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著周末,認真研讀了財新周刊的封面文章,結合自己對保險法及保險行業的認識,寫了《保險打破剛兌?這可不是危言聳聽》。
文章群發后,我也發到了法言保語交流群。結果,引起了大家的激烈爭論,甚至當場就有人退群。
此時的我,一臉懵逼,外加一肚子惱火。
我寫得夠清晰明白了啊,大家竟然認為:以后大的保險公司也要破產、打破剛兌后保險要走下坡路了。
就算沒看我通篇論據,結尾總得看看吧。
看到沒,這還是加粗了的。
結果,我竟然成了“恨險黨”。我,竟然幸災樂禍歡迎打破保險剛兌?!
為啥會這樣?經過充分周密、細致嚴謹地思考,我發現問題就是出在了充分周密、細致嚴謹上。
我的文章是寫了干啥的?給大家看的嘛。
那寫成論文,引經據典,是要干啥?考研嗎?
顯然,這是搞錯了受眾。
咱為啥搞這個法言保語公眾號,為啥白話解讀保險法?因為大家不愛看或者看不懂枯燥的法條嘛。
那搞一篇大家都不愛看的文章,明顯就是忘了初心,活該!
所以,今天灑家帶著情緒,來找補一篇,不管論據只說結論,各位客官要是不爽,請自行閱讀我上篇文章,還是不爽,趕緊取關。
結論一:保險法修訂案中會增加打破剛兌的規定
財新周刊上的那句引爆朋友圈的話,絕非杜撰。
以我對目前保險行業發展的了解以及對保險法體系的研究,保險打破剛兌,將是必然。
結論二:打破剛兌對保險行業是利好而非利空
打破剛兌了,還能是利好?
咱不是生活在童話世界里,非黑即白。這里的打破剛兌,不是資管新規的破剛兌,讓你血本無歸,是參照日本等模式,允許對保險合同進行合理變更。
保本,依然是保險的底線,但收益,尤其是高收益,可能會損失10-20%。
先別急,允許損失當然不是利好。
但是這種損失,是倒逼消費者選擇優秀保險公司,快速淘汰垃圾險企、問題險企。
如果消費者有恃無恐,只認高利率,明明知道這家險企快倒閉了,還去買,等著國家和其他優質險企接盤,那對保險行業才是真利空。
所以,還是那句話:打破剛兌是加速“不負責任”險企出清的必要舉措,問題險企都被拔掉了,消費者的認識被扭轉了,對于整個保險行業,對于有擔當有責任的險企,才是真利好、持久利好。
結論三:大公司總體而言比小公司更受益
這里先聲明一下,不是小公司就不好,關鍵是看這家公司的股東操守和經營班子專業性。
那我們如何知道大股東操守好不好,經營班子專業性強不強?
確實不太容易知道。
連一篇文章都不會去研讀的人,要去搞懂這個,絕無可能。
但我們可以基本上斷定:大的險企,比小的險企在這兩方面都要好得多。
當然,也有人說了,安邦也很大啊,不照樣出問題,沒錯,安邦是大,但股東的膽子更大。
最好去研究下這家險企的股東構成,含“央”、含“國”量高的,一定比低的強。
如果還是不好判斷,躲開目前還沒披露償付能力的公司吧。
好吧,以上被點名的公司,得罪了。
公司不行,跟員工關系不大,但是您就是覺得受到了傷害,本人概不負責,反正這圖是別人整理的。如果就是要罵我,那就順著網線過來吧。
結論四:對于高利率保險產品銷售是利好
這個結論,其實跟我的文章沒半毛錢關系。
但是,我猜肯定很多人看完標題就在想:壞了,打破剛兌,保險不好賣了。
我只能說:格局小了,問題想簡單了。
為什么都剛兌了,對保險銷售,尤其是高利率產品銷售是利好。
第一,市場利率持續走低短期內不會變化。
雖然財新周刊指出,國外的保險公司破產潮是利率快速下行導致利差損造成,而我們目前經濟形勢還算穩健,市場利率也處于偏高水平。
但是,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利率就是在不斷降低,這個時候通過保險鎖定一個較高的利率,無疑是明智。
第二,打破剛兌沒有徹底否定保險的安全性。
關于保險公司及保險的安全性,真的,大家去認真閱讀下我之前的解讀,
保險法解讀第48期,保險公司已破產了三家?保單權益不受影響?你的認知,可能都是錯的
打破剛兌,只會讓大家認識到,原來保險的背后由國家兜底啊,就算一不小心買到小公司的產品,本金都在,只是利益損失105-20%,那比起中植系,比別的金融產品,豈不是好了十萬八千倍?
那含“央”、含“國”量高的保險公司的產品,更是閉眼買就是了。畢竟你現在買和明年買,能買到的利率可是不一樣的。
那你說,現在要不要買?
既如此,那對目前的產品銷售,是利空還是利好?
好了,要說的話,一口氣都寫出來了,真爽,既不要找證據,也不去管他喵的對錯。
反正我就是這么想的,愛咋咋滴,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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