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勇說車險/yongchezhizhu2019
讓編者發布這篇文章的原因是,因為有一則新聞報道,大致內容是:一輛車因暴雨,經過一灘積水時,車輛熄火,后來發現發動機損壞,但該車沒有保涉水險,所以,發動機損失部分不能正常理賠。但車主認為發動機是車輛的一部分,他保了車損險,為什么不能賠??
其實,從常理上講,這個規定確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但是,車輛保險作為一種合同形式,既然之前都有約定,車主也簽字付款了,那么,就說明合同是成立的,是合法的,合同雙方就要遵守合同內容,即,合同雙方要誠信,按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的責任。個人認為,保險公司的處理并無不當之處,當然,這里我們不討論這樣的約定是否合理的問題,就單從合同的角度講。然后,這個情況經過新聞報道,采訪了不少保險公司,所有保險公司都表示,根據現有的“示范條款”內容,沒有保涉水險,發動機損失確實不能理賠。其中,人保的一名負責人還表示,如果保了涉水險,發動機損失就可以正常理賠,但如果是二次啟動,即使保了涉水險,發動機損失也不能理賠。這個表述,就存在問題了,這是在誤導消費者。當然,她的動機可能是警告車主,不要二次啟動,但,編者認為,作為專業的保險公司理賠負責人,不管是因為業務不精,還是另有目的,不能給大眾錯誤的信息。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示范條款(2014版)》中“發動機涉水損失險”的條款約定:“保險期間內,投保了本附加險的被保險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因發動機進水后導致的發動機的直接損毀,保險人負責賠償;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施救費用數額在被保險機動車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焙贤?,沒有免責的內容,只說明了免賠率為15%,也就是說,發動機涉水損失險沒有免責的情況(當然,故意的除外),所以,只要買了發動機涉水損失險,不管什么情況,是一次啟動,還是二次啟動,都是可以理賠的。所以,網上的很多信息都是錯誤的,是在誤導車主。
從另一個角度講,普通的車主,根本不了解什么是“二次啟動”,也沒有專業的知識和經驗去判斷,什么情況下不能二次啟動,什么時候可以二次啟動,這個說法,對沒有汽車知識的車主而言,根本沒有意義。還有,保險公司可能會說,這是為了控制風險,那么,請問,條款不是設置了15%的絕對免賠率嗎?就是說,只要發動機損失,即使保了涉水險,車主也需要承擔15%的費用,這難度不是在設計條款時,為了控制風險而專門設置的嗎?
所以,有些網上的信息,也是不專業的,錯誤的,就連人保的負責人也會出錯!!!!
結論:保了涉水險,即使二次啟動,發動機損失的部分也是可以理賠的,只不過有15%的免賠率。如果大家不相信編者,可以自己去看《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示范條款(2014版)》中“發動機涉水損失險”條款的約定內容?。。。∧憧梢圆恍盼?,總應該相信合同的內容吧?。。?!
保險公司不定損,車主是不是就不能修車了
全責方需要承擔的賠償責任,不是保險公司都要賠的
事故中,有些損失對方或保險公司不認怎么辦
修車、理賠、返點已經陷入了一個死循環
商業保險公司經常少賠,國有保險公司稍微好些
保險公司說不能換,我們介入后,換!
車主被套路后,如何應對并挽回損失
你知道現在的理賠有多亂,壓榨有多緊嗎
損壞的配件,盡量不要外修
車輛發生事故,正常的修車和定損流程應該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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