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修訂保險法,可以改變保險合同說起
原創作者:勇說車險/yongchezhizhu2019
最近,有網上傳聞,監管擬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編者翻譯成大白話就是:以后,如果保險公司經營出現問題,你的保險合同內容經國務院批準后,可以變更合同內容。就是說說,保險已不再“保險”,從另一個角度,一些保險是穩賺不賠的,因為他可以相對隨意變更。這其實是不合理的,保險作為合同的一種形式,其中一方說變就變,都不要另一方同意,這還算合同嗎?這本身就是侵權的一種形式,是違法的,但卻通過立法來使違法合法化,無語!事實上,一些保險公司已經在進行騷操作了,已經在違反之前合同的約定內容,強制性的單方面變更合同內容了。這也是編者講的,就目前,國內的保險行業,沒有誠信的根基,因為整個社會都是如此。不過,本篇,編者不是來發牢騷的,而從法律和政策角度,預判下后續的發展趨勢,以及給一些民眾建議,當然,我們只是建議!
第一,國內的保險市場正式迎來拐點,高增長的時代結束。這里,主要有2個因素,第1,保險,肯定需要經濟基礎,你說,一窮二白的社會狀態,誰會在乎保險,即存量市場。第2,有存在市場后,就是民眾愿不愿意購買的情況。關于存量市場,目前,該買的,基本都已經買了,就好比房子,新增的存量因為人口問題,減少已是必然。關于民眾愿不愿意購買,以前,大部分中國人講究面子,被親戚、朋友軟磨硬泡,最后“被強迫”購買,試問,你是不是其中一個冤大頭?這個比例,至少在一半以上,大家想想,是不是如此,這些人,大部分現在都很后悔。但現在的人,面子問題越來越不在意,所以,從這個方式買保險的人大大減少。另外,就是自媒體的普及,讓大家對保險產生了極度不信任感,這些就是保險公司自己埋下的禍根,不誠信,忽悠,欺騙是它們的常態。總之,后期,買保險的人會越來越少,去年很多保險公司的年報已經證明了這點。
第二,一些保險保險公司倒閉后被兼并將常態化。我們普通人知道了解的信息,肯定沒有國家或監管掌握的信息多,但可以確定,監管已經在做準備了。畢竟,作為國家,至少表面上還是要做到有法可依,至于這個法合不合理,那是另一回事。因此,以后的保險,并不“保險”,它將類似于投資或基金了,完全可能虧損或大大低于你的預期。所以,以后,保險公司推銷員講的,什么什么保障,基本也聽不到了,如果還講,就是實實在在的忽悠了。
第三,以前,我們是建議大家不要買除了車險以外的保險,特別是人壽類保險。這是因為,車險的賠付率一般在60%左右,2020年費改后,賠付率達到了75%左右,回饋率還是不錯的,體現了保險的真正意義,但人壽類的賠付率,普遍低于50%,有些甚至只有20-30%,連彩票都不如,就是暗著搶錢。現在,我們是強烈建議大家不要買中長期的任何保險,除非你有錢是多的花不完。
總結,如果保險法修正案確定,建議大家不要購買任何中長期的保險,因為,保險已不再“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