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羅永浩在《時間的朋友》演講里對保險的點評刷了屏。
他講:來做保險的,主要有兩種人,一種是身懷絕技的,一種是走投無路的。
并且按照他的觀點,隨著人們對保險認識的提升,會有越來越多身懷絕技的人加入保險行業。
忽一聽到這個說法,我是比較贊同的。
但后來一琢磨,覺得不是這么個事兒,老羅過分夸大了兩類人群。
首先,保險是很專業的,縱使你再身懷絕技,初到保險行業,不經體系、完善的學習是不可能做得好的。
所以,捧高了第一類人。
當然,不否認,具備醫學、法律、金融等專業的人才是會更快的成長,但絕不至于到了身懷絕技這個高度。
其次,走投無路更是過分修辭了。
選擇保險絕非走投無路之選,保險是個技術活、專業活,并不能一上手就能馬上賺大錢的,對于是在走投無路的人,都可以隨便找個月結或者日結的工作,是不會來保險行業“蟄伏”的。
大家之所有加入保險行業,歸根到底是保險這個職業的未來可期和不可限量性。
咦,不是解讀政策嗎?閑扯呢?還真沒閑扯,等下看官您就知道我為啥先講這個了。
好,咱切入正題。
自從2015年6月13日,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取消,這是一個大事件。
講白了,就是門檻沒了,這確實太刺激!直接后果就是各家公司隊伍人力從這一時點開始“起飛”,隊伍規模屢創新高。
這對保險行業的發展是較大利好,但是也有一定影響,那就是門檻的取消,確實導致了保險銷售隊伍的整體素質下降,帶來了客戶服務水平的下降和專業技能的缺失,進一步加深了社會對整個行業的偏見,所以,才有了老羅的走投無路這一講法。
所以,恢復代資考的建議被越來越多的人提起。
在這種大背景下,為了提升保險從業人員整體素質,規范保險從業人員行為,銀保監會連發兩個重要通知,加強保險銷售人員管理!
兩個通知分別是銀保監辦發〔2020〕41號《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落實保險公司主體責任 加強保險銷售人員管理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0〕42號《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管理的通知》。
通知對總結起來最重要的內容有三:
一是嚴格保險銷售人員準入,也就是有門檻了;
二是加強崗前培訓和在職教育提升保險銷售人員技能和素質;
三是分級管理,保險銷售升級進入新時代。
具體咱來詳細分析和解讀下條文。
《通知》第六條:嚴格招錄條件、標準和流程。保險公司應制定統一的銷售人員招錄管理辦法。按照審慎原則嚴格審核個人信用及工作經歷,嚴禁招錄不符合監管規定的人員從事保險銷售。
解讀:目前根據銀保監要求,各家公司在招聘時已經全面開展對入職人員的個人征信進行查詢,失信人員是無法辦理入職的。
根據新要求,后續還將會對招募人員的工作經歷等進行核實,既是審慎,那在辦理入職上將會更加嚴苛,一旦信用和工作經歷不符合監管規定,肯定無法辦理入職。加入保險行業只會越來越難。
《通知》第八條:建立銷售人員職業培訓體系。保險公司應針對銷售人員入職和在職分階段制定培訓規劃,根據公司銷售人員數量、業務規模、保險產品復雜程度,建立專業穩定的培訓師資隊伍,編制金融保險知識、法律法規制度、監管標準規則、職業道德規范、保險產品等方面的培訓大綱和培訓教材。
解讀:保險公司要根據入職和在職分階段對銷售人員進行培訓,制定培訓大綱和培訓教材,完善相關教育體系,確保銷售人員建立和完善完備的知識體系,以勝任保險銷售這一專業工作。
第九條:加強銷售人員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培訓。保險公司應切實提升銷售人員合規守法意識和誠信規范展業理念,要將法律法規、監管規章制度、從業規則標準、職業道德規范作為銷售人員入職和在職培訓基本內容,每人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小時。
解讀:對法律法規、從業標準和職業道德規范進行硬性規定培訓,每年不得少于30小時,確保保險銷售人員知法懂法和職業素養。
第十條:強化銷售人員培訓效果管控。保險公司應制定嚴格的銷售人員培訓考核、考評與獎懲制度,建立健全入職和在職培訓效果的考核機制,完善培訓檔案管理。采用線上培訓的,應切實進行身份識別,并以完備有效的測試評估保證培訓效果。不得為入職培訓考核評估不合格人員辦理執業登記。授權銷售人員銷售新保險產品前,也應組織專門培訓及測試。
解讀:入職培訓將會更加嚴苛,評估不合格人員不得辦理執業登記!銷售新產品之前必須經過培訓和專門測試方可銷售!可以說,以后不懂保險是絕對不允許賣保險了!
《通知》第十二條:建立本公司銷售能力資質管理體系。保險公司應嚴格保險產品銷售授權管理,綜合考察銷售人員從業年限、保險知識、學歷狀況、誠信記錄等情況,區分銷售能力資質實行差別授權,銷售能力資質高的銷售人員多授權、銷售能力資質低的銷售人員少授權。要鼓勵引導銷售人員持續提升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積極取得高等級銷售能力資質。
解讀:保險公司嚴格產品銷售授權管理,在綜合考量從業年限、保險知識、學歷狀況、誠信記錄等情況下,銷售能力資質高的多授權,銷售能力資質低的少授權,如果是初級業務員只能銷售簡單保險產品,只有高級業務員才能銷售分紅、萬能等復雜保險產品。這會倒逼保險銷售人員不斷提升自身技能,并且誠信經營,以獲取更多產品的銷售資格,促進行業的良性發展。
總的來說,兩個《通知》的頒布,對規范保險行業發展、提升保險行業整體形象有深遠的影響和意義。
可以預見,未來加入保險行業將會更加困難,或許不遠的將來,代理人資格考試將“重出江湖”!
如果你也看好這樣一個充滿機遇的行業,或許現在加入,就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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