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作者:勇說車險/yongchezhizhu2019
關于標題內容,編者想說,應該是全國首例,因為我們還沒有遇到過,聽說過,或者說,如果你去問保險公司,肯定是不能退的。這個案例,涉及非常專業的問題,即使是業內人士,也不一定能夠知道其中的法律依據和理論基礎。因為我們的號也有不少內業人士關注,你們看了我們的文章后,也可以思考下這個問題,保險公司的政策或者說是規定,到底合不合理,合不合法。編者可以告訴你,絕對不合法,只是你們平時沒有去思考而已!下面,編者就簡單介紹下該案例。
發生過全損事故的車主,應該都知道,全損車處理完之后,保險公司會告訴你,車損險的保費是不能退的,那么,是不是如此了。其實,保險公司偷換了一個概念,把規則設置成了完全對自己有利的處理方式。因為,目前市場處理全損車的方式,實際上,保險公司并沒有賠償全損的金額,就是說,其實車輛并沒有達到法律意義上的全損。但是,保險公司卻人為按全損處理,這樣的目的就為了占有車主的保費,某種程度上講,保險公司存在欺詐行為。這里讓編者想到一件事,有一位車主被保險公司坑的很慘,他問我們說,有沒有法律可以制裁保險公司的,他被保險公司害慘了。我說,目前的法律,只有保險公司處罰車主的,甚至可以讓其坐牢。但一般情況下,沒有法律可以制裁保險公司,最多也是罰款而已,所以,這其實有些問題,應該是,如果保險公司存在欺詐行為,造成一定程度的,也應該坐牢!不過,國內的監管做不到,至于原因,自己去腦補。
但對普通人而言,甚至是專業人士,也不一定能夠維權成功,我們從5個方面向保險公司進行了反映,一開始還置之不理,最后,迫于壓力和法律因素,才變相進行補償。這個問題,其實,我們歷史文章中也有提過,但不全面。還有一個原因是,這部分涉及的費用一般也不高,大部分退保金額基本是1、2千,有時只有幾百,很少有一萬以上的。我們處理的這個案例,正常可退的金額也在4千左右。
就該案例而言,保險公司為什么沒有退現金,而是變形補償呢?這個與保險公司制度和管控有關。一般而言,現在保險公司的現金管控很嚴,就是說,每一筆錢都需要有出處,更別說現金了。同時,現有保險公司規則上,本身就不能退,這點,沒有一個保險公司內部領導敢打破現有規則。但是,我們提供的材料又合理合法有依有據,所以,他們變相的給處理進行了退保。
大家想想,如果我們的材料不合法不合理,保險公司會給車主補償嗎?所以說,其實,根據目前的規則,絕大部分全損車,車損險部分是可以退保的,而不是保險公司說的不能退!!!
其實,這里面還有一個漏洞,就是殘值的問題,絕大部分人也被保險公司蒙蔽了,這個以后有機會再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