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一度開學季。家長們忙著準備學習用品的同時,也有不少人收到了來自學校關于繳納中小學生平安保險(以下簡稱“學平險”)保費的通知。
曾經多個主管部門三令五申,嚴禁各級各類學校代收商業保險費、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購買學平險,或強制購買指定保險公司的學平險,但學平險依然走進了不少校園。
除此之外,學平險經營上的壟斷頑疾也亟待清除。
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發布的《2023年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第二批典型案例》顯示,2023年6月,湖北省市場監管局對鄂州市4家商業保險公司達成并實施學平險壟斷協議案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當事經營主體停止違法行為,分別處以2015年度銷售額1%的罰款,4家主體罰沒款金額合計534萬元。
學平險強制投保、壟斷亂象的背后,究竟有哪些深層次的頑疾或利益關系需要關注與解決?作為護航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保障,學平險又該如何將好事辦好?
學平險強制投保或變相強制投保的現象仍在上演。對于大多數家長而言,面對下發的學平險繳費通知單,即便心有疑慮,但為了做所謂的“模范家長”,普遍還是會選擇投保“默認”。
當然,部分學校為了避免落人口實,顯示學平險投保并非強制,通常還有一份與繳費通知一起下發的“自愿放棄學平險承諾書”。簽還是不簽,讓家人們實屬為難。畢竟,承諾書中明確寫著一旦家長不投保學平險,就要自行承擔孩子在校期間因為意外傷害造成的一切費用開支,不能向學校提出任何要求和條件。看似自主選擇的背后,卻有“好自為之”的意味。
部分學校為何要與主管部門的禁令背道而馳?動因無非“利”與“責”二字。
一份小小的學平險,到底能有多大的利?2022年的一則監管處罰書恰好能非常清晰地還原。
遼寧銀保監局發布的處罰信息(遼銀保監罰決〔2022〕31號)顯示:
某保險公司通過某保險代理公司承保了沈陽3所學校的學平險,共收取保費101.016萬元。保險公司向保險代理公司支付傭金57.57萬元,傭金比例高達57%。
而保險代理公司收到傭金后,向3所學校的工作人員通過銀行卡轉賬、第三方公司轉賬等方式,累計支付了42.75萬元(含第三方公司收取的服務費9.72萬元)好處費。
層層“過手”后,學校的工作人員還能獲得33%的好處費,這個“利”不可謂不高。
除了“利”,還有“責”。
讓學生統一購買學平險,學校或許可以轉嫁一部分可能需要自己承擔的責任風險。陳女士告訴智慧君,自己的孩子開學上小學三年級,開學第一周,就有孩子在學校跑步骨折,而在過去的兩年時間,還有兩個同班同學在校骨折,自己的孩子上學期也在學校摔破了臉,留下了一個2厘米長的傷疤。
雖然受傷孩子的家長都選擇自己承擔所有醫療費用,極少有人問責學校,但不可否認的是,學生在校期間人身受到損害,一旦被家長“追問”,學校可能還是會面臨一定的賠付義務。因此,讓學生統一購買學平險,出現意外事故找保險公司賠付,無疑能夠減輕自身的經濟負擔,轉移風險。
再看學平險業務另一重要的利益方——保險公司。雖然對于很多保險公司來說,一份學平險的保費算不上多高,但是學生群體數量龐大,總保費收入不低,而且出險率低、利潤較大,因此,保險公司也有動力找學校合作推銷學平險。
不同保險公司之間,在學平險業務上形成競爭、市場搶奪也是常有的事情。為了獲得更多市場份額,部分地區的保險公司還想出了新辦法,與其兩敗俱傷,不如大家“和氣生財”。
如上述市場監管總局披露的反壟斷案例中,經過調查,4家當事險企就以商定每家獲得若干學校學平險業務的方式,分割鄂州市城區公立中小學校、幼兒園學平險市場,并固定學平險價格。而這一行為,違反了修改前的《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三)項規定。
此外,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2023年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典型案例(第一批)顯示,重慶市巴南區的8家保險公司達成協議,對巴南區學平險銷售市場進行分割,對學平險的價格進行固定或變更,統一學平險的保費保額,還限制其他保險公司加入巴南區學平險市場。
學平險屬于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一種,保險公司之間應當進行公平競爭,通過合理的保費保額、優質的服務條件爭取業務。而上述案例中,一些險企卻通過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排除、限制了商業保險公司之間的競爭,損害了消費者利益。保險公司踏實地“排排坐”等著“分果果”,分的卻是家長交的錢,也擾亂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當然,學平險的存在有其合理性。
孩子的天性活潑好動、對風險的感知力弱,意外事故發生率高,且孩子的免疫力還不完善,疾病發生的風險也較成人更高。因此,為孩子買一份保險,涵蓋意外與疾病醫療,的確有必要。
智慧君的一位朋友,通過學校給孩子投保了一份學平險,孩子在家里的樓道玩耍時不小心撞到了窗框,頭磕破了,事后獲賠了一部分醫療費用。這次意外事故,令家長受到啟發:學平險很有必要,因此,即便學校第二年沒有通知買學平險,她也主動找代理人咨詢,只不過其最終給孩子買了一份意外險。
這其實反映出,學平險的問題是,好事沒辦好,一個有存在必要性的產品,變了味兒。
幾十年來,學校也好、保險公司也罷,都有自己的“小算盤”,唯獨孩子和家長的利益被放在了最無足輕重的地位,學平險價格虛高、保障功能弱、理賠繁瑣的問題長期被忽視。
以智慧君的上述朋友為例,通過學校投保學平險時,只知道交多少錢,但具體保障哪些內容、保額是多少、免賠有哪些,并沒有提前告知清楚。后續孩子意外受傷想咨詢學校辦理理賠,學校只是給了保險公司的聯系方式,回復一句簡單的“有需要自行聯系”。
不止如此,在理賠過程中,家長通常還需要給保險公司快遞所有的病歷、醫療票據,且還需讓孩子舉著證件拍照自證身份。一套流程下來后,待理賠款到賬,發現理賠金額和實際發生金額相去甚遠,因為投保的學平險只負責社保范圍內發生的醫療費用,且有100元免賠額。
第二年,這位家長咨詢了代理人后發現,自己完全可以給孩子投保一份不限社保范圍、沒有免賠額、保額更高的意外險,于是便打消了買學平險的念頭,“雖然意外險不保疾病住院,但是學平險的保障有很多限制”。這是很多家長全面了解學平險后的真實選擇。
不得不說的是,近年來,隨著各大保險公司的創新開發,保險產品日趨多元,尤其是意外險、醫療費用保險的性價比有了很大提升,而且小額理賠無紙化也是趨勢,但對學平險來說,絕大多數產品仍然幾十年如一日“堅守”著原來的形態。
如果保險公司想把學平險辦好,獲得家長的青睞,提質、降價,或是可以改進的方向。
就拿“希望之星2號學平險”基礎版來說,100元一份的價格,意外醫療保障不限社保范圍、0免賠,即便不經過社保報銷也可100%賠付,在意外醫療保障上,獲賠率更高;在住院醫療方面,雖然仍保留了100元的免賠額,但是對合理的自費藥,也能報銷70%,雖然沒有完全突破社保范圍限制,但是也做了有益的改進;除此之外,還有住院津貼、重疾保險金、特定意外事故身故傷殘額外賠、預防接種身故等保障;而且支持在線“閃賠”,理賠更便捷。
其實,對保險公司來說,改進學平險并非難事,只是看險企改進的態度和意愿有多高。與此同時,外部力量的參與,也會推動學平險的改進。
就拿寧波市推出的學平險“甬學保”來說,不僅在原有學平險基礎上提高了保障范圍及保險額度,還全國首創了普惠保險交易機制,在上海保險交易所公開交易,通過“賠付率優先原則”,按照份額認購的方式,公開透明選擇保險公司,優勝劣汰,促使保險公司不斷提升服務能力。
采取普惠保險的方式做學平險,凸顯其準公共屬性,也是未來學平險發展的一條新路徑。
不管是保險公司主動升級,還是政府或教育部門主導,學平險提質增效、好事辦好,才是真的對學生好、對家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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