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四大部門聯合發布了一個大消息!
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
雖然是周五下班之時才發布,但是消息一出,馬上就引發了巨大的關注。
很多人解讀為土地財政時代要終結了。
事實可能并非如此,這個巨大改變是為了房地產稅的實施落地做準備!
“房住不炒”在今年已經是第三次出現在全國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了,中央政府也出臺了多項舉措以穩定房價,但是地方政府的態度和中央政府是有差異的。
因為地方政府的財政很大程度上依靠賣地收入來支撐,而當房價快速下跌的話,可能會導致地方政府債務暴雷和銀行的大量壞賬,進而導致系統性風險的出現。
那地方財政到底多依賴賣地收入呢?
全國來看,賣地而來的土地財政約占總財政收入的30%,占比相當大的比重。
并且,越是財政收入高的城市,對于土地財政的依賴越高。
有人對比了2020年內地財政20強城市的土地財政依賴度(占比),很多城市土地財政的依賴度超過了50%。
其中南通、福州、杭州土地財政依賴度超過了60%!絕大多數的財政收入都來源于賣地,一旦這筆收入收歸中央財政,將會對地方財政產生極大的沖擊和風險。
中央政府當然知道土地財政對地方政府的重要性,所以在本次只把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從地方政府的自然資源部收歸到了稅收部門管理。
具體到征收范圍、對象、標準、減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也就是說,錢依然是地方政府來支配和使用。
這里最大的變化是,通過稅務部門的統一征收讓土地出讓金收入更加規范透明了!
更加規范和透明為房地產稅的實施提供了基礎前提。
要切實實現“房住不炒”,必然要解決目前土地財政依賴過高的問題癥結,畢竟土地是有限的資源,總有“賣完”的一天,而房地產稅是持有稅,可以很好的代替土地財政,提供源源不斷的稅收收入。
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提房地產稅立法。在這些年的穩步推進下,今年進程明顯加快。
2021年半年來,有關部門四提房地產稅。
3月13日,“十四五”規劃正式發布,其中提到,要“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健全地方稅體系,逐步擴大地方稅政管理權”。
4月7日,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在國新辦舉行的發布會上表示,要進一步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
5月6日,財政部部長劉昆發表文章《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質量發展的現代財稅體制》,其中提到完善現代稅收制度,健全直接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進一步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
5月11日,財政部、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稅務總局負責同志在京主持召開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聽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負責同志及部分專家學者對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
大家要注意,5月11日的座談會可不是喊口號和講規劃了,而是直接聽取對房地產稅改革試點的意見。
也就是說,房地產稅雖然還沒有完成立法,但很可能現在幾個城市進行試點,而試點取得成效之后相信就是房地產稅的全國立法和實施。
風起于青萍之末。
現在還大量持有房地產并堅信房價一直上漲的老鐵們,是時候要考慮下資產的合理配置了,房地產的時代,真的要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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