款
茲經雙方同意,鑒于投保人已支付了附加保險費,本保險擴展承保被保險人因提供物品及服務,包括作為其正常經營過程中的運輸服務,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時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二)特約
1、本保單承保被保險人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充點樁及對應車位地點范圍內,依法進行充電等經營行為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2、投保人應如實申報充電場站地址及充電樁、充電槍、車位數量,將投保場所內全部充電樁足額投保,否則我司有權按實際投保充電樁數量/實際充電樁數量作比例賠付.同一個地址只能選擇相同方案投保,如同一地址選擇了不同方案投保,理賠時按照限額低的方案進行賠償。
3、除另有約定或擴展條款約定承保外,本保單對于被保險場所內的住戶、承租戶所有、占有、使用、管理、看護或保管下的任何財產所遭受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4、停車場責任條款(1)本保單附加險停車場責任保險僅承保有明顯劃線區域的停車位,對其他停車位不承擔賠償責任:(2)對于自然災害、水浸車事故導致的任何損失,本保單不承擔賠償責任:(3)被保險人索賠時,應及時向我司提供當次事故有關的監控錄像或我司認可的其它證明材料,否則我司有權拒絕賠償無法核實的損失。(4)僅針對有充電樁對應的車位進行保障。
5、本保單擴展被保險人授權并持有有效駕駛執照的雇員(需持有駕駛證1年及以上),在承保區域范圍內提供滿電移車服務造成第三者的車輛損失時,被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法律)應負的經濟賠償責任,每次事故賠償限額以2萬元為限。
6、除保單另有約定外,本保單的每人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每次事故每人賠償限額的10%
7、法律費用限額2萬元
(案例由讀者提供,業務信息已脫敏,歡迎有該產品經驗的市場人員和核保人員在補充分享非車轉型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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