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看我文章的讀者應該到知道,誠信經營、專業服務是我一直以來掛在嘴上的,寫過的文章也都是在和大家探討,怎么用法律的知識去專業的做好保險銷售。
之所以寫今天這篇文章,就是薇婭被罰之后,朋友圈里“沸騰”了,段子與感悟齊飛,保險避稅又開始“大行其道”,看的我心驚肉跳、如鯁在喉、不吐不快。這不,就和大家嘮叨幾句。
其實,所謂的“避稅”,說白了就是鉆法律的空子,把本來要納的稅避掉,不用交了,聽起來這是一個極好的事情,但實際呢?
我先來句得罪人的話:目前還真沒有幾個人能專業到有本事去鉆法律的空子。那些告訴你可以避債、避稅的所謂專家,基本上不是騙子,就是傻子。別管他頭銜多牛逼,履歷多閃耀,都沒用!
這次薇婭被罰就是最好的例證!
薇婭老公在致歉信上是這么寫的:聘用所謂的專業機構幫我們進行稅務統籌合規,但后續發現這些所謂的合法合規的稅務統籌均存在問題。
先想個問題,薇婭這么有錢,她找的稅務統籌合規的人,基本上應該是相關領域內最頂尖最優秀的人員,那結果呢?
稅收,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話題,是寫在法律里的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本來你就該交稅,非得想個辦法少交甚至不交,這事兒用腳指頭想都知道不靠譜啊。
這也是為啥,我很少寫關于“避稅”的文章,不僅是因為咱不專業,就算專業,也寫不出啥來,保險真的不是“避稅”的工具!
如果您是保險人,您覺得保險可以避稅的話,那就是一個非常可怕的想法,一念起,萬事空!投機、忽悠,一定走不長久!
保險可以滿足客戶的養老、健康、子教等等需求,但絕滿足不了客戶“避稅”的需求!保險不行,所有工具都不行!
之前碰到好幾個客戶,在我講完課后,私下問我,保險能避稅就買,不能避稅就不買,問我到底能不能。
作為一個學法、用法快20年的正直、善良的保險人,我只能告訴他,購買保險,是增加你的免稅資產,只在極小的程度上和極少的應用下(稅優健康險、稅延養老險)可以少交稅,但絕對實現不了避稅的可能。
對此,我之前還寫了兩篇文章,沒看過的朋友可以穿越閱讀。
1、干貨!保險可以避稅?年金、分紅、理賠金哪些要交稅?一文說清楚。
那我今天寫這個文章的目的又是啥呢,今天咱不普法了,今天普點稅收的知識。以下內容都是從我一個注冊會計師朋友那里轉載來的龔文祥談最新稅務血淚教訓(至于龔文祥是誰大家可以百度一下),大家可以看看,一起學點東西,更好的辨別是非、提升自我。
可能有些保險人,對于我的這篇文章會比較排斥,覺得我在這里給大家潑冷水。“人家來買保險就是為了避稅啊,不避稅人家干嘛買?”如果您還有這種想法,那請您再思考下,我們為啥要賣保險,保險的意義和功用真的是避稅嗎?
很多時候我們不是去用盡一切方法迎合我們的客戶。我們要做的,是用我們的專業,讓客戶識別他的風險,通過購買保險,讓客戶能夠合法、長久的保全自己的財富。
這才是我們的價值。
路走歪了,就一定到不了終點。對于我們,就是不斷專業、精進,有能力去為客戶提供更加專業、價值的問題解決方案。
法院判決:投保人欠債被強制執行期間,轉讓保險合同行為,有效!
中院判決:雖以夫妻共同財產投保,但人身性質的保險金,應認定為個人財產。
法院案例庫案例:保險公司不能以未確診疾病的體檢結論,認定投保人已知道其患有某種疾病
保險公司可以主動解除保險合同的五種情形
法院案例庫案例:未明確說明,“零時生效”條款無效
法院案例庫案例:未投保工傷保險,用人單位可通過責任保險賠償來承擔勞動者民事賠償責任
法院案例庫案例:保險公司怠于定損、理賠,造成被保險人損失,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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