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作者:勇說車險/yongchezhizhu2019
一、車損險介紹
2020年版的《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示范條款》,這里贅述下,這個條款,是全國統一的,不像以前,各個公司有自己各自不同的條款。所以,從商品或者說是產品的角度講,其實,車主購買的各家保險公司的車險,原則上是一樣的。當然,實際中,肯定是有區別的,這個問題,之前也有文章介紹過。2020年版的條款內容,相比較于2014年版的,總體上,擴展了較多的賠償范圍,同時,將一些附加險的內容并入了車損險中,這也是,有一部分車主經常問本人的,為什么我的車險保費,比去年貴了的原因,因為,這好比,你買了一杯奶茶,去年是一杯200毫升,今年的改成了一杯300毫升,你說能不貴嗎?當然,沒有貴的也有,這就需要看你的車型和其他一些因子了。因為,車險費率越來越細化,各位車主可以簡單的想下,同樣是購置價20萬的車,發生事故,同樣的損失零件,A車維修費要5萬,B車維修費只要3萬,你說,保費哪個貴?這就涉及車輛零整比的問題。但汽車廠商也不是傻子,他們應對的策略是:降低不常用配件的價格,大幅提高常用件的配件價格,這也是,現在為什么會出現,一些車型的2個大燈,保險杠,冷凝器加散熱器這幾個配件的價格約為整車車價一半的原因。本人這樣介紹,相信大部分車主,應該了解,為什么一些車型的保費,費改后反而貴了吧!!!
那么,最關鍵的問題,車損險,到底要不要買呢?當然,這是主險,購買比例肯定很高,也沒有其他替代方式,所以,車損險還是需要購買的,畢竟,在目前國內的保險市場,相比于壽險、意外險等保險,其賠付率接近65%,就是說,所有車主花的100元,有65元左右都賠給一些車主了,不像壽險、意外險等,最后賠出去的,少的只有20-30元,一般的只有40-50元,當然,這個賠付率是整個車險賠付率。但是,如果車齡超過10年,個人認為,購買的必要性不大,因為,車齡10年以上的車輛,維修費用一般只有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新車的維修成本,因為,這個車齡的汽車,車主一般也不會去服務站,更不會用原廠配件,而且,便宜維修的渠道很多,所以,即使發生事故,有時,維修費也不會相比新車高,最關鍵的是,這個事故還不一定會發生,中國的汽車事故發生率,一般在20-25%,就是說,每十臺車,一年時間,會發生事故的,一般在2-3臺之間(包括一臺車多次事故),另外,損失大的,比例更少。
總結:對于車損險,10年以上車齡的,不建議購買。5-6年車齡的建議購買。6-10年車齡的選擇性購買。當然,這是個人建議,是實用性和經濟性相統一的最優選擇,如果你是不差錢的主,當然,可以購買所有險種,但一些險種,純粹是送錢的,這個后面再介紹。
二、商業第三者險介紹
本人從業這么多來,見過,有人只買交強險的,也有人只買商業第三者險的,以及買其他險種的,但從來沒有見過只買車損險的,也就是說,只要購買商業保險,基本沒有人不買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只買交強險的除外),特別是中國法制化進程的加快,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不按法律規定賠償受害方的賠款,那么,后果可能會非常嚴重,最后,當事人的財產可能會被保全后拍賣,還有可能被列為失信人員名單,這樣,對個人會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所以,編者經常聽到這樣的話:我寧可自己車子不要了,撞了后不修了,也要買商業三者險。就是說,對方的損失肯定是要賠的。還有就是,新聞時不時報道碰撞豪車的新聞,更加加劇了幾乎所有車主購買第三者保險的意愿。所以,三者險是強烈建議購買的。
至于買50萬還是150萬,還是200萬的保額,這個就有各位車主自行決定了,但編者建議,部分車主可以充分利用“法定節假日限額翻倍險”這個附加險種。為什么呢?因為現在有相當一部分上班族,由于市區交通非常擁堵,因此,平時的工作日,基本是用地鐵等公共交通上下班,真正使用車輛的,幾乎都是在法定節假日,所以,對于這部分車主,完全可以選擇100萬的三者險加上“法定節假日限額翻倍險”,其效果就完全等同于購買了200萬的三者險,這樣,就可以省下小幾百元的保險費。這些都是技巧,當然,只能針對特定人群。
再具體一點,各位車主購買三者險,主要就是防止意外碰到“人”以后的費用問題,擔心碰到豪車的人估計并不多。從概率上講,碰到人,損失程度一般在八、九級傷殘以內,畢竟,致人死亡的概率很低很低,加上近2年公安部在全國范圍內嚴查非機動車佩戴頭盔的要求,以及后續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致人死亡的事故比例應該會有所減少。所以,從購買保險成本的經濟性和實用性角度,以及對應的損失風險,一般只需要考慮致人構成八、九級傷殘以內的賠償即可。目前,城鎮居民構成八級傷殘的費用約為(5萬-6.3萬)*20*0.3=30-38萬左右,加上其他的醫藥費,務工費,被扶養人費用等等,一般不會超過20萬,所以,絕大部分的賠償費用,在50萬左右,再加上費改后交強險限額調整為總計20萬,就是有約70萬保障,所以,絕大部分的事故損失,在50萬以內。當然,編者還是那句話,這是經濟性和實用性的最佳情況,如果你不差錢,可以購買2000萬的額度。以上內容純屬個人觀點,不喜勿噴,也不對上述觀點不負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道德等任何形式的責任!!!信者聽,疑者略!
總結:三者險是強烈建議購買的。對特定人群,可以適當應用技巧!
三、車上人員責任險介紹
這個險種,其實也沒有什么好介紹的,本編主要介紹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和駕乘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簡稱:駕乘險)之間的比較,駕乘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對應的是《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駕乘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的內容,如果將這2個險種比較后,大家就會發現,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就是個渣渣!下面,編者就從保險最重要的幾個方面進行介紹和比較:
一、保險責任:兩個險種的保險責任基本相同,就是發生事故時車上的人員,包括司機和乘客。就是說,如果車上人員責任險能賠的情況,駕乘險都能賠償。
二、責任免除:兩個險種責任免除的也差不多,但有極少的區別,比如車上人員責任險提到律師費,精神損失費等,在駕乘險中沒有提到。
三、保險金額:車上人員責任險只賠醫療費,但駕乘險不僅包含醫療費,還包括傷殘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且是分項列明保險金額的,保證更全面。
四、保險費用:總體上,如果從保險金額和保費的比例的角度考慮,駕乘險更加便宜,性價比相對更高,更實用。
五、賠償方式:這是車上人員責任險和駕乘險最大的區別,車上人員責任險的責任是需要根據事故責任比例進行賠償的,舉個例子,如果A車和B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B車車上人員受傷,A車全責,但A車沒有投保交強險和商業險。那么,根據車上人員責任險的條款內容,B車上人員受傷所產生的醫療費是不能向B車的保險公司理賠的,因為B車是無責,車上人員責任險是按責任賠付的,也就是通常說的“按責賠付”,這是一個渣的地方。此外,車上人員責任險還有一個責任免除的地方,就是車上人員責任險中的賠償計算公式:“對每座的受害人,當(依合同約定核定的每座車上人員人身傷亡損失金額-應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的金額)×事故責任比例高于或等于每次事故每座責任限額時:”就是說,車上人員責任險的賠償,需要扣除對方交強險的賠償限額,這個是強制性的,即使對方沒有投保交強險,也需要扣除交強險應該承擔的金額,超出部分,車上人員責任險才可以賠償,這是車上人員責任險第二個渣的地方。但在駕乘險中,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駕乘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第十二條:“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如果已從其他途徑獲得補償,則保險人只承擔合理醫療費用剩余部分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給付責任。被保險人不論一次或多次發生意外傷害保險事故,保險人均按第六條(三)規定分別給付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就是說,即使對方沒有保交強險,駕乘險也是可以理賠的,或者說,對方耍賴,不肯賠,你也可以找自己的保險公司賠償駕乘險的損失部分。
總結:所以說,綜合以上幾點,特別是賠償方式的區別內容,車上人員責任險需要按責任比例賠償和先扣除交強險的賠償部分的約定,相比較于駕乘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就是渣渣!因此,建議各位車主,不要買車上人員責任險,而是選擇適合自己的駕乘險!
四、附加險介紹
1、附加絕對免賠率特約條款
這個是減費險種,什么是減費險種呢,就是你選擇了這個險種,保險費是可以便宜了,但相應的保障也少了。比如,你選擇了這個險種,選擇的是10%的絕對免賠率,那么你保險費是可以便宜了,但一旦發生事故,你商業險的賠償就要扣除10%,就是說,只能賠90%,如果事故損失為10000元,那么保險公司只賠9000元。個人建議,車主不要選擇這個險種。
2、附加車輪單獨損失險
正常情況下,車主投保了車損險后,如果只造成輪胎、鋼圈、輪罩三種之一或之二或全部損失,沒有車輛其他損失的,這些損失保險公司是不賠的;但如果投保了車輪單獨損失險,那么,這些損失就可以正常賠付了。個人認為,對于目前的費改政策,賠付一次影響三年,根據之前文章的介紹,一輛10萬左右的車輛,1500-2000左右的損失,向保險公司理賠的意義已經不大。例如,10萬左右的車輛,更換輪胎、鋼圈、輪罩的費用也接近1500-2000左右,所以,即使真的發生這樣的事故,車主也會很糾結到底賠還是不賠;而且,如果真發生了這樣的事故,如果車主不理賠,這個附加險的保險費用就相當于白白送給了保險公司。所以,編者認為,這個險種購買的意義不大。
3、附加新增加設備損失險
這個險種其實非常小眾化,它的作用其實非常接近車損險,但又有些區別,關鍵是這個新增加設備安裝位置,因為根據事故發生率,前部損失的概率是最高的。所以,如果這個新增加設備是安裝在車輛前部表面的,可以考慮購買,否則,編者認為意義不大,特別是安裝在車輛內部或或者是后部上方,因為,這些位置受損的概率很低。
4、附加車身劃痕損失險
這個險種的性質與附加車輪單獨損失險很類似,其理論就是,索賠了算一次理賠次數,造成的NCD系數提升的保費上漲,與理賠金額非常接近,再考慮購買這個險種的保險費,絕對是雞肋,甚至連雞肋都不如。同樣,編者認為,購買的意義不大,但高檔車除外。
5、附加修理期間費用補償險
這個險種,其實編者之前詳細介紹過,也是車主可以賺保險公司錢的唯一一個險種,唯一一個機會。但費改后,這個險種的實用性也喪失了,因為,現在小金額的理賠,車主都不賠了,導致車主獲得這個賠償的概率大大降低,所以,編者認為,購買的意義也不大。
6、附加發動機進水損壞除外特約條款
這個也是減費險種,就是說,車主選擇了這個險種,車輛在涉水行駛,水淹時等情況下,造成的發動機損失,保險公司不賠。這個險種,由車主自己決定,因為這個費用不多,且和車輛所在的省份有很大關系。
7、附加車上貨物責任險
這個險種是針對貨車的,編者重點講解的是私家車的內容,故不做介紹。
8、附加精神損害撫慰金責任險
這個險種,也在之前的文章介紹過,考慮交強險可以優先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且一般只有在構成傷殘時才有,所以,整體上,這個險種的作用不大,因此,編者認為,購買的意義不大。
9、附加法定節假日限額翻倍險
這個險種,對特定人群的作用非常大,可以詳見《2020年車險綜合費改后如何最高性價比購買保險險種之三者險介紹》的內容,里面有詳細介紹。還有,如果車主喜歡自駕游,或節假日經常外出的車主,強烈建議購買!
10、附加醫保外用藥責任險
這個險種,類似于2014版本中的“機動車損失保險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它的作用是,在造成第三者人傷時,醫保外的費用也可以正常理賠,考慮這個附加險的費用,編者建議購買。
11、附加機動車增值服務特約條款
這個險種,完全由車主決定,本質上,就是花錢買服務,其實,編者認為,這個險種不屬于保險范疇,它不符合保險的射幸原則。
總結:對于這11個附加險,只有“附加醫保外用藥責任險”值得購買,“附加法定節假日限額翻倍險”根據特定人群選擇性購買,其他險種,不建議購買,有些附件險完全是送錢給保險公司。最后,需要說明,編者的建議是基于最高性價比和實用性,沒有絕對的需要購買或不購買,如果你不差錢,以上11個附加險您可以全部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