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作者:勇說車險/yongchezhizhu2019
本篇文章,完全是應網友的要求,專門發布的。其實,從編者角度,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但對這位網友,可能存在困惑。后來,編者大致想了下,如果碰到一些特殊情況,這個玻璃膜和車膜到底賠不賠,確實還是有操作空間的。下面,編者就分幾種情況進行說明。
第一類,作為標的車輛時,發生玻璃膜或車膜的損壞情況。這里,又分為2種情況,第一種,如果玻璃膜或車膜是原廠原車的,那么,如果有車輛損失險,這些都是可以正常理賠的,這種情況,一般不會有爭議。第二種情況,如果玻璃膜或車膜是后來加裝的,保險公司基本是不賠的。但是,如果遇到全損的情況,根據案情,一些保險公司也在賠償處理,我們就處理過幾例這樣的事故,是賠償的。當然,如果不是全損車,保險公司肯定不會賠玻璃膜或車膜。
第二類,作為第三者時,這種情況,玻璃膜或車膜都可以正常賠償。
所以,這個問題,關鍵是對賠償車輛是屬于標的車還是第三者車的認識。“標的車”是在承保時已經確定的車輛價值,即車輛的配置。因此,針對原車上沒有的部件,或者一些改裝的部件,可以增保“附加新增加設備損失險”,這個險種,相當于把加裝的部件完全納入“車輛損失險”里面了,一旦出了事故,也可以正常理賠。另一個就是“第三者”的概念,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第三條“本保險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險機動車發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險機動車本車車上人員、被保險人”,這里可以理解,作為第三者的玻璃膜或車膜完全可以正常理賠。
以上解決的是賠不賠的問題,下面,編者擴展下該網友的問題,說明下,如果賠,怎么賠的問題。作為保險公司,所有的賠償,正常情況都要做到有依有據,但是,保險需要遵循損失補償和恢復原狀的規定,同時,不能有存在不當得利的情況。這些要求,聽起來好像很繞,確實有些繞,因此,有時,這些規定本身是有矛盾的,所以,如果你足夠專業,就可以得到對你有利的結果。就以車膜為例,假設,車主當時貼膜費用是8000,但車主拿不出當時的憑證,這時,保險公司就會按你這個車膜,發生事故時的價格進行賠償,車膜作為非稀缺性商品,它的價格大概率是在下降的,所以,這時,車主一般賠不到8000。但是,如果車主有8000的憑證,這時,貼同樣的車膜,可能只要6000了,這時,有些保險公司按6000賠,有些按8000賠。這就是前面說的,有些時候,保險的規則和合同是矛盾的,比如我們現在在處理的一個案例,這種矛盾的金額差就有十幾萬,所以,專業性和處理方案的選擇性就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