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作者:勇說車險/yongchezhizhu2019
上一篇文章《全損車的殘車,保險公司為什么要去拍賣》發布后,引起了不小的反響,我們收到了一些反饋,當然,根據我們的經驗判斷,回復的人大部分是從業者,或者相關從業者。這里,編者澄清一些內容,第一,上篇文章的內容,不是所有的全損事故,都是這樣處理。第二,上面文章的內容,在現實中絕對存在,因為我們都遇到過。第三,我們發現,一些從業者一直在挑我們的毛病進行攻擊,有些話還很難聽!下面,編者具體對他們提出的問題進行一些說明。
第一,現實中,大部分的全損金額并沒有達到車主保險單的金額,就是說,是“協商全損”的過程。也就是說,編者上篇文章的內容,其實主要針對全損金額不是保額的情況。假如,全損金額是保額的金額,從合同角度,保險公司確實只能賠這么多。但是,車主也有可以多賠的方式,編者想說,為什么所有的好處只能讓保險公司有,而且,從車主角度,很多也沒有存在不當得利情況,購置稅,加改裝等不是成本嗎?其實,目前社會上執行的規則,是被保險公司有意或無意洗腦后的結果,有些本身就是錯誤的。
第二,《全損車的殘車,保險公司為什么要去拍賣》文章中,提到的情況,全部真實存在,但這內容,普通的一線理賠員可能不知道,或者接觸不到,比如涉及高層利益的問題,難道人家會告訴你,或公開化嗎?當然,這些情況,確實也不是普遍現象,但是卻事實存在。
第三,有沒有水準,還是,是不是一派胡言,懂的人自然懂,不懂的人自然不懂。編者只想說,現在保險公司的理賠員,有幾個是真正專業的,有些人的專業知識還不如一些車主的,就單單我們手里處理的代位求償案件,理賠員居然和車主說,只有在對方不賠的前提下才能申請代位求償,這樣的表述,就是一個外行,當然,我們也不排除是理賠員故意刁難車主,不讓車主進行代位求償的可能性。
第四,大家想過嗎,保險公司這樣的處理流程和方式是否合理?特別是針對一些嚴重的水淹車和重大事故車輛,保險公司采用殘車拍賣的方式是否合理(正常應該報廢處理,而不是拍賣處理)。保險公司這么做,目的就是為了降低賠付,就是為了少賠錢,但對這些事故車輛再次流入二手車市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考慮嗎?嘴巴里經常喊著社會責任,其實就是精致的利己主義者,結合現在很多保險公司的理賠政策,這是完全不顧車主的利益,編者還是那句話,保險公司賠的足夠,修理廠不一定會給你保質保量維修車輛,但如果保險公司賠的不夠,你認為修理廠會給你的車保質保量維修嗎?現在,很多保險公司賠的款項,本身就是按低品質價格賠的,那你認為你的車能維修到高品質嗎?
總之,公司公司嘴巴里的規則,至少一半是沒有法律依據,或者不合理的,這點,經歷的人自然懂!因為,我們曝光了他們的內幕,那些人對我們的攻擊也是很正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