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勇說車險/yongchezhizhu2019
大家有沒有碰到過這樣的場景,發生事故后,責任方對無責方說,我有保險,你找保險公司去吧,反正保險賠多少,我就賠多少!其實,講這樣的話,說明責任方有幾個問題,第一,他是法盲;第二,他是在推卸責任;第三,他認為保險能解決一切問題。為什么這么說呢?本篇,編者就來介紹這個問題。看完這篇文章后,有些人可能會怎么認為,該作者之前大部分是為車主說話的,這次的內容怎么對車主不利了?其實,編者是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客觀的合法的最大限度的維護各方的權益,這個過程,本身就是“矛”和“盾”的關系,就看當事各方懂不懂的問題,如果各方都是專業的,那么就是完全按規定執行了!?。》駝t,哪一方懂行,哪一方專業,就更有利。
很多人認為,自己買保險了,即使發生事故也和自己沒有關系了,這種觀點是完全錯誤的。因為,保險的賠償問題,和責任方的賠償問題,完全是2個不同的概念。保險的賠償問題,是基于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的賠償;或者說,如果責任方沒有購買保險,那么這個關系就不存在了;或者說,如果購買的保險險種或類型不同,賠償的內容和金額就完全不同。然后,責任方的賠償問題,是侵權問題,是基于侵權責任法的賠償問題,一般情況下,侵權賠償范圍比保險賠償范圍更廣。大家可以這樣理解,侵權賠償的范圍好比中國,而保險賠償范圍可能就是中國的幾個省,可見,侵權賠償的范圍一般更大。有了這個概念,一些車主也應該可以理解了,為什么好多人傷事故,車主基本需要自己承擔一部分賠付,這是因為,有一些損失,保險公司是賠償不了的,但車主基于侵權責任,法律上還是需要賠償無責方的,所以,保險賠的錢和責任方賠的錢,很多時候是不一樣的。例如,一起交通事故,傷者方無責,汽車方全責,傷者醫藥費一共花費45000元;之后,車主到保險公司去索賠,保險公司只給賠40000元,但車主需要向傷者賠償45000元,這是因為,另外的5000元,根據保險合同,是不能理賠的,這是造成保險賠的錢和責任方賠的錢不一樣的原因。
所以,如果無責方遇到責任方這樣說,你可以理直氣壯的反駁:我和你是侵權關系,你和保險公司是合同關系,我和保險公司沒有任何關系,所以,保險公司賠多少是你的事,和我無關,我的損失,法律上,就是需要你承擔的。當然,通過這樣的方式處理,如果遇到不講理或無賴,可能會不理不睬,那么,一般只能通過訴訟獲得全額的賠償,因為民事問題上,沒有強制性的措施。
以前,無責方吃虧的情況非常普通,現在,隨著社會法制化的推行,以及人們維權意識的提升,相當一部分無責方會通過法律的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且,目前很多交通事故訴訟案件,是無責方自訴的(就是自己起訴,不請律師),這樣可以省去律師費用,關鍵是,交通事故的賠償問題,只要有證據,基本是沒有爭議的,所以,不需要進行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